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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合同

时间:2023-03-15 08:58:19 合同 我要投稿

绿化工程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绿化工程合同(通用15篇)

绿化工程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工程承包条款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工程

  一、工程名称: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一)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施工招标图纸、答疑的一切内容。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及附件

  2、投标书及投标报价表

  3、施工图纸

  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三)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四、工程造价:以乙方投标中标价2334370.00元(大写: 贰佰叁拾叁万肆仟叁佰柒拾元整)。

  五、工期要求

  (一)根据工程量和甲方要求,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二)开工前,乙方3天内向监理方,甲方发出开工申请书,并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下达开工令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优质工程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提供的植物必须符合程预算书清单规定的规格和植物种类,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后,方可用于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养及养护,质量保活期以验收竣工之日起24个月。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及建设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后,经监理、监督和甲方有关人员初验合格并经监理签证之日起1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乙方要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并提供管理和养护处植36个月详细计划和方案。

  2、6个月后,甲方再付给乙方50%工程款。

  3、12个月后,经甲方组织监理、监督等部门验收后苗木成活率及苗木保存率达到100%以上,草坪覆盖率达99%以上,其它设施完好并经监理签证的后,甲方再拨付乙方1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作为该工程的保修资金。养护期满后给予拨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T82-99的规范标准。

  2、乙方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工程应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1)土壤水质化验报告;

  (2)施工过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

  (4)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5)施工总结报告。要求:整理成册,壹式贰份、并确保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4、质量保活期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清除杂草并及时进行修剪、整形;

  (2)质量保活期范围内无垃圾、无旱象、无病害虫、无缺株断档、植物生长旺盛。

  第五条 补栽维修措施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或质量保活期内,如果本工程中发生丢失、损害、监理工程认为需进行补栽维修以确保工程质量,经通知乙方后乙方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此类工作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做的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该费用由监理工程师与甲方协商后按预算价确定款额,由甲方向乙方索回,或有甲方在应付或到期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就此通知乙方,并抄送甲方。

  第六条 质量保活期

  质量保活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凡因种植及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进行保修,如属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或推迟验收,则质量保活期计算日为验收后开始计算。

  第七条 服务承诺

  在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乙方提供24小时值班电话,当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派人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对乙方所列机具、技术人员配备清单进行核实,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时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人员。

  2、本工程不得转包、确需分包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要制定安全施工实施细则,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对施工中发生的(包括不可预见)人身伤亡及其它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一、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时,每延期一天支付给甲方5000元违约金。

  甲方违约: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二、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一、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有仲裁委员会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日生效,工程质量保活期满经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宝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XX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路、南二路、北二路三条道路的

  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

  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3

  甲方: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

  乙方:淮安经济开发区徐杨乡明枝花木园艺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移栽苗木,其他树种在适宜月份完成,在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量。

  2、质量要求: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或规格栽种,施工中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布局整改,栽种相应的花草树木,如有出入,乙方负责免费整改;若在调整时遇合同附件中没有的.花草树木,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形成合同补充附件。

  3、合同价款:苗木按绿化报价单算价(见附件),土地平整按8元/平方米计价,转运土方按22元/立方米计价,最终工程款按最终工程量核算。

  4、付款方式:乙方全部栽种完工,付总价的50%,一年后经验收全部成活付清剩余的余款5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发票。

  5、甲方责任:若因人为损毁、厂区管道泄漏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损坏的花木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按附件价格表)由甲方负责,此外,甲方提供花草树木养护水源。

  6、乙方责任:保护所有花木成活率达到100%,在养护期内负责浇水、修剪、制虫、除草等管理工作,所有费用乙方免费负责;养护期内苗木出现非人为性死亡,由乙方负责将苗木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苗木成活。

  7、验收:按苗木实际栽种的规格品种进行验收。

  8、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要确保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如未按期竣工验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处罚金1000元。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该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乙方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以三倍的罚金,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出现各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财产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洪泽县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局部绿化平面图方案

