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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2-10-07 10:52:51 合同 我要投稿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汇编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汇编15篇)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数上涨、周边同行价位、服务品质保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征询意见通过,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

  3、管理服务费标准

  (1)2014年度元/㎡·月;2015年度元/㎡·月。

  (2)因业主原因闲置房屋,按全额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缴纳。

  4、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费形式。

  5、物业服务费用按一年一次性缴纳,业主应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履行缴纳义务。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纳金额3‰的违约金。

  6、对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义务的业主,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催缴,催缴无果,乙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有效措施;对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疫灾、恐怖等突发事件,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因业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业己尽到巡查维护责任,丢失、被盗物品的;

  3、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

  4、业主在区内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损失的;

  5、业主在公共活动休闲场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规则、使用健身活动器材不当,或个人野蛮操作造成身体伤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其他事项:

  1、合同一订两年,一次定价,逐年递增,按年度收缴。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2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把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兰州市安全整治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小区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物业管理的范围: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包管理期限:

  承包期限:10年。

  自20___年3月1日至2___年2月28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伍拾万圆整。

  四、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费用50000元/月;此费应在每月月底结清。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不得变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经营状况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义务:甲方给乙方提供公司印鉴及各种证照,并协助乙方做好证照年检及帮助乙方承接物业,为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业小区的资料及介绍情况,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

  3、甲方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监控设施。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

  承保责任期内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义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1、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利用兰州上河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接物业小区管理经营,为上河苑小区、百合苑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权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人员有权调换,对公司财务有权支配。

  2、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理顺公司管理体制,加强公司人员、财务、资料档案及各项工作管理。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加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让业主满意。乙方应重视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求物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

  3、乙方负责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一切开支,确保公司正常运转。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承包期内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协调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小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上河苑小区、百合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5、乙方必须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区上月水电费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征收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及公共维修基金管理。

  7、乙方负责承包期间内业主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业主于他方由乙方发生的纠纷负责协助解决。

  8、乙方负责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门厅)的卫生清洁。如有居民投诉卫生较差时,乙方应有责任处理此事。

  9、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公共设施和占用消防通道。任何个人及集体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别是消防通道、楼顶搭建,如有违反乙方要负一切责任。

  10、乙方负责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安全,并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11、乙方负责小区院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带、建筑物、公共水电设施管理。

  12、乙方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乙方承担小区公用面积的巡逻检查,确保小区所有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盘查和监控可疑人员,发现案情要及时报警或上报镇党委、政府。

  13、乙方负责公共卫生区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小区内不得焚烧垃圾,禁止院内垃圾存留。负责化粪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4、乙方在管理期内,负责收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并动员小区业主自选7—9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小区内工作及公共设施维修的开支。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管理委托或承包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 一 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 三十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名): 代 表 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位置:

  四 至:东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XX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 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合和社区

  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畅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如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丰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自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业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____________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中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标准),与咱.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业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医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才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医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e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e二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i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取消技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技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8

  协议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_______一期小区商业街_______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2、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3、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4、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5、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6、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

  二、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总计_______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_______年缴纳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_______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四、用户的配合事项

  1、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_______市_______大道_______号。

  2、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9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号附_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电梯轿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_________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_________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_________、_________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除前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

  附件三:物业服务力量情况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元(省)、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元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湖丽景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湖南高新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臵:小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占地面积: 平方米 物业类型及建筑面积:本小区为封闭式带电梯高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5000平方米,商铺: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小区的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体和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停车车位、化粪池、沟渠、池、井(排污)共有部位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系统、公共烟道、共用照明、电梯、供配电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路灯、文体设施等。

  第六条 公用绿化地园艺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以及业主装修垃圾的有偿清运处理。

  第九条 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安全巡视,门卫执勤,车辆的进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员、物品的进出管理,火灾、火警预防与处臵等。

  第十条 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用户)档案资料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物业标识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开展联络、协调与物业服务公司相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住户出现治安、环保、物业的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收取:

  1、物业管理服务费(群分);

  2、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合理收费;

  4、小区内各类广告收费;

  5、房屋租赁和其他特约服务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服务事项

  1、业主和住户的临时特约服务;

  2、应开发商要求,进行未售车位的代售、代租服务;

  3、应业主要求,进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务;

  4、乙方为满足管理需要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的服务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补充园艺绿化(如增设治安岗亭、安全设施、补种苗木、培植绿化等)的建议和方案,如甲方予以采纳的,应协调开发商或业主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可接受委托承揽相应工程项目并保质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区内设立的宣传栏等设施,组织各种书画比赛和展览,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提升小区内生活品位和档次;

  6、利用“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组织小区内少年儿童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少儿书画等活动,让小朋友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7、每年1~2次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广大住户的身体素质,融洽邻里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规约和各项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办公设施、家具(由原开发商提供的办公设施应留下)。

  5、主导并协调处理在物业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问题和矛盾,协助乙方顺利做好移交工作,确保乙方顺利进驻并开展服务工作。

  6、乙方对西湖丽景小区的房屋本体、共用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和运行维护管理,验收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达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由甲方负责协调开发商、设施设备供应商对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的保修、维修;在保质期后,如单项维修项目或单项维修材料、配件超过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维修及预算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设备中的遗留问题。

  8、负责向开发商、原物业公司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及资料,及时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向业主与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费,对不按时和不按规定标准交付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业主、住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收缴工作,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0、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1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项存储和审批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与现有物业公司、开展公司之间水电费设施设备、档案资料及其它

  物业服务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向业主及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5、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但经甲方许可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增设生活设施和标牌等,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维修资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决。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检查监督。

  10、按约定收费标准和方式向业主或住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如业主和住户拒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报一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在甲方支持下,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及相关文体活动工作。

  14、严格进行用水、用电管理并向业主和住户代售水、电。

  15、由乙方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合理收费,公共部位的停车费收入、广告费收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8、凡变更、修改小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制度,乙方须在执行前向甲方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与利益分配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住宅:1.10元/㎡·月;

  b、商业门面:2.00元/㎡·月;

  c、业主自购车库:每个车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条 装修管理费及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托代售水(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8%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电(按政府相应用途标准单价加收6%损耗费后为实收单价)。水费按月向市水、电经营单位支付费用,自负盈亏;如遇政府价格调整,则乙方作相应调整;二次供水按实耗电费的50%分摊到每吨水中向有关用户收取能耗费。

  2、乙方不向业主和住户收取电梯电费、电梯年检费等。

  3、小区内其他费用(直饮水、有线电视费、电话、宽带使用费、燃气费等)由相关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亦可委托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条 共用场地停车位收费

  1、共用停车场地、停车位的收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以及经甲方确认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3

  二〇XX年十二月

  编号:W

  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 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

  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

  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

  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

  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

  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

  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 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 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4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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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page]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

  代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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