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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合同

时间:2023-05-04 16:30:04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养殖合同汇总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养殖合同汇总9篇

养殖合同 篇1

  村委会 甲

  签订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 方)

  乙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养护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引排能力,经研究聘用乙方为河道管护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 管理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管养范围,尽心尽力管养好所辖范围内的路段,并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

  二、 管理范围:乙方管护的河

  合道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 管理要求:

  1、 村内河道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2、 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畜禽尸体

  3、 河坡整洁,无水花生生长,无任何堆积物和各种垃圾

  4、 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

  5、 无乱挖、乱填现象

  6、 沟塘水面无漂浮物

  四、 管理报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经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础

  400元,考核工资200元,计全年报酬7200元。

  五、 管理奖惩:

  甲方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每月底对乙方进行全面考核,对照得分进行奖惩。

  六、 管理时间:

  本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年。

  七、 协议期间,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1.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海拉尔区哈克镇哈克村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和附属设施{牛舍、挤奶厅、饲料库、机械库、锅炉房、配电室等}(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经营,一五窑现代化牧场占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同时,甲方将现有设备(TMR饲料搅拌机、山猫滑移装载机)按国家折旧标准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2.租赁期限及牧场使用功能

  2.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继续租赁,乙方应租赁期限满前六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2一五窑牧场使用功能:

  功能为牲畜养殖,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一五窑牧场占地和饲料地

  甲方应保证一五窑牧场占地面积(包括建筑物面积、奶牛活动场地和饲草料储存地)不得小于1000亩,一五窑现代化牧场经营需院外部分用地(饲料地20xx亩),由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接交完后乙方尽快利用现有的设施,发挥其作用。

  5.租赁费支付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折旧的方式,长期租赁,分段付款,分段签合同,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签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头三年租赁费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用于解决牧场原遗留问题,其余年限租赁费于租赁期当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给甲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

  6.遗留问题的解决

  (1)已报项日的履行问题

  为了完成上级项口的建设内容,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父,乙方同意奶牛养殖场暂不变原先的名称,但奶牛养殖

  场法人必须是乙方负责人。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承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甲方负责项日建设当中各项

  手续的办理和项日验收组的接待等事宜。项目资金的分配应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2)此奶牛养殖场为国家示范项目,乙方要确保奶牛养殖数量,确保外来人员随时参观条件。

  7.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折旧方式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动工。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要负责做好承租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个月内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满足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山甲方承担。

  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相关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免责条款

  11.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土14.2款执行。

  11.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

  并将出租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并支付当年的租金。

  13.有关税费

  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经营性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交海拉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商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养殖场地,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在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内建设钢构大棚,甲方根据乙方养殖特点拓宽水沟为乙方使用。招商协议期终止后,乙方在甲方场养殖基地建设所有钢构大棚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养殖期间的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费用及其他辅助费用。

  二、招商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招商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至少6亩面积的养殖基地以及乙方养鹅使用的'水塘。

  2、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不少于两个钢构大棚,首个钢构大棚完工后,6个月内建设第二个钢构大棚,后期乙方可根据自身养殖发展决定是否继续建设钢构大棚。

  3、乙方根据自身养殖特点建设钢构大棚,建设大棚材料需甲方认定。

  4、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水沟拓宽至3.5米以便乙方养鹅需求。

  5、协议期内,乙方开展重大活动需向甲方报备,乙方出现安全养殖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身负责。

  6、协议到期后,乙方建设的钢构大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7、协议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甲方基地上的大棚产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给予乙方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殖要有知情权。

  2、甲方保证基地道路畅通,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当地民情纠纷的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设养殖钢构大棚,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4、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转让及转租。

  5、合同期满后,基地上的大棚归甲方所有,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养殖基地的使用费。如甲方将大棚外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6、协议期满,乙方须保证钢构大棚仍可继续使用,如甲方有有整修要求,乙方须免费整修。

  7、乙方确保养殖符合国家标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转让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大墩养殖场自已所属的养殖厂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定如下:

  一、地理位置:东靠 ,南靠靠,北靠 。转让总价格为 。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如有个人干涉,由甲方负责。

  四、此合同签字加印之日生效,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六统一”(即:统一养殖场规划设计与建设、统一供种、统一饲料、统一饲养标准、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1、指导乙方进行养殖场选址,负责乙方养殖场的`规划设计。养殖场在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经乙方签字同意后由专业施工队统一建设。

