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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

时间:2023-02-01 08:19:20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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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山地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山地合同

租山地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图),面积2.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_________年2月1日至_________年1月31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山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山地合同2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__元,于每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租山地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更好地搞活经济,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为预防日后争议无依据,特订立此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龙威村巴王屯六昂坡约252亩的适宜种植速生丰产林地(租赁地界址按《关于燕洞、龙威村六岩坡山界协议书第一、二款或两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所示的四至范围》)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乙方依据协议书取得基地租赁权后,自行投资造林。

  第二条:租赁年限为壹拾伍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金额为壹拾贰万元整,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能进入场地施工活动。

  第三条:甲方出租的地块用途为林业商业用地,非属生态林,水源林等社会公益性区划用地类。

  第四条:甲乙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书的决定向乙方收取足额租金。但在租赁期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将租赁地再次出租给第三者,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影响干扰协议的.执行。

  2、在租赁期间,没有得到甲方同意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将租赁地块转租或者变卖给第三者,否则协议失效。

  3、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的共同认可足额向甲方交清租金;承租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续租,经双方妥善协商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乙方全面造林后,可将活立木抵押贷款再投入造林,但所再造之林木必须能在承租期内成材砍伐出售,不能以不正当理由延期占地,否则甲方重新收取租金。

  第六条:林地内现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如防火带等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可在承租地范围内重新开设林道、防火道、建施工用房和其他相关设施;但施工过程中涉及租赁地块范围以外的由乙方自行与有关人员协商解决。

  第七条:甲方不能准许其成员在承包地内毁林开垦、放牧、野外用火、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打砖等活动。乙方也不能在承包地内实施与造林之外的其他活动,如探矿采石等,更不能种植国家明令禁止的植物,否则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若租赁地块发生不可预测的争议,为甲乙双方矛盾 双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的.矛盾由甲方解决。而乙方的安全生产活动如管理、守护、防火、防盗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和防范。

  第九条: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地面上附着物及本协议签订后新增的固定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属土地及林地原有的固定设施补偿归甲方享受。

  第十条:乙方在林地种植木苗完成后,要加强幼林护理,合理安排林木经济周期,租赁期满后采伐时间不可顺延,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除承租费以外的费用。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取消合同,否则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经营不善而半途而废的甲方既不负责。

  第十二条:签订租赁协议书时,甲方必须同时提交下列证件为附件:

  1、村民小组出据租赁林地的地点,面积表壹份。

  2、村民集体出租决议书一份。

  3、关于燕洞、龙威村六岩坡山界协议书壹份。

  4、巴马河池两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各壹份。

  第十三条:本租赁协议书双方均不受机构撤并及人事变动影响,双方第一责任同时签名盖章即有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龙威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租山地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

  1、甲、乙双方达成的山地租赁意向;

  2、甲、乙双方在此意向之上依据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

  3、浙江省林业厅、富阳市林业局同意对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山地资产权变动的批复;

  4、甲方对其山地资产转让合法性的保证及甲方对此次转让标的物享有清洁所有权的承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就租赁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山地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所有权项下的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的全部山地。

  该山地的坐落、界至、范围、面积以:

  1、富政林字第000156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2、富政林字第000078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3、附图

  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经富阳市档案局核对无异)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五十年,即自20xx年至20xx年,本合同获得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

  2、金额:按租期的顺延依如下比例递增,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一个十年,每年支付5万元;

  第二个十年,每年支付6万元;

  第三个十年,每年支付7万元;

  第四个十年,每年支付8万元;

  第五个十年,每年支付9万元。

  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

  3、支付方式:一年一付,于每年度的12月底以前付清。

  四、租赁山地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将标的物山地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七、管护责任:

  在乙方租赁使用山地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作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

  八、出租方的协助义务:

  1、协助并以其名义共同申报更新造林和幼林抚育项目。

  2、协助并以其名义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

  3、协助征用或租赁山地范围之内的'水田和其它土地、资产。

  4、撤消其原有在程坟林区内的机构并自行安置其职工。

  5、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山地权属变更的手续。

  6、处理出租山地的相邻纠纷。

  7、对乙方进行林木的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管护责任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九、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继续承租该山地,租金为每年100000元,且最高不超过每年100000元,付款方式和时间如本合同第三条第3项。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租赁或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对方,山地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本条约定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3、甲方有义务对出租期限的约定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负责。

  十、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租赁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地面资产包括: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上述资产在交付租赁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资产转让费人民币600000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由甲方将尚存的地面资产按评估价返还给乙方。

  十一、定金条款

  1、乙方为本合同签订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50000元,此款在合同生效之后折抵为乙方应付款的一部分。

  2、甲方如在本合同报上级机关审批期间将合同项下的承租权转由第三方行使,甲方应双倍返还该定金。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额的5倍承担违约金。

  2、甲方未尽法律规定的合同报批义务导致合同无效,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比照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担保或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程坟林区的经营权,并根据乙方的过错程度扣除乙方已交的资产转让款。

  十三、免责条款

  1、在租赁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十四、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林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地转租给他人。

  十五、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浙江省林业局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计_____年。

  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租山地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路、扩建需要,需租赁乙方山场,双方在平等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山场租用合同协议:

