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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合同

时间:2023-05-17 18:38:33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协议合同汇总9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安全协议合同汇总9篇

安全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签定此合同

  (1)、投入运行前,必须先检查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开机前应观察水池水位变化;

  (2)操作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防止误操作和电弧伤人;操作高压开关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有专人监护;

  (3)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以免因过热造成绝缘破坏、短路,甚至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加强运行中的各项监测工作;

  (4)泵组运行中,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严禁触摸电动机带电部分;

  (5)变压器、电动机运行中,三相电压、电流应对称,且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电动机整流子或滑环火花正常,励磁装置运行正常;

  (6)运行人员应经常巡视检查各部位,监视仪表,按规定要求记录各项数据

  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规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1 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1.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1.3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2.1 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2 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3 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2.4 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2.5 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2.6 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2.7 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3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本安全协议的签订是基于甲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在 签署的清库承揽合同(编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清库作业中的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同时作为清库承揽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和终止。协议如下: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履行合同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在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按安全要求布置警戒区,设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灯、安全网;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带、软梯、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护、管理。

  2、乙方从事清库工作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签字后交甲方生产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乙方应禁止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在乙方进厂之后进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有权现场制止乙方的违章和野蛮作业;因乙方违章野蛮作业造成停止作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清库前,甲方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生产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清库作业过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5、乙方所进行的特种作业必须由乙方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作业,在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须将此类人员的保险复印件交甲方生产处备查。

  6、乙方进入甲方的车辆应按甲方指定路线低速行驶,按甲方指定区域规范停车。

  7、乙方工作所需供电线路应按供电、配电规范布置,用电设施应符合规范,在经甲方电气主管审查后,由甲方进行提供电源,乙方自行接电,应保证用电安全和制止私拉乱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如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9、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应保持通讯畅通。

  10、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发生的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及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一份事故报告副本交甲方生产处;乙方因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赔偿与责任相当的损失。

  11、安全上的费用:保险、劳护用品、税费等已含在合同总费用中。

  12、其他未尽事项按《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 20xx-20xx)相关要求执行。

  13、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柯秋璧 法人代表:韦龙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安全协议合同 篇4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范围内对比华利国际城三期地块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范围内,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甲方按约定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机整顿;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换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并终止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或安装(拆除)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根据甲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设备附着须为原厂附着并有相关资料,如因设备及附着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

  5、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6、乙方要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

  8、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0、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都应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11、乙方对设备的安装、附着、接高、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作业前要编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要对设备操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并交底,作业队伍人员(司机、电工、电焊工、专职安全员、作业总负责总指挥)组成要求齐全并有详细名单。乙方作业后要进行作业内容自检质量验收,出具相关报告交甲方审核。

  12、乙方要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在甲方的组织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修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定期交甲方审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检查,工程完工后交还乙方。

  13、在安装作业中,乙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进行现场监督;

  1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5、在安拆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及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

  4、因设备不良或违规操作设备安装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5、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需协调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如未报送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附件,与《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5

  发包人:

  分包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能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安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期内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保证计划。发包人对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如实告知分包人在项目劳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职业健康的根源及防治措施。

  1.2、发包人对分包人的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1.3、对不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或分包人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对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双方可以终止合同,分包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2、劳务分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2.1分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及时了解施工安全情况和安全要求。

  2.2、分包人有权对发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安全生产。

  2.3、分包人主要负责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础设备设施采取保护和防护措施,并对安全基础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检查检验,按规定做好安全设施器材的定期试验检验工作。

  2.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或严格执行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5、分包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主动向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6、分包人应认真配合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发包人组织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检查。因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引起的各种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2.7、施工期间,除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等检查工作进入工地外,其他外部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3、劳务分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同时应提交本单位安全施工资料

  1、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2、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3、分包人施工人员班组划分及安全员花名册。

  4、事故处理

  4.1、分包人对劳务分包作业现场的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发包人协助分包人进行事故救援,维持好现场,分包人配合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费用及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负责。

  4.2、分包人在作业中发生轻伤、重伤事故时,分包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5.1、发包人按有关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本工程约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分包价款的3%。

  5.2、发包人在工程期满后30日内,在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费用后将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分包人。

  6、协议变更和解除:

  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7、分包协议书期满,该协议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6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编:电话:

  承租方:

  地址:

  邮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

  2、房屋建筑面积 )

  3、该房屋现有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及土地权证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房使用;乙方负责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用途申请、审批的各项手续及用费等,承担违规违法经营的责任。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年 月日起至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为:。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电费、水费根据使用的数量由乙方自行缴纳,电话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物业费2.6元/㎡也由乙方自行负担。其他相关发生的费用也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物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3、污染、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居民住宿。

  七、转租的规定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甲方规划拆除、拆迁、改造等,可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实际租赁日期结算。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凭甲方处置,乙方绝无异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壹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及其他有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者,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电安全及噪声等责任负全责。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双方签约日期: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8

  甲方: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为公司车辆驾驶员,根据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管理,明确责任,控制相关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车辆的权属及责任

  本协议中车辆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权随时对车辆进行监督。乙方(驾驶员)为车辆在使用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的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二、车辆的使用保管

  1、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车辆具体的驾驶、安全及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3、车辆使用责任人对车辆的备品备件要爱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据综合管理部的提醒,有义务对公司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或发现车辆有异常或里程数够保养里程须建议综合管理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况完好。保养项目及维修费用必须在维修前电话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审批。

  4、每次在出车前,都要认真检查车的各个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隐患。

  5、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无论责任在谁,责任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写出书面说明。

  6、发生我方责任事故后,我方应主动协助对方、配合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解决问题,因私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所确定的免赔差额,由使用人承担,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责任人共同承担。

  7、提倡励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人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必须树立节约的思想,提高车辆的使用率。

  8、乙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出现交通违章,如果因个人问题出现违章,由使用责任人自行承担。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现违章由乘坐人自行解决。

  9、严禁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严禁违章驾驶、超速驾驶,若出现责任事故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使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甲方:XX

  乙方(签名):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

  二O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协议合同 篇9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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