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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

时间:2023-05-17 15:06:31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制作合同汇总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制作合同汇总七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广告设计与制作一事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广告内容及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2.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广告设计与制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2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1)工作名称:劲性钢柱制作供货。

  (2)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深化、细化设计并得到设计雇主和监理批准后的图纸、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加工供应劲性钢柱。

  二、合同价格

  1、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人民币:8000元/吨(含17%增值税)。

  2、预估加工工程量:429吨,本合同结算吨位以甲方核定、监理批复认可的计量吨位为准。

  3、暂定合同总价款:34320xx元。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1)钢结构深化、细化设计并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费用。

  (2)材料的搭接和各种原因导致的损耗。

  (3)钢结构开口、洞、削切和修复、加强;在构件上开、形成任何尺寸洞口;所有的对线缝接合、切口、凹槽倒角、斜削圆边、修饰收口、割角。

  (4)切割、接驳构件和构件之间的配件,包括材料、螺栓、螺帽、垫片和接驳构件时一切其它所需安装连接件,不同材料的构件之间的连接配件;但不单独计量计价支付。

  (5)按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刷底漆、中间漆、面漆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其他表面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焊缝打磨平滑),以及安装后对上述表面的修补、补漆。

  (6)交付前构件的清洁、冲洗。

  (7)钢结构定位固定件和支撑件。

  (8)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和一切有关费用(其中包括协调和配合费)。

  (9)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和一切有关费用,如材料(包括主材、附件、配件和辅材)的购买、生产、加工、运输、卸货、储存、退回包装材料、管理、运输及类似费用。

  (10)所有取费、材差、通讯费、技措费、人工费调增、企业经营费、风险费、包干费、保险费、包括各种规费在内的政府及地方当局所征收之一切费用、税费。

  (11)安装就位后的净重与按计算规则所计出的工程量所相差的数量。

  (12)一切探伤、测试、检验、试验、取样费和编制、提交相关报告的费用,包括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安装检验除外。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满足合同、设计、业主要求,达到结构长城杯,鲁班奖的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图纸或工程设计、业主、甲方另有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深化设计;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设计和制作加工,按甲方通知时间完成深化审核并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分批交货。如果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后10天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批次货物,在不妨碍甲方采取其他补救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对于甲方因此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拖延,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五、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图纸标准验收,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焊缝探伤检验报告和甲方及工程监理要求的`其它对货物的原材料、质量、技术规范、数量、重量进行准确和完整检验的证明,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设计、监理等的要求。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工程监理可对货物进行复试,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委托的质检部门或工程监理提出不合格产品复试检验报告后通知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复试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每天24小时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乙方加工、送货人员需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为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甲方或工程监理人员可能会到乙方加工厂监督检查,乙方应全力协调配合,提供进入生产车间便利等,与之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总承包方预付款后即扣除相关管理费用(90元/吨),其余款项(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照总承包方实际支付情况及时全额支付乙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及时深化设计和加工供应。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深化或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乙方应按迟延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5%/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可从本合同货款中扣留)。

  (2)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不符本合同约定或工程监理或甲方要求的,应更换成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费用。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或导致货物安装完成后返工、修理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3)乙方存在违约情况(如货物数量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质量不满足监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迟延付款的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如迟延交货、货物数量不足、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等情况),不在此列。

  (5)乙方应为本工程组建项目经理部,其详细组成名单,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甲方批准。

  (6)工程业主(雇主)总承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计量规范、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作为本合同附件。若有冲突、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乙方应提前请甲方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九、保修期同建筑物设计使用寿命,自交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替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三份。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一、项目联系人

  1、甲方委派xx为本项目联系人。

  2、乙方委派xx为本项目负责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牌及导示牌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及规格材质:

  1、广告内容:楼面广告牌,前台形象字(见附图)。

  2、规格:按图示尺寸。

  3、材质:按图示材料。

  二、设计制作安装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采用厚铁皮LED立体发光字,字体、颜色、Logo按公司标准制作。

  2、乙方负责所有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办理审批的相应手续。(审批如产生行政性收费且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由甲方负责,以正规行政收费发票为准。)

  3、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4、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

  5、乙方要求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三、设计制作安装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完成所有广告牌及导示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该广告工程总费用(包含设计、制作、安装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五、全部广告牌及导示牌制作安装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从验收之日起乙方负责免费维护保养一年。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办理审批手续(甲方配合),所有审批手续应在签订本合同30天内完成。乙方完成所有审批,并将审批同意的批复交付甲方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50%给乙方。

