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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合同

时间:2023-05-12 08:37:43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定期合同汇编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定期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定期合同汇编10篇

定期合同 篇1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定期提供 ,并与乙方达成以下赠与协议。

  第一条 乙方获自甲方的赠与只得用于 ,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条 甲方于每年至分两次向乙方无偿赠与人民币各 元整。

  第三条 前述赠与自 年 计日时至 时止。

  第四条 合同履行其间若乙死亡,可继承其受赠者地位。

  第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获赠与的使用,若乙方不当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条 如乙方疏于 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

定期合同 篇2

  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常州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 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期合同 篇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劳动合同法》实施几年来,劳动者的权利受保护程度日益增加。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逐渐减少,但逃避法律责任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却并不少。该如何对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问题呢?

  案例一:入职一年多没签约,要签无固定期合同却遭拒

  文君于20xx年8月入职一集团公司,虽经文君多次询问,但该集团公司时至今日仍未与文君签订劳动合同。后文君将该集团公司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与该集团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同时支付其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在庭前调解时,经仲裁员辨法析理后,文君只得撤诉。

  点评:用工满一年仍不签合同,视为已签无固定期合同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视为”是法律规定,是法律对于双方之间关系的一种拟制。这种法律的拟制,是一种强制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所以,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1个月后,用人单位依然未主动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徐海威提醒,在本案中文君应注意的是,因本案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3款、第82条2款,其诉讼请求要么选择主张确认其与该集团公司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要么选择要求该集团公司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若同时选择上述二个诉讼请求,是打包诉讼,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案例二:公司股权被收购,符条件却不签无固定期合同

  老方今年52岁,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近期,老方所在公司70%的股权被另一家公司全资收购,又恰好老方的10年合同到期。该公司威逼利诱老方,要么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继续工作,要么领取经济补偿金失业回家。一向乐观的老方沉默了!

  点评:股权变化不影响主体员工,可依法主张权利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的承继模式中,股权收购不同于企业的合并分立。由于股权收购中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发生变化,当劳动者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徐海威提醒,针对本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26、33条之规定,该公司虽然股权发生变动,但该公司依然负有提示老方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但该公司不仅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而且还想方设法极力地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案例三:签两次劳动合同后续约,竟然还是有期合同

  20xx年10月18日,小斌与一家外企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小斌在职期间努力肯干、乐于助人。20xx年9月,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与小斌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xx年9月,虽然劳动合同仍未到期,但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却依然主动与小斌又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近日,小斌偶然获知自己符合法定条件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便询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答复却是双方已协商一致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小斌为此很困惑?

  点评:签两次有期合同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徐海威认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样,在符合一定的法定情形后,劳动者拥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能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协商放弃的,同样,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仍然不允许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放弃,而只能由劳动者书面提出后,双方才能协商一致放弃。

  在本案中,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该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动提出订立的,其行为是职务行为,与小斌的这种协商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排除了小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免除了该外企的法定赔偿责任。所以,该外企的行为是违法的。

  徐海威提醒,针对本案,由于该外企不能免除向小斌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责任。所以,小斌可继续与该外企沟通,若该外企能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若该外企一意孤行,小斌可向该外企注册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定期合同 篇4

  甲方(存款方):

  乙方(贴息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办理一年定期存款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存款要求:

  1、 存款性质及期限:个人款。办理一年定期存款,存款利息按央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存款利息归甲方所得。

  2、 存款金额:存款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首单操作5000万人民币,在首单操作无误后,接着操作剩余9。5亿人民币资金。

  3、 贴息方式:乙方保证按实际到账的金额一次性支付贴息款。甲方贴息为存款总额 ,所有贴息必须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居间方费用由乙方另行承诺支付。

  4、 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自由开户,自由存款,自由转定,在vip办理转定手续。

