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住房合同

住房合同

时间:2023-05-18 18:29:1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住房合同模板汇编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房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住房合同模板汇编8篇

住房合同 篇1

  出租人:

  租赁代理机构: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 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 ,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币 元整(: ),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同范本《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登记表序号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户 籍 类 别* □非农业 □农业

  □无户口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原籍户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盟、州) 区(旗、县)

  居 住 证 件* □有 □无 婚育证明* □原籍证明 □本市证明

  □无 免疫接种*

  (18岁以下) □有 □无

  家

  庭

  户

  信

  息 家庭户流入* □否 □是 人 16岁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户 主 □是 □否 与户主关系 户主登记表序号

  居

  住

  信

  息 离开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来现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来 京 原 因* 居 住 类 型* 房屋登记表序号

  现 住 地 址* 区(县)

  所属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就

  业

  信

  息 目 前 状 况*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行业*

  主要从事工作* 职 业* 单位登记表序号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区/县

  在 京*

  参加社会保险 □无 □工伤 □医疗 □失业 □养老 □生育 签订劳动合同* □有 □无

  其它

  ***姓名: ***编号: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说明:1. 表中带“*”的项为必填项;2. 表中带下划线“XXXX”的项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填表说明

  身 份 证 号 码:无

住房合同 篇2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住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职责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务必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职责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单方面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过程中房屋维修

  维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维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合同范本)租人如确实无力维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维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单方面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 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货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卖方):

  工作单位: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买方):

  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路 号单元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首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15万元由乙方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将银行贷全部还清并同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首付购房款、房屋维修基金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契税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保证

  乙方保证按时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还款日为每月的19日,还款时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并保证在20xx年月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和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生效后,之后所产生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替甲方偿还许昌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在20xx年月日之前将余款全部还清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甲方: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状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___精装修住房一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住期限及租住用途:

  租住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作为其它用途,不在房屋及其小区内从事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活动。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其付方式

  该出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另向甲方支付保证房屋及其装修、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物管费等保全及结清的押金 (大写),所交押金不等于乙方责任的全部。支付方式为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房屋租金及全部押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的分担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确认甲方已缴清出租屋在本合同租住期限前的水费、电费和燃气费。乙方负责支付其租住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停车费等费用,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相应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修缮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至原状或支付甲方相应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或外观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接到甲方房屋后,应及时自行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将房屋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借给第三方的行为自始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租住期限内单方退租时,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2.乙方对该租用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仅有正常合理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等,如存在房屋结构或装修损坏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损坏或故障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赔偿,当乙方所交押金总额不能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乙方须按相应市场价值赔偿或按甲方要求恢复甲方相应财产的原貌。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3.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如因乙方处置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含给甲、乙双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等,或存在其它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出租房的全部及其全部附属设施、设备,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七条 出租房屋内主要设施、设备等

  出租房屋内方便移动的主要设施、设备有:___,以上设备各一台;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确认以上设施、设备等均至少为八层新完好能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租住期限届满,如乙方既不续租又未经甲方同意超期退房,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日租金的__倍收取乙方租金,如乙方按时交还甲方全部房屋及全部设施、设备等,后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结清其租住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清偿其租住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第九条 续租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本人签字并签印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年月 日 电 话: 年月 日

住房合同 篇8

  出租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相关文章:

住房的合同03-05

租住房合同08-12

租赁住房合同01-11

住房装修合同03-12

住房购房合同07-24

最新住房合同02-23

住房装修合同03-13

住房合同模板03-27

住房抵押合同02-09

住房购买合同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