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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装合同

时间:2023-03-13 09:40:30 合同 我要投稿

消防安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装合同

消防安装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消防系统安装施工包括施工安装过程中所有的全部材料机械、设备及辅助材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所有消防系统的安装施工及施工安装过程中所用的全部材料、机械、设备、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二、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施工安装过程中所有全部材料、机械、设备及辅助材料,交工、验收、检验、质检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配合与土建有关的由甲方负责(所有与土建相关的内容,如开挖管沟、开墙体洞等)。

  三、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当地消防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2、材料质量要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乙方所购材料规格及价格需经甲方验证和同意后方可购买,乙方未经甲方验证和同意所进

  四、工程承包内容:

  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供水系统、烟雾感应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管线及铺设、全部设备及仪器的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凡本工程消防系统全部施工工程内容,图纸会审、资料整理、填写及交工验收,检测、办领消防合格证,本工程土建部分消防管道铺设洞口预留,属消防系统的电路、线路、线管、控制线、电缆桥架铺设安装及所有隐蔽工程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中未注明的以图纸为主,其它余同)。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本工程主管道及支管道安装完毕支付工程款20%,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工程款10%,剩余款项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付清,留5%质保金。

  3、本合同价格包含税金,消防的质量检测费、材料检测费,消防办理验收合格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工期:

  施工日期日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乙方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消防验收规范要求。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使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3、工程合格后,乙方免费培训甲方指定的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熟练操作,工程保修12个月,终生有偿服务。

  4、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到位、施工质量、消防系统安装材料不合格,设备质量等问题导致完工后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的,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维修。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修复并能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工程所用消防材料、消防设备必须达到国标标准。

  八、质保期:

  1、质保期为一年。

  2、本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使用,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年12个月。

  3、在质保期内如遇本消防工程,消防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维修调试,因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或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

  1.2甲方提供本项目验收需要的质量保证资料(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

  1.3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零时存

  1.4负责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1.5及时提供全套消防系统工程的技术资料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进行工程的完善、调试;乙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套数根据验收要求而定,暂定二套);

  2.2乙方负责承担消防质检和验收部门对本工程的质检验收工作,竣工2个月必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并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交于甲方。

  2.3乙方严格按照建审后的图纸施工,严格按照消防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做好各工种间的配合和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2.4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同意签证后方可施工,如未进行工程签证乙方自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5双方各级配合协助进行工程的验收。

  2.6乙方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保证人身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方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乙方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及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为止,所产生的返工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2.8乙方负责到场材料装卸整理,做到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整洁。

  2.9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及图纸内容,如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误工期,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2.10乙方不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指挥的,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定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多次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1乙方负责提供消防安装公司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如有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追究责任,要求赔偿,并支付合同内总工程款10%的违约金。

  2、除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同意延期交工期限的,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工,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需返工直至达标,并承担结算价3%的质量违约处罚,以及由此带给甲方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延期施工的,工期顺延。

  十一、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按工程承包一般做法处理或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项内容应为具有并列同等法律效力,不存在相互排他性。

  十二、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2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喷淋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XX农林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XX葡萄酒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

  2、工程内容:消防及喷淋。

  3、承包范围:

  a.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所有消防栓系统工程,包所有主,支管,消防箱,地上栓安装等管网上所涉及的一切配件,刷漆防腐,试压,维护。

  喷淋消防箱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7元计算。

  建筑面积:9570.26平米,总价:162694.42元。大写:壹拾陆万贰仟陆佰玖拾肆元肆角贰分整。

  滚槽机,切管机,车丝机,其他小工具由乙方自己提供。

  二、承包方式:包工。

  三、工期:

  1.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甲方提前二星期安排竣工时间

  四、质量标准:

  1.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2.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些施工项目在本报价中没有报价的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增加工程报价项目.

  5,各系统按实际安装、据实结算。

  6,如有特殊情况可考虑给予一定的施工费奖励。

  五、竣工验收:

  必须配合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相关验收部门及甲方的'验收。

  六、材料采购: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和消耗品由甲方提供和采购。

  七、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全同(示范文本)》建1999年第313号通用条款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发现有未戴安全帽的现象,每人次罚款50元。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社会影响及信誉损害。

  八、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2、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因素外),乙方承担一切保修责任并负担其费用 ;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二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付款:

  (1)所有工程付款都建立在本合同第五条承包单价的基础。

  (2)甲乙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乙方1万元生活费用。

  (3)甲方保证每月乙方工人工资不能拖欠。活完付乙方总价90%。

  (4)各系统经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和乙方结算清楚工程量,并按结算结果付清全部余款,质量保证金除外。

  (5)工程完工3个月后未安排验收单位验收,视本工程已验收合格。

  十、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安装合同4

  发包人(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个项目

  (a)项目名称:

  (2)项目现场:

  (3)项目内容:喷头的更换和移位,楼层用餐区烟感的更换和移位

  (四)合同范围:甲方负责设计装修工程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消防工程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查,乙方按照审查后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图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如需增加烟雾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至1000元/个,喷头至500元/个,不含建筑物物业管理的放水费、编程费,不含税。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结算承包方式,即根据工程造价、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协助情况,由甲方报公安消防部门施工验收。(如装修、配电、通风、空调等辅助工程安装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影响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未取得验收意见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未涉及的项目内容不在其责任范围内,追加项目协商解决。

  第三工期

  (1)根据双方约定,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甲方完成施工手续并将通知乙方开工的文件送达乙方后三天起算,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根据设计变更影响的工期或因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的工期,经双方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即GB 50016-20xx《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50084-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GB50166-92《火灾自动控制规范》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由乙方采购并供应至施工现场..(二)材料和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果一方对材料和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查。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异议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应按材料设备实际采购价格回收所有不适用的材料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甲方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后,由乙方处置不适用的.材料设备..