  2、统一供应乙方笼舍相关配套材料(包括:兔舍门、食槽、自动饮水器、饮水管、笼底板等配套材料)。供应价格=采购价+采购费用,由甲方和养殖协会共同确定。

  3、向乙方提供优质成年四川白獭兔种兔(公母比1︰5),价格每只150元人民币。在1月内若因种兔本身质量存在问题,甲方负责更换,在种兔使用寿命结束时或在使用寿命期间因各种外在因素造成种兔不能正常生产时,乙方按相同价格及时购买。种兔使用寿命为2年。

  4、为乙方提供獭兔养殖和病虫害防治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养殖技术培训。

  5、为乙方制定防疫程序,指导和监督乙方实施防疫程序。以协会价格统一向乙方提供各类消毒和疾病防治药品。协会价格=采购价+采购费用。

  6、以协会价格向乙方统一供应饲料。协会价格由甲方和獭兔养殖协会理事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和生产费用变化按月确定,甲方通过合作社理事会每月28日告知乙方下月的饲料价格。

  7、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提供的种兔繁殖生产的合格成年商品兔。质量标准按四川商品獭兔皮收购试行标准ZB93.3(附后)执行。同时执行合格品最低保护价:15

  元/公斤。不合格商品兔以当时肉兔市场价格收购。市场价格由养殖协会监督执行。乙方交售商品兔后,甲方当日结清当批兔的销售款。结算方式为:乙方领取金额=销售总额-技术服务和销售费用(1.6元/只)。

  8、有权拒收不是甲方提供种兔所产和不按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的的商品兔。

  二、乙方的责、权、利

  1、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加入“横山县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按协会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2、在同意甲方提供的养殖场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15天内开始养殖场修建,严格按照养殖场规化设计方案监督施工队的施工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1)故意向乙方提供劣质种兔造成损失,除及时更换种兔外,按协会养殖户每日每只种兔平均利润赔偿,并按实际损失天数计赔。

  (2)因饲料营养水平不够导致兔群大量死亡,按实际死亡数量每公斤赔偿15元。

  (3)乙方向甲方服务人员报告异常情况,甲方服务人员4小时内无故不到场,造成乙方兔群大量死亡,按实际死亡数量每公斤赔偿15元。

  (4)甲方无故拒收乙方合格商品兔,给乙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1)在养殖场交付使用后半月内及时领取种兔和支付种兔款,造成甲方种兔积压,按乙方基础种兔设计养殖规模和甲方种兔每日饲养成本赔偿。

  (2)违反本协议第二部分第4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

  据实赔偿,并不再享受甲方提供给协会会员的一切优惠。

  (3)不按养殖技术规范操作,或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5条,给甲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4)对养殖场修建质量监督不严,造成圈舍倒塌、返工等问题,乙方除自行负责重建外,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3、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免责。

  (2)因国家重点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补偿或赔偿按双方损失额按比例分配,不能完全弥补损失时,双方免责。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文本,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 日

养殖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 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养殖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养殖合同 篇8

  xxx(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郑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xx养殖场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养殖合同 篇9

  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鸡

  养殖回收合同

  合同类型:

  区 域:客户姓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养回收合同肉鸡饲

  甲方:河南正友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就乙方饲养甲方白羽肉鸡合同回收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保证金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最后一批鸡只未出栏,本合同自动延长到乙方出栏为止。

  2、合同保证金:为体现甲、乙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订购合同数量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 元。

  3、乙方合同到期后,如果自愿继续合作,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合同期间;如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在乙方交鸡后7日内,甲方将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二、饲养地点

  1、饲养地点:市

  /组笼(笼养),饲养数量只。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变更饲养地点,否则视为第三方饲养,此合同同时作废。

  三、饲料

  1、乙方承诺全程使用甲方指定的全价配合饲料。

  2、全价饲料使用标准:1#料 1公斤/只;2#料 使用至出栏。饲料价格3600元/吨。

  3、乙方在饲养期间需要提前3天定料,如因乙方定料时间延误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断料,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使用非甲方饲料;不得向甲方饲料中添加其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5、最低料肉比标准:下表为棚前检斤最低料肉比标准,到场料肉比按此标准提

  实际料肉比低于标准料肉比时,少用部分饲料,乙方向甲方返还800元/吨,从乙方肉鸡回收款中扣除。

  四、动保产品及药物残留

  1、乙方在饲养期间,必须全程使用甲方或乙方代理人的动物保健产品。每只鸡动物保健产品最低使用标准不得低于1.2元/只。低于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毛鸡款中直接扣除。

  2、如乙方私自用药,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四、 鸡雏

  1、 鸡苗价格4.10元/只,乙方在入雏前7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入雏时间、数量;并向甲方缴纳雏款。甲方依据乙方缴纳雏款时间定雏,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入雏时间、数量,鸡雏供应厂家等相关信息。

