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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时间:2023-05-28 10:02:06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经济合同模板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济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经济合同模板合集5篇

经济合同 篇1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履行劳动合同应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应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经济合同 篇2

  多项选择题

  1、当事人之间采用浮动抵押方式进行担保的,抵押财产在一定情况发生时确定,这些情况包括( )。

  A、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B、抵押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撤销

  C、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D、抵押人被宣告破产

  2、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B、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C、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D、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甲乙签订租赁房屋合同,后出租人甲欲卖掉其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在租赁期间内,甲不可以卖掉其房屋 B、甲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乙

  C、乙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D、甲可以随时卖掉其房屋

  4、下列有关承揽人相关义务说法正确的有( )。

  A、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B、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C、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D、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5、关于留置权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C、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

  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6、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B、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C、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主物

  D、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触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进行技术改造需要一笔资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了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在签订了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后,双方即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手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时生效 B、该质押合同自该公司向银行交付专利证书时生效

  C、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一律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

  D、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但是应当经过银行同意

  8、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有(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9、下列选项中,可以作抵押的财产包括( )。

  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土地所有权

  C、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D、建设用地使用权

  10、下列关于承诺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C、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变更的仍然构成承诺

  11、关于合同的书面形式,下列说法准确的有( )。

  A、法律法规规定应采书面形式的,从其规定 B、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约定

  C、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D、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12、下列关于合同的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13、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那么下列关于反担保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B、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

  C、其他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 D、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14、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 )。

  A、直接适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规定 B、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

  C、应该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D、应该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

  15、甲公司(经批准有权经营行纪业务)受乙公司委托,为其购买某种产品。甲公司经考察后,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质量较差的该项产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该产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时发生事故遭受财产损失10万元人民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以自己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

  B、对甲、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甲公司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C、乙公司的财产损失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的财产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16、下列有关保管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

  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必须给予寄存人时间限制

  C、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D、当事人约定保管期间,保管人即使没有特别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17、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18、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19、以下关于货运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地震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B、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可以要求支付运费

  C、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不得要求返还

  D、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20、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

  B、丙公司为向丁公司租赁房屋3个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

  21、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

  22、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B、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C、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只有在( )情况下,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A、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B、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C、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D、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4、乙向甲购买一台新型车辆检测设备,双方订立了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设备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设备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设备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

  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设备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设备,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该约定有效

  2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发生下列( )情况,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A、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且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6、张某超越王某授予的代理价格权限,以王某的名义与知情的赵某订立了买卖私房的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王某认可,该合同有效 B、如果王某不予认可,该合同对王某不发生效力

  C、即使王某不予认可,王某也应承担责任 D、该合同应予以解除

  27、合同义务的转移可以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B、新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新债务人履行债务

  C、新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新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D、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

  28、下列有关定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B、定金的数额应当为主合同标的的20%,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C、定金合同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D、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

  29、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栋正在出租办公楼作为抵押。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办公楼的原租赁关系应当解除 B、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甲公司经乙银行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在办公楼被征用的情况下,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

  30、公民李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30万元的库存商品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库存商品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李某到期不能还款,该库存商品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2次抵押无效 D、应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3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的有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

  32、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则( )。

  A、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B、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33、甲对乙享有50 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 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 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 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 )。

  A、乙对丁的7 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 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 000债权 D、乙对丙的5 000元债权

  34、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 )。

  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35、A公司因更新办公设备向数家办公设备供应商发函,内称“我公司急需某型号的电脑3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将30台该型号的电脑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型号的电脑,拒绝接受B公司送来的电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B、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C、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构成违约

  D、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36、下列有关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提供的格式条款没有与对方协商 B、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

  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向对方提示免责条款的义务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采用非格式条款

  多项选择题答案

  1、【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本题的四个选项均属于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

  2、【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上四项内容的表述均是正确的。

  3、【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4、【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承揽人的义务。以上内容均是正确的。

  5、【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留置权的效力。四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6、【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解除。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接触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7、【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押。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时生效。

  8、【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9、【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财产。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

  10、【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D错误。

  11、【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形式与成立。题目四个选项表述均正确。

  12、【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规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13、【正确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14、【正确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合同法》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15、【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甲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丙订立合同,并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第三人丙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致委托人乙损失时,如果行纪人与委托人没有另行约定,应由行纪人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6、【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17、【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18、【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19、【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货运合同中货物灭失的处理。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20、【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形式。(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题选项B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也可以采用非书面形式;(3)技术转让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1、【正确答案】 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22、【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才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3、【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免责事由。《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4、【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5、【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合意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本题中选项A属于合意解除,即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题中B、C、D项属于法定解除,即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6、【正确答案】 A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7、【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义务的转移。题目的四个表述都是正确的。