  5、 接款银行: 银行 支行。

  6、 存款凭证及支取方式:转定后由银行开出个人大额存款单,由甲方带走。该笔存款到期后,甲方凭个人大额存款单到银行提取本金及利息,银行需无条件支付,不得设任何障碍。

  7、甲方的存款承诺:“此批存款(按实际存款总额)在一年内不掛失、不抵押、不转让、不提前支取、不查询、不开通网银,承诺书直接交给存款银行。

  8、甲方及居间方所得贴息及居间费用均为税后合法收益,均有任意支配和使用的权利,不因此收益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及居间方不出具任何票据给乙方,所得收益属乙方自愿馈赠。

  二、操作流程:

  1、甲方个人银行存款10亿元人民币做直存,乙方带个人存款卡(贴息人本人卡或网银)来京让甲方验证有足够贴息 款额后,(帖息款至少足够2亿元直存款贴息需求,不低于20xx万人民币),批存批结,贴息款到位转定 ,乙方要说明已经和银行做好手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到乙方指定城市操作存款。

  2、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在乙方指定银行存款,(操作细节如下)

  <1>乙方到京甲乙双方认可协议后,乙方提供100万,甲方提供200万,在律师事务所对保(为确保甲乙双方资金的真实性,特设此条款)。此条款适用于第三款《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同行开新个人账户,将第一笔存款数额的贴息、佣金从原贴息账户划出到乙方自己新开账户内,

  <5>甲方显账后,乙方即将新账户内的贴息款依次按资金分流表内的账户及分配数额划入甲方及居间人指定账户。

  <7>第二、三笔存款按上述操作程序依首单流程进行,直至10亿人民币操作完毕。以实际收到的帖息数额无误后,向银行开出在存单副本注明(六不承诺)。

  三、违约责任:

  1、 若乙方的原因或存款银行不配合导致此单业务不能履行或乙方无贴息或不足额交割贴息(不能同台支付足额贴息及足额的居间费用),属乙方违约,甲方撤走全部资金,并没收已收取的.贴息款及对保资金100万。

  2、 若甲方不开户、开户后没有资金进账或每批不能完成转定手续或不做出六不承诺,则属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收取的所有贴息款,并双倍赔偿对保资金200万。

  3、 乙方如不按照协议的规定操作或者在甲方到达操作地后提出协议以外的要求则属乙方违约,甲方没收乙方对保资金100万,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拦。

  4、 甲、乙双方不管哪方违约与居间方无关,违约金的40%归居间方所有。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书的签字人为最终责任人,签字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网签的扫描件及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批存款操作完毕,此协议书失去法律效力,双方当场销毁)。

  甲方:

  代表:

  日期:20xx年2月16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20xx年2月16日

定期合同 篇5

  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 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期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深圳市三禾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员工):法 定 代 表 人: 张忠国 身份证号码: 地 址:深圳市宝安41区甲岸路德诚大厦 户 籍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0755-27837355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公司所服务区域。乙方保证在公司所服务的区域内服从安排和调动。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三、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制。乙方每周正常工作时数为,小时,超出国家规定的每周标准工作时数 小时,属于固定加班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乙方不得自行决定加班或者单方面主张加班时数,若加班时数未经甲方核准则视为无效。

  四、乙方的标准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在职期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乙方的标准工资相应上调。

  乙方的工资总额元/月由标准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和加班工资组成。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节假日顺延),甲方于每月发薪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或由员工签字后以现金发放,在依法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保险费部分及其它扣减项目后,将乙方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一次性转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发放。

  甲方按月在发薪日依法支付全部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乙方如对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异议的,应当在当月发薪日后七日内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无异议,不再就当月的全部工资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自愿放弃其它请求。

  如乙方向甲方申请住宿,经甲方同意方可安排住宿,并乙方同意在每月工资里扣除 元/月的住宿费。如乙方试用期三天以内离职的,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按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提供就职所需的一切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办理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宣的,甲方可按乙方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应承担该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并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法。

