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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

时间:2023-05-17 11:36:04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电子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电子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电子合同 篇1

  甲方:四川音乐学院学生会外联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的“LOL电子竞技赛”的赞助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20xx年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LOL电子竞技赛”;

  2、赞助内容:系列活动期间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20xx年11月27日~20xx年11月28日;

  4、活动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全程赞助甲方本次的“LOL电子竞技赛”,合计¥3588.00元整人民币(大写:弎仟伍佰捌拾捌园整人民币);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先一次性付赞助总额的60%给甲方,即¥2152.8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伍拾贰园捌角人民币),同时,甲方出具有效收据;

  3、待整个活动结束后即12月29日,经双方确认无误,乙方再在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40%余款,即¥1435.2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弎拾伍园贰角人民币)。

  (三)乙方享有的回报:

  1、乙方享有本次活动的冠名权(详见补充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本次“LOL电子竞技赛”活动的相应宣传形式。主要包括: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广播通告宣传、传单宣传、网络宣传 [详细操作过程见下“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四)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活动冠名:“首届‘******杯’川音LOL电子竞技赛”;

  2、条幅宣传:条幅内容大致为“预祝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首届‘**********’LOL电子竞技大赛圆满成功” 条幅规格如下:20米×2条;

  悬挂地点:第一教学楼与七彩堂门口(人员集散地);

  悬挂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

  3、展板宣传应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诺以乙方认可的宣传画报作背景;

  展板规格:100厘米×200厘米×1块、80厘米×120厘米×1块

  展板安置地点:综合楼1块、第一食堂1块(以上皆为人口最密集区);

展板宣传时间:

综合楼处:11月18日~11月25日;

  一食堂处:11月25日~12月2日

  4、广播通告宣传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张贴于各寝室楼公告栏上;

  本通告规模:面向全校,除川音物管不允许张贴外,其于1—10栋、11—16栋皆在本通告覆盖面内;

  通告张贴时间:11月1日~11月28日。

  5、传单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宣传单的发放在11月1日

  7、网络宣传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次网络宣传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

  宣传时间为11月19日。

  (五)约束机制: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如果甲方违约,如未按承诺提供条幅、展板等宣传,或宣传上未按承诺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权利减少(情节严重时可拒绝)支付剩余款额。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9日。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3、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4、未尽事宜,如期间活动学校次序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应

  协商;协商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共二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1月28日活动结束止;

  (七)补充协议:

  1、乙方对本次活动冠名如下“‘****杯’LOL电子竞技赛”;

  2、在活动进行时,因人流量较大,学校活动、通知极多,各寝室楼下通告栏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难免会遗失,甲方有责任定期检查条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时,乙方在抽查过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数,以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不愉快;当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传有失误时要及时通告甲方,甲方会根据条约马上整改,履行条约内容。情节轻时不算违反合同。

  3、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动进行时对甲方的宣传有监督的权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甲方:川音新都校区学生会外联部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字日期:年月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鉴于

  1.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了有效完成活动项目,保障甲方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筹办活动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第三条委托事项

  3.1项目名称及活动方案:

  时间:

  主题:

  地点: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3.2承揽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事务:

  3.

  2.1该项目整体策划、管理和现场控制执行工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

  2.2负责该项目场地布置,相关物品的采购、设计、制作以及运输。

  3.

  2.3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管控,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

  3.

  2.4全程负责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动过程中所有费用的预先垫付(包含突发意外所产生的费用)。

  3.

  2.6负责现场照片排山拍摄、做好文字及图片形式的总结,撰写相关新闻稿1至2篇,并提供现场照片、摄像。

  3.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活动期间进行服务,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负责响应我公司整个项目活动需求,每次活动的前期准备、沟通,做好沟通支撑。

  3.4乙方保证在前,完成甲方委托的筹办工作,并提请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创意说明、草图、脚本、确认的样稿、样带等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再次验收。修改后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未能完成承揽。

  3.6因验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的,视为乙方履行延迟。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费用为全部费用及税费,已经包括本合同所涉及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总金额不能变更。

  4.2上述合同费用为固定不变价,如须变更需根据乙方原报价及实际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4.3合同费用为含税价,已包括营业税等税项。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种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共计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个工作日内划帐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5.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5.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乙方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子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双方

  1.1.针对电子图书采购项目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制定本合同书.

  1.2.双方郑重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书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严格依据国家法律解决有关本合同书的一切纠纷.