  第六条项目资金的支付和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的%支付工程准备费(即人民币大写)。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进场施工。

  (2)工程竣工后,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后五日内付清余款100%(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建设、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开工前一天完成水电供应。

  2.开工前两天,甲乙双方和设计方应完成施工图的联合审查。

  3.合同签订后,双方确定的合同费用作为支付乙方工程准备和进度款的依据。

  4、委派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等事宜。

  5.工程中途停工、延期或设计变更造成返工的,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赔偿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造成的损失。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7.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复费用。

  (2)乙方的责任:

  1.收到图纸后,开工前两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五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并交付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

  3.任命吴耀南为现场管理代表,对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4、做好原始施工记录。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负责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的修复。

  8、工程竣工后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拆除)。

  9、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三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次项目验收

  (a)工程验收依据的是施工图纸和规范、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2)隐蔽工程应在乙方自检后填写记录表,并通知甲方与记录表核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到场验收,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经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甲方未按时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甲方予以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含单项工程)竣工前两天,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预验收,验收应在竣工后三天内完成。工程内容和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如工程内容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验收前的约定期限内补齐或修复,直至符合要求。最终验收日期应视为竣工日期。项目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行的,视为合格。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整理所有施工资料和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有效的图纸和资料..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出具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认可。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应该协调或调解争端。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消防安装合同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竣工图纸内的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控制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不包含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维修至正常。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图纸、预算交付

  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竣工图纸壹套;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合同价款:

  工程款支付:

  (一)材料、机具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二)维修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三)维修结束一年后 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程其它部门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

  第五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乙方在竣工后协助甲方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系统达到正常运行状态。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资料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消防安装合同6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

消防安装合同7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第二条预算交付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二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二)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年月日合同总价: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暂定工程价款)的30%的预付款作为材料设备购置款;消火栓、喷淋管网主管道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暂定工程价款)的30%;消防线路、穿线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暂定工程价款)的25%,消防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暂定工程价款)的10%;工程总体验收检测后,甲方向乙方拨付至结算价款的100%(结算价=暂定价工程款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保修期一年。暂定价款参照材料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竣工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己方在三十日内组织配合甲方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六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壹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定维修保养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数据、用水用电方便等,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的,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未能按期付款的,甲方应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2‰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接到修复通知2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给予维修。

  3非甲方原因每延期交付1天,扣罚合同造价的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B)的方式解决:

  A向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

  B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8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一 、维护说明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在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后,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为确保##大厦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负责保证对甲方该系统提供保养,维修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

  二、保养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将对##大厦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及通风系统进行设备、系统定期维修工作。

  2、每当收到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急修)要求服务后,乙方应立即尽快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三、服务内容:

  1、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保养)工作,承担对设备的操作人员技术考核。

  2、所有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或有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为准。

  四、保养费用:

  乙方对系统维护保养、报价不包含设备损坏更换费用,如需要更换损坏配件设备,应向甲方报告批准同意后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期间,应主动与乙方工程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并应由专人与乙方人员进行工作联络,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甲方对系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相关专业人员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

  3、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按照技术要求,安全有效的进行检查排除,确认后无法解决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4、甲方应对所有消防设施及在其保护中的'一切资产购买保险,乙方仅提供系统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不为任何意外风险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单包委托维护期每年将收取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整,更换单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出资、乙方提供),维修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的器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字15日内甲方应将每年维护服务费汇入乙方帐户,本协议自动生效。如无款到帐,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

  XX年2月1日至20xx年 2月1日。

  以上协议内容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消防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消防安装合同9

  甲方(总包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集中报警系统;B、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C、室内消火栓系统;D、卤代烷灭火系统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F、泡沫灭火系统;G氮气灭火系统;H、蒸汽灭火系统;I、干粉灭火系统;J、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价2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付至总价的80%,工程竢工验收完毕付至总价95%。保修期满后,甲方一周内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的保修款。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按乙方所报进度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材料,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协助甲方进行消防验收工作。

  第六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备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_________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期限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预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B)的方式解决;

  A向__________________;

  B向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如需担保:

  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生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工程预、结算执行20xx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按叁类安装取费,人工费按_________元/定额工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季度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中预算中准价格执行。零工按施工当季度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本地标准执行。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否则处以工程总造价的1‰的罚款。

