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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

时间:2023-03-17 16:04:53 合同 我要投稿

艺人经纪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艺人经纪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1

  甲方:___(经纪人)乙方:___(模特儿)性别:___性别:___地址:___地址:___身份证号码:___身份证号码: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拍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___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两个月,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___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___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如双方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积极参与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税费:___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收取活动酬金。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必须在收取酬金后一周内主动支付甲方总收入的60%作为违约赔偿款,也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___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2)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3)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年11月30日。

  甲方:___(签字)乙方:___(签字)

  日期:___日期:___

艺人经纪合同2

  甲方:___

  乙方:___

  身份证号:___住址:___

  联系电话:___邮箱:___

  鉴于:___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___(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1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100万元至2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___乙方:___

  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艺人经纪合同3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 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 任何个人和 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 确认权在甲方, 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确认对自己的形象影响和发展定位无误情况下配合执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 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 2-1 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 (上述 事项除外,没有请用斜杠划掉) , 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其他的经纪公司开出同等价格报酬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 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为了线上自媒体等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 根据不同需要, 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 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不损害乙方正面积极形象前提下且不违背法律情况下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 按照 5-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 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3-2-2 合同期间, 乙方形象的摄影、 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 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 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 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 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微博,直播,自媒体等活动过程中, 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第 4-4 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4-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4-6-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 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 损害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而甲方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及违约金赔偿。

  第三章 佣金 代理费和税

  五、经济收益分配

  5-1 经济收益包括第八条所列佣金和代理费,乙方因经纪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 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乙方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产生的收入及线下活动出席、商业演出、电影电视剧、节目视频录制的收入,甲方应按照尽利润的60%支付给乙方。电商合作,乙方获得双方所经营店的的尽利润的50%,其它收益以双方共同商定为准。甲方每月须支付乙方(税后)1万元整 人民币底薪。每月底薪(税后)由甲方负责在当月 号支付给乙方。支付周期应该在10日内。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乙方底薪和劳动所得收入,拖欠费用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下费用的双倍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

  开户行:

  银行卡号:

  账户名:

  5-2 全权经纪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条所列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 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

  5-2-1 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制作的自媒体视频,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具体收益分配双方再协商解决。

  六、特别约定

  6-1 甲、乙双方经纪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 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七、税金

  7-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八、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8-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 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采取 按项目或每个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 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自媒体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8-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8-2-1现金支付;?

  8-2-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8-2-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8-2-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8-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 关费用。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

  9-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9-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 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9-1-3有权安排与自媒体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9-1-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

  9-1-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9-2甲方的义务:

  9-2-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9-2-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9-2-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9-3乙方的权利:

  9-3-1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9-3-2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9-3-3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4乙方的义务

  9-4-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9-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9-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自媒体机构、组织 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9-4-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 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0-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自媒体视频拍摄等活动,乙方必须 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0-1-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1-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10-1-3通讯、联络地址;

  10-1-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10-1-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10-1-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10-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0-2-1社会关系和背景;

  10-2-2从艺经历;

  10-2-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10-2-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10-2-5个性特征、爱好等。

  10-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 有充足理由, 可以提出更换指定经纪人。

  10-4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 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 诉乙方说有关自媒体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五章 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2-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2-1-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2-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2-1-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2-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 16-1 款所指所有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2-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2-3-1甲方的业务活动;

  12-3-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2-3-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2-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 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 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4-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摄像视听材料;

  12-4-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12-4-3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 3-2-1 款约定,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作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 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

  第六章 违约责任

  十三.违约及违约金

  13-1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 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追究违约责任:

  13-1-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推广、宣传等运作活动;

  13-1-2将部分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13-1-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具体活动情况收入分配比例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13-1-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13-1-5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3-2-1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3-2-2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3-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 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四、合同的修改

  14-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4-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 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4-1-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4-1-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4-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4-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4-2-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4-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 承担相应责任;

  14-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4-3-1 如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乙方的包装推广、形象宣传、活动安排、经纪业务代理、自媒体及电商运营,则乙方有权要求中止甲方合作且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任何费用。

  14-3-2 如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损乙方形象和声誉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提前与甲方解约并不承担违约金。

  第七章 经纪代理期限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 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2年。

  十七、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八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八、 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为:

  18-1 “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 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 的影像权。

  18-2 “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 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 收益权。

  18-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4 “本合同的“以上 1-5 ”、“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 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18-5 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十九、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 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九章 附 则

  二十、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20-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0-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损形象的言行。

  20-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20-4 没有正当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维护相关权利:

  20-4-1 要求乙方支付历年收入总额的100%,并继续履行合同。

  20-4-2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二十一、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前 6 个月为双方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评估,演艺活动。如乙方达到甲方要求双方按本合同 条款正常实施,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则另行协商。

  二十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 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 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及甲方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或参股的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相关联公司包括: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

  传真:___

  e_mail:___

  地址: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

  传真:___

  e_mail:

  地址: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___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___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___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盖):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盖):___

  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 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 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

  5、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6、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7、在代理过程中,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如果甲方对乙方指派的经纪人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经纪人,但甲方的要求以两次为限。

  9、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保证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他方签约;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艺人经纪合同6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鉴于:_______

  1甲方和手机淘宝进行战略合作,甲方负责组织淘宝达人的工作。

  2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淘宝达人的重要潜质,委托甲方扶持乙方在淘宝不断发展。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成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1淘宝达人:是指通过淘宝达人平台认证可享有淘宝达人权限的提供淘宝导购服务的推广者。

  2,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上,转账,还款,缴费等服务,域名.

