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集合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签订合同 篇1
组成格式
合同文本由标题、正文、落款、附件等部分组成。
标题
直接注明“技术开发合同”字样,也可注明技术开发内容。
正文
正文部分有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登记机关,登记日期、期限,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及技术要求,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计划、进度,验收标准、方式,技术成果归属和分享,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
落款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等,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
与本技术开发合同有关背景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或计划书、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图纸、照片等。
签订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 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 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 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 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 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 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 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 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 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 转让费根据技术能 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 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 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 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 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 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 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也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就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 约定后审查专利权转让申请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如果是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级的批 准,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是外国人,该专利申请权是否得到国务院的 批准,其批准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三、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应是正式的书面转让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局登记并 公告;
四、合同中是否说明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取得专利申请权,因专利申请权或 者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应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人承担责任;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利申请转让的受让人是否能保证专利的运用,如果受让人是为了个人 垄断新技术,客观上起到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改进,则该合同违法;
七、专利申请权转让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如数、保质地向受让人移交了相关的 技术情报、资料(如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技术指标、 参数、性能等),使受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能正确、全面地运用专利并获取利益。
在签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签订,受让人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专利申请提出以后、公开之前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签订的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有妨碍转让申请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批准之前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申请人(转让人) 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三、专利申请被批准以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四、专利申请被公开驳回,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效力终止,但是,经双方当事人协 商,可改为技术服务合同;
五、转让的技术秘密,经证明是能独立运用、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技术价值 的,只能签订阶段性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签订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以上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篇3
我是公司员工,本公司书面提出与我( )签订劳动合同,是我自愿放弃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今后涉及到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事宜与本公司无关,责任和后果均由我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4
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签订合同 篇5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如需劳动部门鉴证,鉴证部门再留存一份。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规范试用文本)
甲方全称(用人单位):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劳动合同履行地: 住所地:
乙方姓名(劳动者):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就业登记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以下3种形式是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表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 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完成 工作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完成本项工作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
位(工种)。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执行,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在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2.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时间及每天上、下班时间由甲方合理确定,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范围,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依法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 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款第(二)项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以及经营效益情况,合理提高乙方劳动报酬。
(三)以下2种形式是确定乙方加班工资的表述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______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乙方的_______(上年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______(70%、80%、90%、100%)为基数计算,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资应当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以下2种形式是确定乙方假期工资的表述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确定第______种:
1.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其中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月基本工资、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_________(70%、80%、90%、100%)支付,最低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资应当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工资。
2.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其中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以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中确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变更日期。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 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甲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双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注解]主要是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企业年金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对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协商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一)服务期。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费用元,为乙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违反此约定,以不超过乙方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乙方所在的 岗位知晓甲方的商业秘密或相关知识产权,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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