  28、【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29、【正确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效力。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30、【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清偿顺序。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31、【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32、【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3、【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赌博债务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权。

  34、【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B选项错误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终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间停止”,就是“暂停”;后者的意思是“终点停止”,就是“结束”。D选项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无须对方同意。

  35、【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36、【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有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经济合同 篇3

  摘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联系紧密又互相区别的法律概念。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只是注重合同成立而忽略了合同生效,从而在不少方面失去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合理的认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意义;司法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我们研究《合同法》时两个经常被提到和用到的概念。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笔者在本文中就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进行辨析。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

  关于合同成立,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这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最终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反映的是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是合同法最基本的法律理念体现。本层含义的合同成立一般认为应当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的构成要件: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

  (2)意思表示一致;

  (3)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合同成立的第二层含义指的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指的是一个时间点,该时间点是区分合同主体是否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标志。合同法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对合同成立时间的原则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首先区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来分析:

  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对于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可以区别为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和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

  (1)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那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我国对于承诺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2)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包括法律规定需要书面合同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情况,则合同的成立时间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书面合同书签订的时间即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另外一种情况是书面合同书签订之前,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那么合同在当事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时候,合同就已经成立了。

  2、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单纯的私人之间的赠与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只靠单纯的要约、承诺,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而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赠与物的交付时间。

  二、合同生效的概念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了的合同依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力。有人认为合同生效属于事实判断,决定着合同的履行效力自何时开始发生,解决的是效力发生的时间点问题。而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合同的生效解决

  的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怎样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和何时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的问题,应该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应该符合《民法通则》55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的条件,即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形式要件解决的是合同何时生效的问题,合同法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45条和46条还分别规定了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那么对于符合合同生效实质要件的合同,它生效的时间大多是成立时即可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而特殊情况又包括了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条件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最终是否生效,什么时候生效取决于所附的条件和期限。

  (二)合同生效与有效合同之间的关系

  有效合同指的是基于法律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进行的肯定性评价的结果,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同样的层级。对于合同主体来讲,有效合同可以获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是两个非常相近而且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有效合同是合同生效后的一种法律肯定性评价的结果。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在法律建

  构及司法实践当中的意义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建构上的意义

  按照大陆法系的区分,合同法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从无到有的这个过程中,合同成立概念的出现体现的就是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意思自由的一种尊重。尽管合同法对于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以及关于合同成立构成要件等内容有相关的规定,而实质上法律对于合同成立是采取了非常宽松的态度,比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合同成立应当是对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但是在合同法61条又规定对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我们看到合同成立这一概念本身体现的即是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一种尊重。合同生效这一概念的法律建构对于合同法来讲体现的是法律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的一种强制干预。这种强制干预的目的在于建构一种更为诚信的合同体系以使得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任意妄为。但即使这样,法律对于合同的干预也是被动干预,而不是主动干预。

  (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在司法实践意义

  合同成立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意义,一个是双方当事人确定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内容的基础,因此,对于合同主体来讲合同成立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尽的商榷,而第二个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我们前述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可知,大多时候合同成立都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因此,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的司法实践意义笔者认为有两点,一是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生效条件的认识是合同主体对自己所签订合同的风险认识;二是合同法主体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义务发生争议时,合同主体首先应当判断自己合同的效力,是否为有效合同,认识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救济方式。辩析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参考文献

  1、何闯《浅析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法制与社会 20xx

  2、王海涛《合同的基本性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3、仁川 吴弘 《合同法教程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4、王利民,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5、邢宇菲《民法》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经济合同 篇4

  随着国家对农村政策的大幅度倾斜,作为最基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的问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涉及农村财务问题,而其中又大多涉及农村经济合同。因此,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手段。现就有关问题谈谈认识和看法。

  一、农村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多样

  经对某镇70余个村庄、近千份经济合同的调研审查发现:目前农村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口头协议现象存在。多数村在一些事前认为不是很重要的交易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审计中发现,在一些涉及面较窄、标的较小的承包或租赁事项,经常不签订书面合同,而是采用口头协商、由村主任直接敲定的形式。这种不签订书面合同的口头协定,为日后纠纷埋下了伏笔,双方权益难以分清,特别是村居换届后,当事人发生变化,村集体利益就不能有效保护。