  2、 甲方规定合同鸡雏价格指混合雏,如甲方提供鉴别公鸡(指公鸡比例不低于75%),鸡雏价格上调0.5元/只。

  3、 甲方通知乙方入雏时间后,乙方不得随意退定雏,否则甲方有权扣罚合同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

  4、 鸡雏数量确认:甲方保证鸡雏102只/箱(含路耗),乙方可以按入雏数量5%进行现场抽检,但抽检时,鸡雏运输司机必须现场确认。

  5、 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定雏数量,在入雏时浮动5%,乙方不得有异议。

  6、 鸡雏品质约定:鸡雏平均体重在36克以上为合格(种鸡周龄29周以上)。前7天死亡数量不得超过2%,超出2%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但死亡数量必须有死雏或鸡爪为证。如乙方认为鸡雏品质有问题,应在入雏后4天内电话通知甲方业务人员,7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确实是鸡雏品质问题,甲方承担死亡超出2%以上部分。如果因乙方饲养管理不当导致死亡(如湿度、温度不合适;药物、煤气中毒;同一批鸡雏60%以上客户没有问题;乙方弃养),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运输

  1、 饲料运输:300公里以内,饲料运费由乙方代理人承担;300公里以上,乙方代理人可以适当向乙方收取超出标准部分的运费,收取上限为50元/吨。

  2、 毛鸡运费:因棚前检斤,毛鸡运费由甲方承担。

  3、 鸡雏运费:甲方负责将鸡雏运输到乙方鸡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毛鸡回收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出栏时间、数量、平均体重,以便甲方安排车辆。

  2、 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出栏具体时间、车辆信息。确定出栏后,乙方不可以拒绝出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3、 毛鸡出栏其他事项约定:a、乙方负责抓鸡、装车,并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鸡场;b、每车装车时间不得超过2.5小时(360笼),乙方要确认毛鸡车到场、离场时间是否相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毛鸡车晚点,其扣罚由乙方承担,因毛鸡车原因,造成晚点,扣罚由毛鸡车承担;c、抓鸡前,乙方要向甲方检斤员出示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要相符;d、检斤单上客户签字栏,签字姓名要与合同姓名相符,否则甲方有权视为市场毛鸡。

  4、 毛鸡车进场晚点,每分钟扣罚10元。

  A、 单只3斤以下,甲方拒绝回收。

  B、 有鸡痘、皮炎、烂抓毛鸡,乙方要随毛鸡车进场,确认比例。

  鸡痘、皮炎鸡痘10%以下,免于扣罚,10%以上,每增减10%比例,毛鸡降价0.2元/公斤

  烂爪:按检出比例计算,扣罚0.2元/公斤。例如交鸡6000只,均重3公斤,检出比例为20%。扣罚金额为6000*3*20%*0.2=720元。

  如乙方不到场确认,则按甲方屠宰场检出比例为准,甲方以检出比例扣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6、 毛鸡出栏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检疫证、自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七、 毛鸡结算:

  1、 乙方在毛鸡出栏后3天内,到甲方财务核对账务,办理毛鸡结算手续。延迟一天,扣罚50元。

  2、 办理毛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如下手续:附件一:肉鸡单批饲养回收

  协议、棚前检斤单原件、入雏凭证、饲养手册、料票及转料单。

  3、 付款:乙方办理完毛鸡结算之日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毛鸡款,逢节假日顺延。

  八、 各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时对乙方的饲养条件、管理水平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国家农业部、甲方饲养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应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B、 甲方有权根据疫病控制需要及药物残留检测规定,对乙方饲养场中的鸡只随机抽取血样、肉样,进行疾病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乙方不得拒绝。

  C、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肉鸡饲养管理、动物保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专业咨询服务及不定期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D、 甲方按肉鸡回收计划,回收乙方饲养的合格肉鸡。

  E、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相应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饲料、鸡雏进行数量的`验收。

  B、 乙方有权监督检斤和结算方式。

  C、 乙方有义务依照本合同各项约定履行养殖责任。

  3、 违约责任

  A、 乙方私自掺入非合同肉鸡、鸡雏、饲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B、 乙方私自外售合同肉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C、 乙方弃养,甲方视为乙方违约。

  D、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留乙方合同保证金;降价(或按市场价)回收该批肉鸡。甲方有权选取上述方式之一,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九、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 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使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受灾乙方在遭受损失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受灾方不承担对方经济损失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一、乙方自愿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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