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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合同

时间:2023-05-25 17:57:42 合同 我要投稿

维保合同锦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维保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维保合同锦集十篇

维保合同 篇1

  电梯维保恶性竞争由来已久,同样的楼层住宅、同样品牌的电梯,一年维保费开价有的高达1万多元,而有的则低至2000元。维保公司为了压低成本,容易导致电梯维修保养的'偷工减料。

  3月2日,安徽省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省推行使用,电梯维保双方当事人应使用示范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保电梯维保到位,防止维保不到位引起的电梯使用安全事故。

  安徽省质监局介绍,20xx年下半年,该省对全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近一成电梯维保不合格,电梯存有隐患。其中发现的维保问题有:垂直电梯在门系统、应急救援、机房部件、井道内部件、底坑内部件、保养记录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比如:轿门安全装置存在光幕损坏、轿门安全触板无效比例达2.66%;厅、轿门清洁和润滑保养不符率达12.4%;厅、轿门间隙未调整、部分变形。自动扶梯维保也存在诸多问题。电梯事故频发多为老旧小区,其主要原因是维保不到位。

对电梯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做出了规定,对保养时间以及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具体的维保内容也有具体的约束。同时,合同还要求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而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维保合同 篇2

  合 同 书

  【维保专用】

  甲方:

  乙方:

  兹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纪城智能产品(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委托乙方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愿达成如下合约: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管理系统(详见附表清单)。

  二、此维保合同为一年,维保总金额为: 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五仟圆整) 。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三个月付费(¥3750.00),每三个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依次每季度付费一次 。

  四、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的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乙方每个月上门巡访2次,每一季度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还将不定时或应甲方要求上门服务(但每月不超过1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乙方免费提供应急召修服务,服务热线:0513-81066249。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专人或专用电话通知,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现场进行处理(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时间段);法定节假日即其它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将在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时赶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罚款。

  4、合同期内甲方设备(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部件)属于自然损坏的,乙方予以一天内修复,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其费用则按照配件的价格另算。若一天内不能修复,乙方则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设备中调配相同规格型号配件应急使用,直至损坏设备修复为止。

  5、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管理电脑、摄像机、支架、摄像机镜头等硬件故障不做维修。

  6、甲方在向乙方购买非自然损坏件时享受配件优惠价格。

  7、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有义务对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 五、合同履行条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周内派员对甲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硬件完好、齐全、系统功能正常。查出问题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若甲方在一周内未收到乙方通知,则视为系统正常。

  2、甲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按规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报修。一般情况下,乙方只对甲方指定报修电话紧急召修电话提供紧急处理服务。服务时,甲方应

  提供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条件且给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位置,更改技术数据,不得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甲方任何人为的错误操作、他人车撞,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合同保障,维修配件费将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优惠价格)。

  七、续签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将根据情况由双方协调整。

  八、因损坏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属于甲方另行付款的,处理权属甲方所有;如属免费更换的,其处理权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宜

  十、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也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责任方应按停车场设备维保费总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如另有协议除外。

  十一、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页,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

  智能停车场系统设备清单

  四个票箱(含两台出卡器,四个地感处理器),四个道闸(含地感处理器);

维保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门禁管理系统进行有偿维护保养,合同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维保内容:

  1、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3、系统故障的维修保障;

  4、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三条、维保工作

  甲方和乙方签署维保合同后,乙方按维保的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贴维保标,进行检测保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正确使用门禁设备,减少人为损坏,及时通报设备故障及运行情况,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检修;

  2. 甲方应指派专管员及系统管理员协作配合,并向乙方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 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系统设备。

  4.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技术员将两个月一次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点由甲方系统管理员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 乙方在接到检修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培训;

  4. 应甲方要求提供重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5. 及时向甲方通报系统运行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 甲方采购本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

  7. 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五条、费用负担:

  1. 甲方负责上述维护保养费用? 15000 元人民币整;(明细见附表二) 由于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包括:维护保养不当、维护保养时造成系统故障)的零部件损坏、须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只收取维修器件成本费;

  3. 乙方负责所有因维修、维护、咨询、培训所发生的人工和技术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系统设备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坏,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对甲方原因损坏需收维修费及设备成本费。

  第八条、违约处罚:

  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需支付实际使用期的维保金额;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除维保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维保合同 篇4