  (2)合同形式不规范。多数村签订合同时,由于受知识水平所限,合同形式极不规范,条款、事项没有条理。

  (3)合同内容不合理。合同内容不尽合理,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不明或不对等的现象很多。有些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企业租赁合同期限为永久、土地使用权为长期,等等。

  (4)合同订立的过程不符合法律要求。有些合同签订的过程没有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例如集体组织作为发包人对外发包的.过程中,不依法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村委会直接签订合同。集体资产拍卖转让不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5)合同制约监督机制弱化。大多数村的合同协议没有经公证机关公证或乡镇司法机关监督,仅仅双方协定,加上村集体组织的制约机制较弱,一些承包(租赁)户往往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村委会毫无办法,往往不了了之,使集体的利益受损。比如不按时足额缴纳承包(租赁)费、合同到期拒绝续签协议、不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等等。

  (6)合同执行随意性强。很多合同签订后,就被放在一边,成为一纸空文,发包方只收承包费,不尽管理义务,或变更合同内容等,承包方则随意改变承包项目、私自转包等。在合同管理方面,多数村的经济合同无人管理或管理比较松散。

  (7)由于合同法人更换影响合同履行。农村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作为法人的村委会,由其法人代表村委会主任和承包(租赁)方签订,因为村委换届导致法人代表的变更,往往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

  二、产生上述问题有多方面原因

  经分析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可以概括为:

  (1)重视程度不强,管理意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村干部未能及时公开村委会所签订的合同及履行情况,透明度不高,造成部分群众对村委会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款项均不清楚;经济合同履约率不高,承包金拖欠现象较为普遍。村干部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这种态度,容易造成群众的误解,使干群关系紧张,影响社会稳定。既不利于群众监督合同的履行,也不利于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在村级组织做好有关经济合同基础档案管理的基础上,乡镇有关部门应该发挥好统筹管理和调节仲裁的功能。但在审计中发现,大部分乡镇部门对村级合同疏于监督管理,少数乡镇也只是对部分村级合同进行保管存放,未能切实履行起应发挥的职能。

  (3)村级档案管理水平较低。目前,多数村委会并没有设立专人负责合同管理,没有统一登记造册、归档管理,这种做法既不利于监督也容易遗失。经常是在发生经济纠纷时,村委会作为合同当事人却找不出自己保存的那份合同,从而使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4)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村级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够,业务能力不足的现象。在其指导下,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间在合同签订、鉴定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弊病,不规范的合同较多。有些合同因此失去法律效力而无法兑现,有些则因解释不清而出现纠纷。

  三、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应对策

  笔者认为,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1)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强镇村有关部门对该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让大家普遍认识到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合同管理在促进集体资产运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在重大现实意义。

  (2)健全机构,专司合同管理职责。各镇可成立农村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村级经济合同方案的审核、合同的鉴定、督促村委会加强对农村经济合同的正常履行。村级成立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小组,成员由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村内所签经济合同进行监管,审核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是否符合上级政府的相关政策,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3)规范管理,做好签约各环节的监督服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各类经济合同的规范模版,使每类合同的签订有章可循;其次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同类型的经济合同订立相应的原则和流程,签订合同的各个环节均要按原则审核,按流程操作,使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得到有力的保障;再次还要对签约各环节提供良好的服务,合同签订前应通过培训等手段使当事人充分了解该类合同的相关知识,并协助当事人对项目进行评估及各项准备工作。签约过程中的招标等环节,应力争达到规范运用,保障公平,签约后要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并进行跟踪回访,以保障合同能够有效执行。

  (4)强化培训,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村级管理人员的水平直接决定着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有关部门要进行村级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合同签订及合同的管理、履行、变更、解除等知识。通过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防止签订不符合法津法规的合同,提高合同正常履行的比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主要是集中讲授的形式,也可采取现场培训的方式;对于一些落后村,可以组织讲师到该村重点授课,以增强针对性和培训效果。

经济合同 篇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房屋销(预)售许可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 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 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出售的房屋为预售商品房,出卖人应当自房屋建成并竣工验收后60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双方约定在出卖人完成初始登记后,按下列第_____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1、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买受人自行办理,出卖人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买受人。

  3、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并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由买受人提供的资料提供给出卖人。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产权登记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关于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西宁市房产管理局申请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不同意】办理预告登记。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自本合同办理合同备案之日起_____日内,由【买卖双方共同】【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若出卖人未在买卖双方约定期限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注: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买受人以房屋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地名办;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地名办;

  第十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住宅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无附件 无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