  2、所有广告牌及导示牌验收完毕,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费用的95%,剩余5%工程费用作为乙方的维修保养保证金。

  七、双方责任:

  1、乙方对广告牌及导示牌的安装施工及维护期内的安全负责。乙方安装及维护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造成楼面、外墙、绿化、地面等的损坏,或者因广告牌和导示牌及相关材料损坏掉落以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员和财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时完成广告牌及导示牌的制作、安装,每逾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

  4、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广告内容的维修保养一年,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的3天内进行维修保养,否则,甲方可以另行找人维修保养,所需费用从维修保养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

  4、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协议。

  5、乙方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持保量,如所用材料不是双方约定材料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不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八、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4

  门头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永昌县热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永昌县xxx广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永昌县西关市场。

  2、工程内容:门头装饰。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材质要求:(1)扣板

  (2)门头造型(按照设计样板制作) 标准。

  5、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装饰装修材料、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元;¥:3500。签订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3500。

  第三条:双方权利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可以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业主及城管的协调。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商户不得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所有价格由商户和乙方商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甲方所有入住的商户的店招牌必须由乙方负责设计安装,但

  是不到高于市场价。如果商户和其它广告公司合作,视为甲方违约,每个单间商铺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20xx元。乙方每个店招门头给甲方提成100元。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电话:

  乙方: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大同大学、大同县一中、阳高一中、矿区三医院、新荣区一中、集宁北师大、四子王旗一中、山阴县一中等所有食堂展板制度、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二、制作与安装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854300 元,(大写:__捌拾伍万肆仟叁佰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制作与安装总费用的_40_%即人民币¥ 256290 元,(大写: 贰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圆整)。

  2.乙方将制作及安装竣工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98010元整(大写: 伍拾玖万捌仟零壹拾圆整 )。

  3、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账户名称: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开户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分理处,银行账号: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同市宝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大同市南郊区汇源广告图文中心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03 月 25 日 20xx 年 03 月 25 日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制作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展台的制作、搭建、护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条:委托制作内容附图纸及图纸编号:( )

  1. 参展单位名称:

  2. 展 会 名 称:

  3. 展 出 时 间:

  4. 布 展 地 点:

  5. 展区 位编号:(附展场平面图)

  6. 展 场 限 高:

  7. 设 计 高 度:

  8. 布 展 时 间:

  9.撤 展 时 间:第二条:制作周期

  10. 制作周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日前完成总体的施工。

  第三条:制作要求

  11.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可协商解决。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终签字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设计作为制作质量标准,如甲方提供图纸,以图纸注明的质量要求为准。

  14. 甲方提供图纸如不附合展场要求的,由甲方自负。

  15. 制作搭建完成品为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及所附图纸规定的内容。

  16. 甲方中途验收进度质量,乙方应指派项目经理到场积极配合,远程客户,不方便现场验收的,公司可用数码照片按时传送制做过程或启动工厂的视频连接在线查看,保证甲方监控工期进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7. 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当的借口,向甲方追加不相关的费用。

  18. 乙方应对搭建的展台在展期内负责各方面维护。

  19. 甲方应在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要的各项文字及图片资料,资料应与合同签定的图纸相附,超出合同约定,视为增项。乙方不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图片、文字及内容负责。

  20. 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乙方不为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

  21. 甲方应负责乙方展台搭建所需进场手续及费用的按时办理,派专人到现场确认搭建位置及展台摆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时到达办理,应提前在合同附加条款内注明双方约定。

  22.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完成,布展期间禁止增加工程量或变换材料,因甲方增项变更设计,因此带来的布展时间延长,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负,同时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项费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组展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布展或造成搭建时间延长、误展、弃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负责,继续执行原合同。并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额人民币(大写).

  25. 支付次数(三次)第一次:支付时间:签定合同三日内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验收完毕后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在有效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如遇尾款数额较大或逢周日或跨行汇款应提前办理支付或改变付款方式,但必须保证款项按时到账。

  27. 甲方款项汇出后必须将汇款凭据用传真发给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凭据后应先以收款收据回执,全额款项到账,乙方必须出据合法有效票据。

  28. 会展中心收取的各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责办理。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

  29.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终止合作,或未按时搭建造成甲方无法参展应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总金额赔偿。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制作期间,允许乙方工期顺延,展览期间乙方有权撤回展具,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1. 双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的法律权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等离子,灯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参展过程中造成损毁,应负责向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3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责任,可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解决。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图、施工图)一式两套,甲乙双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附加条款

  1. 乙方开户银行:

  2. 乙方公司帐号:

  甲 方(印签):乙 方(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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