  第二条 合同内容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

  2.1.2.项目地点

  2.2.合同项目数量2.3.合同项目造价(大写)

  2.4.甲方完全同意将此项目交由乙方负责采购.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的工作,并创造尽可能的方便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乙方所提供的电子读物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行业标准;

  4.2.凡我书店提供的电子读物一律为国家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正版电子图书;

  4.3.我书店将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并为甲方免费培训管理员;

  4.4.对数字管理系统免费维护一年,负责终身跟踪服务并提供一切技术支持.

  合同期内双方应充分沟通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日期:

电子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甲、乙双方于5;215;年____月____日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约定甲方雇用乙方负责甲方____区保安工作,合同期限从5;215;年____月____日起至5;215;年____月3____日为止。

  现由于甲方近期发生____区物资丢失现象,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事项提供____区安全防范,导致相关财产物资流失,给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经甲方研究决定解除服务合同关系,经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议解除服务合同关系,自5;21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终止。

  二、乙方自年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15;元、5;215;年215;月份工资人民币215;元(合计人民币215;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协议书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应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

  三、在甲方支付完上述第二项中确认的款项后,乙方确认甲方已支付全部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并承诺不得就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宜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书一式215;份,甲方执215;份,乙方执215;份,215;份交劳动保障部门存底。

  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日期:日期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把景XX电子票销售给予乙方单独网上销售。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网上电子票,并授权乙方单独线上销售(但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给出定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价格。)

  2、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3、乙方通过自有票务系统平台,以及网站向客户推销甲方产品,并宣传甲方产品。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自行安排合法合作渠道,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片、视频、文字、提供甲方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商标相关信息以使乙方宣传推广。

  5、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子票验证机,并保证正常使用游客必须在三小时以上购票方能在景XX生效,以客人信息时间为准。

  二、结款方式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50万(伍拾万)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合作期间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如达不到销售目标甲方不予退返。乙方在甲方指定销售额完成,25万元以33元/人核算。25万元以上到50万元给予30元/人核算。保障金核算完必须第一时间续完10万元保证金。以此程序延交,按30元/人核算。在合同结束时间续交金额未扣完,甲方把金额退还乙方。

  2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超出押金钱数范围、人数必须及时续交。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3、在合作期内,甲方保障乙方正常在本景XX合法运营。如遇国家征占景XX整体转让,法人变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不能使乙方正常运营,乙方所交资金,按实际人数核算遵从标准,核算把押金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行为,和违法行为。

  2. :甲方指定线上销售额为45元甲方并保障其他网上宣传不低于45元价格。

  3. 甲方提供热情服务周到,不欺示游客。

  4.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不合理销售及不合理价格。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景XX电子票务线上独家代理权。

  2:乙方权审定甲方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

  3:乙方有权在网上对景XX宣传推广。

  4:乙方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后台无假信息,和甲方核对一致。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付押金,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2:乙方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3:甲方因人为因素不能保证乙方游客正常游览景XX,须退还乙方该次门票未正常游览部分金额相同的票款。

  六:在协议履行中,如遇纠纷问题,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电子合同 篇6

  1.电子合同成立时间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对于什么是“进入”,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2.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

  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总之,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电子合同 篇7

  引言: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一、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指用电、磁、光或相关技术手段生成的数据电文表达意思以产生、变更和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有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即EDI)、电子邮件(E-mail)和计算机传真等形式。电子合同具有不同于传统合同的下述特征:

  1、电子合同从传统的物理方式转移到网络空间,完全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信息的交流、记录和存储通过光、磁和电等技术手段完成。

  2、构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在网络信息传递过程中易受到影响、破坏,易篡改或因其他原因而失真,这使得要约、承诺的可信度降低,为此出现了一系列技术保障制度,最突出的是电子签名的出现及认证。

  3、由于技术故障的客观可能性,一旦要约、承诺在网络信息传递过程中因计算机故障受到影响、破坏,需要解决这种风险如何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担的问题。

  4、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从而使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时间、空间大大压缩,甚至被取消,也就是信息传递地点的距离差异并不会产生信息传递的时间差异,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大大缩短,使得对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的确定与传统合同大相径庭,也使得电子合同在要约的撤回、撤销以及承诺的撤回问题上出现特殊性,有关规范需要重新规制。

  5、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不须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由于电子合同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法、手段订立的合同,其内容全部可以储存在计算机的内存中,也完全可以储存在磁盘或其他接收者选择的非纸张的中介物上,如磁带、磁盘、激光盘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6条规定:如法律需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需求。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确立了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而且确认电子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因此,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是合法有效的。

  二、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所以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对承诺的撤回问题目前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赞同承诺撤回的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所以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三、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

  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

  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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