  附件2:绿化报价单

  附件3:绿化效果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4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

  于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绿化工程合同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_______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_______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6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xx绿化工程的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的内容

  包括XX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路、南二路、北二路三条道路的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的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的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的,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的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的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的.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七、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的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7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对乙方提供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必须在适合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

  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未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转让:合同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绿化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招标决定,甲方将 至 道路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根据不同地形,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考虑到道路两侧商铺较多和地形障碍,按招标文件规定花池数量有所变动,花池内植物种植相应变动,数量待定,故按总花池数量和总价数折合单组花池和树苗植物组合计价,每组花池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外发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则上按招标文件所列价款协商计价。

  三、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于 年 月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道路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章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成 %付 元,余款 元待工程验收合格扣出质保金,乙方凭税务局开据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六、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关线路的铺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应主动清扫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养护管理期内的`水源取水点,所发生的水费甲方负责,电费和运输车辆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花池砌体和树苗种植,因协调无效遭到人为破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计价补偿。

  七、工程质保金:

  1、工程质保金按工程总价 % 元扣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2、质保期过后如无工程缺陷,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质保金。

  八、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十天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9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

  (5)、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结算总价的确定:

  1、土方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含税固定单价 元/m?包干,该价格包含挖土、余土外运(堆放地点由乙方落实,但不得堆放在甲方房建施工现场开发区域内)、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按实计量。

  2、其他工程:

  (1)、铺装工程、零星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驳岸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照明亮化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绿化、小品工程执行20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上述工程的人工单价执行江苏省【20__】494号(此文以后发布的调价文件不执行),取费标准执行20__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3)、上述工程的材料价格的确定:铺装面板、给排水管材、阀门、井盖、照明灯具、灯控器材、控制设备、苗木、灌木、乔木、种植土、草坪灯具、假山、雕塑以及单项材料超过2%的材料属甲控乙供材料,甲控主材在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方可进场使用。其余材料价格按《宿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结算价必须经甲方签证。(4)、按上述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造价优惠30%(即总价下浮30%)作为其他工程的结算总价。

  3、上述土方工程总价和其他工程总价之和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总价。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7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0%的工程款,并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后9个月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的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7日内付清。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程税务发票;付至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5%时,乙方须按结算总额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四、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工作

  1、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根据工程的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3、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

  4、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在限期内整改的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5、负责根据图纸、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

  8、按合同约定付款。

  9、本工程甲方派驻现场工程师 负责与乙方的工程管理配合工作,联系电话

  10、甲方其它工作: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否则竣工结算时该部分材料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以及自身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且承担全部的施工安全责任及费用;

  8、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图纸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工程完成后,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二套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方可申请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1、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回填的绿化土中含有部分建筑垃圾,乙方在整理绿化地时负责清理外运以达到绿化种植施工标准。

  13、其他约定:

  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

  七、工期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__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质量保修及后期养护约定

  1、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1 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养护期结束验收;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和土建、安装工程及小品景观质量保修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保修工作,若出现苗木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土建、安装工程的维修通知后 3 天内,紧急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养护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须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及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对于上述情况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账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______;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______;工程初验后______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______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2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_____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沿线碎落台、一级下边坡及迎坡面等绿化区域。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_____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址: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3

  工程名称:七台河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七台河市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七台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_、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20xx年_8月_20_日。

  3、竣工日期__20xx__年__9月15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绿化工程合同14

  甲方(建设方):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__________,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该工程造价以竣工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1、该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的双方议定价格为依据,以总承包形式而定,总承包价格为(:__________ 元)大写:

  3、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4、养护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

  五、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的验收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承揽的工程范围内,完全全部工程。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执行行业文明施工要求。

  3、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实施保护。

  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及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的规定。

  5、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6、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六、施工安全

  工程参与各方按照国家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作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

  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时间

  地点

  总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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