  甲方:瑞安市塘下镇赵宅村安置房工程项目部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乙方:温州一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塘下镇赵宅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施工升降机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施工升降机设备共2台,型号csd200/200,生产厂家为浙江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现在使用地点为瑞安市塘下镇赵宅村安置房工程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自20xx年6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3、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贰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壹仟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施工升降机的供电电源部分、施工升降机的基础部分、施工升降机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施工升降机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施工升降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施工升降机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施工升降机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乙方要求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温州市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施工升降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施工升降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4)甲方有义务督促施工升降机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施工升降机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施工升降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施工升降机的供电电源部分、施工升降机的基础部分、施工升降机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施工升降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

  盖章:

维保合同 篇5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6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维保合同 篇7

***总:

  我店接手****自动扶梯22部,客梯4部,货梯2部共计28部。目前准备投入使用36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32部。需要维保的电梯共计10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6部。其余自动扶梯26部因***建筑公司施工移位和新加自动扶梯,由该公司负责后期维保一年。

  物业保卫部经与***公司、**公司沟通,分别报价如下:

  经综合对比***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价格较为合理。此外,***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9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议与***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物业保卫部

  *年*月*日

维保合同 篇8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xx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xx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xx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xx年 x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维保合同 篇9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室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条 竣工结算 1.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

  (现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维保合同 篇10

  甲方:业主委员会

  乙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使...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保证该居住小区安全权益,提高居住小区高科技防范水平和质量的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弱电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以下简称维保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有偿服务。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 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小区弱电系统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的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_ 1 _日起至 20xx年_ 12_月_ 31_日止。范围为该小区20xx年10月1日为止所有已安装的楼宇对讲系统用户的公共使用部分,已安装的34个摄像头组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大门口道闸一台,各主要出入口的电子门禁系统。维保范围不含个人用户户内部分,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可以向个人用户收取合理费用。

  二、维护费用及支付:

  按照...小区现有规模和小区居住情况,双方商定,乙方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维护保养服务费为每月_ 800_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万零捌佰元整(20800元)。该费用包括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及以内维修更换配件的费用。

  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人民币¥2400元),乙方按规定完成一季度的维保工作后,下月1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在十日内支付服务费。

  三,需要另行收费的项目:

  1,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配件损坏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以上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更换设备根据甲方情况,可由甲方自行购买,或由代为购买。

  2,凡属丢失设备以及雷击等外来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时,所需的材料费、设备修理费和运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人工费。

  3,甲方提出系统设备移位或更改线路,或原有线路因老化等原因需要较大面积重新敷设时所需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支付。此种情况多为改造工程。

  4,用户个人对讲设备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应提供维修服务,配件损坏的由用户与乙方协商并收取费用,乙方不收取维修人工费用,配件收取费用应合理不高于市场行情价。

  四、维护内容:

  1、服务项目:

  a、乙方为甲方处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弱电系统问题;

  b、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合理调整各子系统的参数与设置;

  c、乙方在每月的前十天对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一次,,乙方应逐个测试重要系统设备(如对讲主机和楼层模块)的性能、参数,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保证系统正常发挥作用,保证正常运行,提前发现故障。

  d、乙方应至少每周一次进入现场处理报修问题,时间与甲方视维修情况约定。

  五、维护标准:

  1、乙方应当建立质量档案,每次发生的故障及维修事项均应作简明记录,便于考核所采用器材的质量及服务质量。

  2、乙方接到甲方管理人员的报修电话后应作记录。一般故障应在每星期的'定期进场维修时处理。对于紧急故障(如对讲主机故障导致的无法开门,线路短路导致系统瘫痪等),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场处理。

  3、乙方维修人员根据维修情况,主动反馈给甲方,并由甲方指派人员签字,以便维护档案的整理。

  4,给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要文明热情,耐心解释不与用户发生冲突。向用户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

  七、甲、乙方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需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2,、甲方应对区内楼宇对讲加强管理,防止出现人为破坏。

  3,小区楼宇设备如需装修改造,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改造后的设备相关资料;

  八、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完善弱电系统的有关维保管理资料;

  2、乙方进场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确保维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次维修完要清理维修产生的垃圾;

  3、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过,应报给甲方,由双方协调解决。

  4、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时,乙方须书面知会甲方,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在进行相关更换处理工作。

  5、乙方免费向甲方宣传系统设备的基本功能知识,并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操作系统设备。

  6、乙方有义务对甲、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7、乙方应对指派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不得借维修工作之便,侵害甲方及用户的权益。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私自向甲方索取小费或任何不合理费用。

  10、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现系统设备老化,应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支付维修费用,若甲方逾期(超过十天)支付款项,逾期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及时维修规定,造成甲方管理不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加强服务质量。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满足合同规定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费用的结算按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时间计算维修费用。

  3、任何一方违约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违约方应向受损方赔偿损失。

  4、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业主委员会 乙 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余睿智

  电 话: 电 话: 186xxx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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