  3、工程安装施工必须与其他相关单位互相配合,协调施工,因配合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关于小区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发包一事,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二、工程位置:巴州区印盒路。

  三、承包内容:(材料及工资)

  1、设计施工图中给水加压泵之后的所有给水管道、建筑主体内的所有排污管道。

  2、施工图纸内的防雷工程。

  3、施工图纸中配电柜之后的所有电气工程。

  4、所有的水、电、消防工程按图施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计价方式:按四川省20xx年清单定额组价计价。材料、人工费的调整按当地颁布的调差文件执行。

  3、乙方完成本合同总工程量以施工队伍垫资到±0到四楼时,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款,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下余工程款预留保修金后在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个月内全部支付。

  五、质量标准

  本合同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并承担费用。

  2、提供全套施工图纸。

  3、负责解决处理周边关系及场地纠纷。

  4、负责办理好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5、派驻工地质量监督代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隐蔽工程作好记载,签证及分项验收;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全部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2、乙方自行派驻现场施工员,履行施工技术及质量监督职责,做好各项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记录、签证等工作。

  3、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4、乙方自行搭设临时施工用房和材料保管用房,作好安全、防盗、排水工作。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书面工程进度报告及各种验收报告和有关检查验收资料。

  6、工程竣工时,整理好所有资料,报甲方备案和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各项检测并承担全部费用。不负担自来水,电力公司的入户、安装和验收费用。防雷检测应由甲方办理。

  8、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落实专职安全员,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因水电安装工程过程中出现的安全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0、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施工任务。

  11、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本项目管理模式履行本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部节点控制。

  12、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工期应与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3、接受甲方监理,对生产安全、质量、工期监督。

  14、乙方必须经常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聚众闹事的事态发生。

  15、乙方必须做好班前安全质量交底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创优质争高速,为企业树形象争荣誉。

  1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消防由乙方全权负责验收合格。

  七、工程进度

  随主体工程进度,工期随土建工程工期延迟60天竣工。施工工期进度与土建同步。

  八、开工时间

  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九、税、费

  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

  十、竣工验收:

  1、竣工前乙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双方办清工程结算,按总价的`1%预留保修金,余款甲方一次性结清。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建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工程在法定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隐患和重大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本工程按法定的保修年限内进行保修,竣工验收年后付清乙方预留的保修金。

  3、若业主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人伪损坏的,乙方不予保修,由业主自行承担。

  十二、安全责任

  本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经济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宇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按本合同履约部分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安全及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整),待乙方进场正式施工时向甲方交纳15万元整(壹拾伍万元整)。在四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在十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如果在20xx年3月30日之前,乙方不能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双倍退还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正式施工时缴纳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前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退还给乙方。

  十五、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消防安装合同11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劳务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不含材料)

消防安装合同12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20xx年8月,20xx年 月 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消防安装工程人工单承包。

  二、工程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顺延。

  三、工程计价:甲方以_______室内消防安装工程总造价计算付给乙方人工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如有变更,另追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调试合格,负责安装质量检测、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工程款;

  2、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合格,并经有关消防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条件,如水、电的接通、设备材料的存放、并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购买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负);

  2、工程完工后,如遇人为损坏,甲方负责设备、人员的'费用,乙方予以维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协调解决;

  4、乙方在施工中应倍加小心,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5、设备安装完毕后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至检测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对违约方进行适当处罚。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该饮食区喷淋头改动移位、烟感改动、移位

  (四)承包范围:装修工程图纸由甲方负责设计,消防工程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经甲方确认后,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乙方按审核后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进行施工。如需增加烟感(温感)探头为1000元/个,喷淋头增加为500元/个,不包大厦物业管理放水费,编程费,不含税。

  (五)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结算承包方式,即按工程造价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安全、包协助甲方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报建和验收。(如装修、配电、通风、空调等配套项目安装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影响整个工程验收不合格,取不到验收意见书时,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该合同未涉及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在其责任范围,增加工程的项目,另行协商结算。

  第三条工期

  (一)按双方协议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年月以甲方办妥施工手续,通知乙方开工的文件送达乙方之日起三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即GBJ50016-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20xx(20xx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的%支付工程备料款(即人民币大写。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叁天内,乙方即组织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场施工。

  (二)工程完工后,待工程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后五天内付清余款100 %(即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一天完成接水、电源。

  2、开工前两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签订合同后,以双方确定的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委派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6、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两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五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吴耀楠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

  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叁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两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反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两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预验收,并在竣工后叁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行,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工程经双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图纸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甲方移交。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出具竣工图纸,并在竣工图上签注。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安装合同1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与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四、质量标准与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变更:

  八、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管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安全生产法》施工规范作业。如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与发包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消防验收标准,同时要求消防验收一次通过,否则造成返工以及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合格为止,承包人应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元,连续十日或无正当理由累计十日不施工作自动解除合同。对已施工项目概不结算,作承包人放弃工程款处理,并承担因此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停工或停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已施工的所有工程量概不结算,并限 日内自行退场。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因该项目对外产生的`债务,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偿还,如因该项目导致发包人被起诉,承包人愿意作为此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向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其它: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国家规定质量保修期满结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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