  3推广费用:是指达人成功推广商品之后,卖家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总和。

  推广费用=推广基数推广费用比率(由卖家自行设置,淘宝无限制规定)。

  推广基数指达人推广商品被成功购买时的实际成交价格(支付宝支付金额,不包含运费及其它阿里妈妈规定不包含在内的费用)。

  4阿里妈妈: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按照淘宝达人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淘宝达人平台,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达人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淘宝系内(淘宝网天猫聚划算一淘网)从事达人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淘宝系的独家合作方,拥有独家管理权。

  三合作期限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乙方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将第一年的预期收入确定为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果乙方的年收入超过预期并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第4款之规定的,合约期自动延期为3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淘宝达人平台建立个人形象,负责为乙方进行淘宝粉丝的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淘宝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淘宝达人直播过程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淘宝达人资格。

  3甲方将为完成认证的乙方进行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当乙方名誉受到侮辱,诽谤等方式的损害时,甲方应尽全力维护乙方的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淘宝达人平台,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淘宝系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例如:每周发起3次以上直播,撰写2篇图文贴,发布一个视频等),您需了解,所有的活跃并不是为了机构的荣誉,而在于您自身在淘宝达人生态圈的成长。

  2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酬,(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之价格)固定不变,且保证与甲方独家合作在淘宝系卖家服务市场上承接工作。

  3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保证在协议内时间,保持推广工作价格固定不变:推广工作价格的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和甲方沟通,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变更推广工作价格。

  五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的推广酬劳将在每月15日(如遇到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次日),以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2乙方指定结算账号:账号所有者须为乙方,乙方承诺以账号收到甲方付款项为准,不论此款项是甲方支付或甲方指定其他第三方银行账号支付。

  账户名称: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

  六淘宝达人CPS导购分成规则:

  1甲方推送的达人在淘宝达人平台后台发布导购内容并因此促成用户购买行为后,于甲方与淘宝的合作,淘宝委托阿里妈妈将其收成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20%)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该分的报酬=推广费用70%

  七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

  1乙方接受甲方的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此定价体系签署本协议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定价标准。

  2乙方淘宝达人发图问费用_______元/每条,包含发送9张与推广产品相关的图片。

  3乙方淘宝达人发短视频费用元/每条,每条时长2—5分钟左右,并尽最大努力将推广产品表述清楚。

  4乙方淘宝达人直播费用元/每次(每次时长不少于60分钟)。需添加宝贝到直播页面内,同时必须在直播规定时间内呈现推广产品。例如服装客户:需要穿着客户的服装(单件)直播15-30分钟以上。

  5乙方定价体系可提出自身要求和甲方协商制定,乙方需要在自身能条件下,尽量配合甲方完成指定的推广工作。

  6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付款的10倍。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提供了服务,但报酬未结算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不再继续享有后期甲方提供有偿合作推荐机会。

  八肖像使用

  1基于培养和推广乙方需要,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资料和素材),播出和使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落地的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卫星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APP影视光盘宣传品报纸店内广告促销宣传手册楼宇广告地铁广告杂志点头陈列物POP制作物,户外媒体和公关资料等媒体,但不得用于含色情暴力三俗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场景或内容。

  2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肖像权,姓名权,表演者权及其他进行宣传所需的权利,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当使用。

  3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为商业目的以公开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有关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九合同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为止。

  2经双方事先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或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本合同所适用的发来之规定,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只违约而产生或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在限定合理期内未能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如甲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则甲方应按照乙方在违约事项中应获取的相关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在违约事项中所提供推广资源市场价值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全部经济损失。

  4甲方故意对外泄露乙方不实讯息,造成乙方声誉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5本协议项下所以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减损,守约方为证明违约方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乙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

  2任何乙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其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应在不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者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快递给另一方为证,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一方应当允许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导致其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之影响消除前,延期履行,但与此同时,另一方针对前述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义务亦相应延期履行,并可以免责。

  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依其予以解释和阐明,并应受其管辖。

  2如本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有关本合同项下之任何事项争议或问题。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规定

  1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保密。一方同意对提供者合同服务过程中获悉另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若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调查提供的除外。

  2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任何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任何单一或部分履行权利的行为也不意味着排除任何该权利的行使。

  4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5本合同自各方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2)份,由合同双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本合同中,并无任何其他口头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7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___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___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___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___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 收益和分配

  4.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___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 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 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___

  a、演唱活动:___第一年至第三年:___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___甲方 %,乙方 %.

  b、其他项目活动:___第一年至第三年:___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___甲方 %乙方 %.