  一、 租用范围:山沟边山场( 亩),具体范围以双方现场划定界限为准。

  二、 租用年限为xx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三、 租金单价:

  山场每亩租金叁万元(¥)。 青苗每亩零点肆万元(¥)。

  四、 双方签订合同并由政府认可租用土地后,甲方按上述租赁标准一次性支付租金给乙方(壹万叁仟陆佰圆),甲方未付清租金之前不得破土动工。

  五、 甲方租用期满,如需继续租用,需提前六个月与乙方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优先租用。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所租用山场只能作修路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如甲方作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所交租金乙方不予退回。

  2、 甲方租用乙方的山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如乙方故意影响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违反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 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九、 此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科学发展我县的农林事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本人的责任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山地租赁方法:

  1、山地承包费的金额及支付方法:山地承包费按双方共同丈量的实际田亩为准,以每亩每年___元人民币价格支付甲方山地承包租赁金,按每年自合同签订日前支付,甲方山地为: ,共亩___元合计___人民币。

  2、承包年限:租期为年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山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把生产小组亩山地权属以自愿方式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出租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争议。若甲方发包的山地发生异议,甲方应无条件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发包山地后,应当做好当地群众工作,教育群众,不得随意放牧及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造成损失者进行要求赔偿处理。

  4、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占乙方承包的山地,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以便尽快领得补偿金。山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和乙方所建的固定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补征、占的山地以实际面积算,甲方相应的减免乙方的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山地承包费时,必须给乙方等额有效票据。

  5、甲方发包出山地后,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擅自提高田租,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口头协议未租赁好的山地,乙方要求追加多租山地时,甲方应同等的条件下租赁给乙方,若违约,按《合同法》违约条例追求其责任。

  7、甲方现在的水电设施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接拉和使用,其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若乙方用电量大,变压器增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期间,该山地只用于农林业生产,不作它用。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承包期间,乙方可在山地搭房,铺设管道,开设通道,挖水井等,以利于乙方的生产需要,合同期满,大致帮助甲方恢复山地原貌。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活动中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间,乙方会有少部分的黄泥撒落在田,应当作田土改良,合同期满,乙方不负责清理。

  6、乙方在承包年限内,视生产情况需要,若承包的山地过多时,乙方提前一个生产季节告知甲方,每退还多于部分的山地,同时甲方应相应的减免乙方退山地实际亩数的租金,退还的山地由低往高退(即由东往西退),以一片水平田的田基埂为准;若乙方要多承包山地面积,甲方应无条件的协助好乙方要求多租山地面积的工作,乙方相应的按原定合同价格标准追加多租赁山地实际亩数的租金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随意终止合同或减少出租面积,缩短租期和提高山地租金,否则要赔偿乙方苗木和母树的搬迁费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租山地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经甲方、乙方认真协商,现甲方将300(叁佰)只羊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二零一__年____月___日起至二零一____年_____月__日止。

  二、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羊承包给乙方饲养,共300只。其中,山羊________只,绵羊________只。

  三、承包费数额及交付时间

  1、乙方在为甲方承包喂养期间,每年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交付88只小羊,每只小羊重量不得低于10公斤,如果乙方不能向甲方交付88只小羊,也可向甲方每年交付每只羊300元(叁佰元整),合计每年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2、每年承包费乙方必须于当年8月31日前向甲方交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收回所承包的羊。

  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300只羊,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交付甲方羊和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按其总价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15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羊出售给他人,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在饲养过程中如果出现的丢失、生病等造成所承包牲畜数量减少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将承包的300只羊如数向甲方交清,少一只山羊,需向甲方赔偿800元(捌佰元整),少一只绵羊,需向甲方赔偿1000元(壹仟元整)。

  六、其它

  因甲方承包给乙方的价钱较低,乙方每年免费向甲方提供5只羊供甲方食用。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不能执行合同,配偶和子女必须继续履行此合同的义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西尼尔村委会、西尼尔镇司法所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山地位于 村,以实际丈量为准。

  具体面积、位Z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赛辉村娄新高速西连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边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块给乙方使用。该山地上农作物、树木、小广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负责拆除、解决。

  第二条 山地用途

  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则办企业(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5年,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租金:初始每亩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之后按每五年5%上调,即第一至五年租金800元/亩,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元/亩,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882元/亩,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926元/亩,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元/亩,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973元/亩,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1022元/亩。

  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前叁年租金,之后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产权证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赁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对所租赁的山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投资建设。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等)。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不得随意提高租赁费用。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5、甲方有义务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向乙方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接入和使用。水电搭火的接入,甲方配合乙方协调相关手续,但水电费用由水、电部门规定核收。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村里的水、电、路相关规定使用、缴费。

  6、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明确终止合同,不再续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土地;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提前半年时间共同协商,但甲方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按娄星区周边村组当时的.土地价格上浮10%优先续租给乙方。

  7、甲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初,处理好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确保所有租赁土地能够顺利交付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涉及的租赁土地出现纠纷,甲方有义务负责解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通过减免租金或依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现金赔偿。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对周边农户造成侵权,引起土地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处理费用和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告知甲方,并必须经求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再包方签订有关事项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租山地合同10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 年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5、 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置,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 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 ;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国家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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