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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保运合同

时间:2023-05-27 13:29:37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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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保运合同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工厂保运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工厂保运合同3篇

化工厂保运合同 篇1

  沙漠经济事业集团

  乙二醇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消防、治保责任书

  为了实现沙漠经济事业集团3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甲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项目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安全、消防、治保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避免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商定,各施工单位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书的同时,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2、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4、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为零;

  5、外来施工人员违法犯罪为零;

  二、责任要求

  1、安全方面:

  (1)遵守和履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沙漠经济事业集团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贯彻“先定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与甲方签定《工程合同》和本责任书后,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安全要求;

  (3)所承接的项目在开工之前乙方必须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编制和组织落实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与《开工报告》一并报沙漠经济事业集团乙二醇项目施工管理部。同时乙方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环境条件,编制各阶段性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沙漠经济事业集团乙二醇项目施工管理部批准;如未及时上报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4)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在开工之前必须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对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如经甲方和监理检查,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的、没有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责任没有落实到人的每发现一项处以责任单位200元的经济处罚;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不改悔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对责任单位处以100—500元/次的经济处罚,对个人处100—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5)在施工现场必须将工程概况、安全管理人员网络、施工、防火、安全技术制度、措施以标牌的形式立于现场,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缺一项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缺。

  (6)乙方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进行一、二级安全教育,留存培训档案,并真正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

  (7)施工中乙方要自觉督促工作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并有统一的标记,安全人员要有明显的标志,安全人员没有明显标志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要加强安全检查,注重“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工程预留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机坑口临边)的检查与标识设置。

  (8)施工期间所有的机械、设备以及各类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并且必须保证安全好用;未经公司相关部门的同意,严禁随意动用甲方现场的任何设施;未经友邻单位同意,严禁动用其他施工单位现场的机械设施;

  (9)认真执行建设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各类危险作业必须自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殊作业证》上岗,每发现一例未按规定持《特殊作业证》上岗作业者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10)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对甲方查出的隐患,乙方应当立即予以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对业主及监理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单,施工单位应按照时间规定按时完成整改,同时施工单位应如实、按时间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对拒不书面回复的施工单位每项给予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1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出现事故,及时如实上报业主管理部门,并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客观分析,予以教育,吸取教训;

  (1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明确以下事项:1、各施工作业队伍必须持有与施工工程相符的工程资质。2、不得雇佣不符要求的无资质队伍。3、分包合同中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1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除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人员外,同时按政府部门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业主、施工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消防方面: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特殊作业证》乙二醇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作好防火安全工作;

  (2)乙方应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落实到责任人;责任没有落实到人的处责任单位300元的罚款;

  (3)成立义务消防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觉配齐消防器材;对在关键的部位没有配置消防器材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4)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使消防工作做到实处,定期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

  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处以500元的罚款。

  (6)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做到及时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灭火灾;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3、治保方面:

  (1)乙方做好员工(民工)暂住证、身份证及相关工作,如:拍照、建卡、建档;做到用工清楚,有据可查;

  (2)乙方自主管理的施工区、临时生活区、居民区、材料物资堆场等必须符合治保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必须自行建立治保组织,并将人员及有关情况通知库布齐沙漠经济基地施工管理部;

  (3)乙方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挪用甲方和其他单位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工具,如须借用必须事先办理借用手续,违者除追缴机械设备、工具等使用费和材料损失外,视情节对责任单位按500元/次进行罚款;

  (4)凡参与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者,处当事人500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1000元的罚款,凡在施工区域内赌、偷窃等违法犯罪者,除处罚当事人外,对施工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触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对施工单位处罚款3000—5000元。

  三、现场监理单位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在施工现场的范围内的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现场监理单位都有权代表甲方执行本责任书的权利。

  2、责任

  (1)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若监理人员不能履行上述责任,发生安全、消防类事故,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上述的责任目标,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上述的各项责任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本单位的责任造成安全、消防、治安等各类违章现象,或造成事故,则愿意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经甲方(沙漠经济事业集团乙二醇项目)、乙方(施工单位总包)、现场监理单位签定后生效。

  签订人:

  甲方(盖章)沙漠经济事业集团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年 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代表人:年 月 日

化工厂保运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X X X X X 电力有限公司 3×70t/h中温中压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 2×N15—3。43/435—1型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保运技术服务合同 商务部分 (X X X 年)

  二〇XX年 月 日

  1。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月 日在 签订。

  委托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充分考虑本项目合作风险的情况下,自愿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甲方”是指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2 “乙方”是指韩城发电厂多种经营总公司。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的所有部分。

  1。4 “保运”是指技术协议规定的乙方执行合同的工作内容。

  1。5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是指在本合同第4条中规定的部分。

  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9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7 “技术资料”是指与甲方该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测、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和技术指导及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用于甲方该电厂正常运行和维护等所需的文件(包括图纸、文字说明、标准、说明书和手册、软件等)。

  1。8 “维护材料”是指乙方实现本合同的目的所必需使用的测量仪器、仪表、装置、消耗材料、专用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装备、办公用品等。

  1。9“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0 “缺陷”是指设备各类不正常工作状态。“消缺”即是指为了消除这类缺陷而进行的工作。

  1。11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12 “考核”是指对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结果的执行,包括奖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形式。

  1。13 “厂纪厂规”是指甲方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

  1。14 “非计划停机”是指甲方事先没有计划检修因机组临时产生不可调整消除的影响安全运行而导致的机组解列、停止运行的临时停运。

  1。15 “第三方”指本合同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是国家环保项目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综合处理厂,是政府支持的重点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利用城市生活产生的垃圾为燃料发电,总投资为六亿元人民币,容量为:3×70t/h