  4.4 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 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 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 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 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 工作,进行 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 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 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 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 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 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1.1项下所规定的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的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并获得相应收益;

  7.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 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 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 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 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 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___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 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 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 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 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0.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 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 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 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___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 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 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 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 , 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 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 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 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 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13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4.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

  日期:___ 日期:___

艺人经纪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鉴于:___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___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 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 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 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___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___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___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___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___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艺人经纪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单方终止。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路号号楼单_____元(以下简称“该单_____元”)的租赁合同(编号:_____),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提前结束该单_____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物业管理费__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房屋租赁费_____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_____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_____元,并将该单_____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_____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_____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30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_____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30_____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_____元并清空掉该单_____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_____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_____元,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_____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11

  一、定义及解释

  1、“瑞庭网络营销软件服务”(以下亦称“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包括“房源信息发布”子服务与“好盘直通车”子服务,其中“好盘直通车”包括“竞价推广”服务和“定价推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本合同以下条款界定。

  1)“房源信息发布”: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发布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

  2)“定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既定价格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向甲方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3)“竞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甲方的出价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进行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2、“营销软件服务费”(以下亦称“服务费”):指甲方购买和(或)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需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除非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服务费必须预付,预付费以充值形式存入乙方账户。

  甲方可通过直接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授权委托其代理人或乙方对其指定的乙方账户充值进行预存(以下亦称“充值”)。

  二、服务内容

  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的“营销软件服务”相应的服务费并且审核通过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后,依本合同规定提供以下服务(下述功能可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乙方为维护服务而定期、不定期暂缓提供,但甲方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1、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发布房源信息到房源库,房源数量最多可以同时存在8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所提交的房源信息(含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

  2、定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根据使用效果按“定价推广”或“竞价推广”方式发布自己的房源,房源数量最多可同时存在50套。

  2)甲方可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推广计划,设置或修改计划的名称和日限额(即日扣费最高金额),并可以随时将甲方发布的房源添加到推广计划中或从推广计划中删除。

  3)按效果付费推广的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网站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付费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该费用将由乙方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类型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并由系统自动从甲方的预付费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推广计划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房源的点击和费用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竞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使用竞价推广服务来推广自己发布的房源,房源数量为最多为1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设置或修改竞价广房源的最大单次点击价格(甲方的每次出价的起价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板块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和房源的预算(预算是本房源的专属资金,专用于本房源的点击扣费,不得低于乙方要求的最低金额)。

  3)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竞价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点击费用数额由点击时出价的下一位出价人决定,但不会高于本房源出价;该费用将由乙方系统自动从客户为房源所设定的预算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预算余额、房源的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数据查询

  在甲方费用消费完毕前,乙方负有提供扣费数据明细的义务。

  逾期60天的,乙方不再负有提供数据明细的义务。

  三、合作期间与服务事项

  1、乙方将于甲方同意本合同条款并按规定充值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乙方软件营销服务。

  服务一经开通,甲方即可开始使用乙方营销软件的全部通常功能。

  2、甲方可随时通过线下合同充值和线上充值等方式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每次充值金额由甲方自行确定,甲方须充值的最低额度由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特别约定。

  甲方账户内余额不足出价时,将无法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

  3、在每次充值前,甲方应再次认真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内容后再进行充值。

  甲方的每次充值行为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

  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相关规定。

  5、当甲方所属“乙方营销软件服务”账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点击费用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续费,甲方如因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客户的房源信息下线导致“乙方营销软件服务”中止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后可自行选择是否续费,如甲方终止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如甲方预付费未使用完毕,乙方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接受乙方以甲方提交的电话或邮件或其他方式与甲方确认本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

  2、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进行的经济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他乙方用户的付费项目进行恶意点击。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作期间结束。

  5、甲方需保证注册账号从事合法经济活动。

  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经乙方核实或任何第三方举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同时,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不予以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经甲方授权,或经司法机关、国家机关的法律程序要求。

  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有权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保存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但不予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一切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无须对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甲方利用乙方平台所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网站链接,并对客户提交的服务下线处理。

  如果甲方由于本条规定原因被乙方下线,乙方将不予以退还甲方提交的服务费余额。

  6、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之日起两个个工作日内审核甲方的信息。

  1)乙方有权根据产品政策或软件功能等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对于乙方经过审核后认为不符合发布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2)乙方保留随时调整信息展示位置和页面、页面规格和形式等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也无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在此对如上的调整或修改提前作出认可。

  甲方同意,乙方没有义务对所有软件服务类型的分类及其详细内容,提前告知义务,而且乙方有权对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因乙方相应调整造成甲方信息发布有误或无法正常发布的除外。

  3)指定信息的点击次数以乙方网络营销软件的统计数据为准。

  4)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

  乙方进一步保留在乙方营销软件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等的权利。

  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乙方另有说明外,仍适用本服务合同。

  5)乙方有权随时修改服务内容或本条款而不承担责任,甲方如果在收到变更通知后仍继续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则表明甲方同意接受变更并接受变更后的条款或规则等。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用户或第三方在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但若甲方在收到变更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终止服务的,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账户余额。

艺人经纪合同12

  经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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