  律知识、安全操作规定及交通安全规则培训,乙方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如乙方违反上述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愿接受最高额处罚并自愿辞工。

  七、因甲方属劳动服务型企业,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客户单位的要求和客户的变更,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八、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九、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无法顺利安排工作交接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为乙方一个月工资。

  十、乙方如果在入职之前,有隐瞒前病史,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因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料导致社会保险关系无效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乙方如果未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到期未履行续假手续而不回工地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如违反乙方理解并同意办理辞工手续。

  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四、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五、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知道并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自觉遵守。甲方有权依照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六、春节前后两个月不批示请假与辞工申请。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7

  一.《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20xx-08-17 沃华律师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划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区分意义

  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限制

  某甲租用某乙的两间店面作为酒楼,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20xx年6月16日,乙书面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离所租房屋另用。同月18日,乙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甲租用的房屋出卖给丙。甲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时,甲与乙仍然存在租赁关系。遂起诉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两间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本案的焦点在于,乙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乙之间是否就出卖的房屋仍然存在租赁关系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94条和96条的规定,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乙于20xx年6月16日将书面通知送达甲,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故双方的租赁关系在6月16日即已经解除。乙与丙在18日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与甲没有租赁关系,甲不能够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乙通知甲解除合同的期限不合理,且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甲6月19日前搬出,双方的合同应当到6月19日解除。因此甲享有优先权。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94条和96条分别作出了规定。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于何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232条所规定的情形应当属于此列。该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结合上述的几条规定可以确定,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并非其通知到达承租人后合同即解除,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限制:

  1、必须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应当根据通知所载具体内容确定租赁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

  对于第1个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232条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只是没有具体到什么期限为合理的期限而已,这当中就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就上述的案件来说,乙要求开酒楼的甲3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似乎不是一个合同的`期限。同时,乙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出所承租的房屋,应当视为乙同意甲租赁使用该房屋至6月19日。虽然乙的通知具有明确的要求与甲终止租赁关系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就此依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认为乙将具有终止与甲租赁关系意思表示的通知送达甲后,双方的租赁关系即行终止,而应当根据乙通知的内容确定租赁关系最终的终止时间。我们不能干涉和否认出租人要求终止租赁关系具体时间的意思表示。

  因而可以得出上面的第2点限制,即应当根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确定双方租赁关系终止的具体时间。同样,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单方解除合同中,也应当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内容确定合同的解除时间。比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向其发出通知,再次要求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否则合同解除。到期后迟延履行方仍未履行,我们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是权利人发出通知之日还是发出通知之日后的一个月笔者认为应当是发出通知之日后的一个月。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对《合同法》第96条进行调整,即“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否则就否定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等具体事项意思自治的合同权利。

  房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

  (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

  (3)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

  (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

  (5)是否可以转租;

  (6)租赁登记的办理;

  (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

  (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

  租赁合同之解除权

  归纳:租赁合同之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合同法219条)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司法解释第7条)

  (3)责任转租(合同法224条,司法解释第14条)

  (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条)

  (5)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2条)

  (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合同法216条)

  (2)租赁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毁损(合同法231条)

  (3)不定期租赁之随时解除权

  (4)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合同法233条)

  (5)因法律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司法解释第8条)

  (6)一房数租时,未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解除权(司法解释第6

  出租人是否可以通过转租获利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定期合同 篇8

  (用人单位)甲方:

  (员工)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试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___工时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小时。

  第八条 对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___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___元/月。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为___元/月。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定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 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处公章 (部门公章)

定期合同 篇10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年期劳动合

  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

  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续延劳动合同。

  续延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1、固定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终

  止条件出现时止。

  续延的劳动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本续延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续延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地址: 性别:

  电话:________年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加强劳动领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正常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从事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小时,

  平均每周不超过35个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月工资 元,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工资标准。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方应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同意乙方根据户口性质选择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并为乙方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发给防护品。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

  第十八条 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给乙方按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但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________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

  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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