  中温中压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2×N15—3。43/435—1型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天处理垃圾约1500吨。本厂为新建电厂,为了确保新建机组顺利完成从建设期向生产期的平稳过渡,甲方配备各岗位运行人员。运行人员由乙方以师傅带徒弟方式开展以现场操作为主的技术培训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配备的人员状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甲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当保运合同结束时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承包范围

  本合同承包范围是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综合处理厂3×70t/h中温中压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N15—3。43/435—1型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值长和机、炉、电、化学运行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2。1 工作内容

  2。2 乙方工作内容:按照协议的内容完成对甲方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综合处理厂3×70t/h中温中压垃圾焚烧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N15—3。43/435—1型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值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运行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合同结束时要达到甲方运行人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和生产原理,熟悉设备性能,了解设备结构。有较强的独立单元操作能力,能准确判断、分析、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题。人人达到“四懂”、(懂设备结构、懂设备性能、懂生产原理、懂设备用途)“四会”(会操作、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的要求。

  2。3 协助甲方建立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所附技术协议的相关条款。

  2。4 技术服务承诺

  乙方确保派遣思想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技术专责人员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3。 承包期限及承包方式

  3。1 本合同采用费用总承包方式。

  3。2 甲方负责提供机组的技术资料、维护材料、办公地点及乙方人员的住宿场所、教学场所(运行学习室)教材及相应设施和用品等。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3 本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 月日至20年 月 日止共365个自然天。

  4。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4。1 合同期总价为:172万元,大写:壹佰柒拾贰萬圆整。该价格为本合同期内需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各类保险费、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补助及各类税费等所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本条

  所述的合同总价中。

  4。2 合同期外的费用(保运前乙方派驻参与调试和试运行、协助甲方进行安装现场监督验收、甲方要求的保运前期准备工作等)按照本合同的综合工日单价与实际工日另行计算,应在次月十五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如:甲方需要另行增加的`工作人员及合同规定外的工作内容等另行签约议价。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提前进入时,应提前二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4。3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分期按月支付,每月十五日前甲方应将上月的应付款(每月应付款额为:人民币壹拾肆萬叁仟叁佰叁拾叁圆整,﹩143333元整)通过银行结转给乙方。

  4。4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发票为5。5%劳务发票,如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新要求,亦对合同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甲方应对乙方的保运培训计划进行审批,并监督乙方正确执行。

  5。1。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违法、违章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干涉,必要时可以勒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1。3甲方应及时给乙方提供保运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和维护材料以确保乙方正常保运工作的进行。

  5。1。4甲方应提供所有上岗人员的基本状况,如: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及所从事的专业等,以便乙方在工作中因材施教,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1。5甲方应确保上岗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频繁更换,以免影响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乙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5。1。6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服从乙方人员关于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指令,如有不听从乙方人员关于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指令的现象甲方应及时进行管理和教育,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1。7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厂规厂纪教育和学习,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并顺利开展工作。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严格执行相关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化工厂保运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保运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月日

  签订地点: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互供产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实施意见》(草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互供产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实施意见》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xx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2。1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1双方:指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和( 保运单位名称 )。

  2。1。2第三方:指甲方(包括其所控制的单位)和乙方(包括其所控制的单位及市局确认资质的改制企业等)以外的单位。

  2。1。3项目合同:指本合同所规定的交易范围内所列项目按年度计划签订的合同。

  2。1。4具体合同:指依法签订的合同。

  2。1。5会计年度:指每年的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1。6甲方服务:指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2。1。7乙方服务:指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2。1。8国家定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省政府或其它行政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命令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2。1。9市场价格: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在北京地区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2)在中国其它地区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1。10定价标准:政府定价、市场价、合同价、成本价。

  2。1。11提供:按照合同的条款而进行的任何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中:

  2。2。1一方包括其继承者;

  2。2。2条款或附件即为本协议之条款或附件;

  2。2。3本协议应在执行过程中允许甲乙双方延期、修改、变更或补充;

  2。2。4本协议标题只为方便而使用,并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维保项目

  3。1维修项目: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xx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项目

  3。2维修地点: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3。3维修内容:详见附件。

  3。4资金来源: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xx年度检维修费

  4.维修范围

  4。1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2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3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4甲方分包给乙方的其它工程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

  5.合同工期

  服务时间:一年(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若公司对承包商业务管理无政策性变化或设备维护保运工作量无重大改变,可续签不超过12个月的合同。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维修日期检修,如不能按期检修,应当在约定日期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检修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检修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检修,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检维修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项目合同、具体合同的义务,该合同的履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终止或顺延。

  5。2。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 5。2。3 乙方负责供应的作业材料、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检维修进度的。

  5。2。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项目结算方式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具体结算价按所列维护保运设备清单(附件2),维护保运效率,实际消耗配件数量、型号等按进度进行结算。

  6。1。1按以上结算依据所确定的最终合同结算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所需全部含税费用以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1。2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生产而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1。3根据甲方需要,在每季度审计和开具发票时需要将保运费和配件费分别列项,为便于结算和审计,开具发票须全额提供17%增值税发票。

  6。2合同价款的支付:

  6。2。1乙方每季度维护保运任务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按维护保运进度进行支付,另外配件费按实际所消耗配件的数量及型号同时进行支付。

  7。设备设施配件采购

  7。1 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运过程中配件的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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