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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3-07-09 14:06:08 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货物运输合同(精选15篇)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深圳市xx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现将车牌为xx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xx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xx,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甲方: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常住地址:

  担保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2

  托运人 (甲方) :

  承运人(乙方):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

  如下:

  一、 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 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 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

  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 货物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1、 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

  3、 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

  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4、

  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 运费结算:

  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20 年06月25日

  危险品货物运输合同模板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 司机电话: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理委托人: 代理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X

  工商执照号:XXXXXXXXX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XXXXXXXXXX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XXXXXXXXXX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X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5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三、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托运方: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6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_________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_________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_________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_____》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现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运输工具

  一、运输工具卫生要求

  甲方货物交乙方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为适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车型保温车或冷藏车车,乙方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污染异味及足够的车容,以适合甲方货物运输品质及货物安全需求。

  二、运输工具性质要求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之运输工具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运输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车辆注册单位证明、营运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保险、货物保险等;除上述资料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证明。乙方对承运运输工具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释或提供其它运输工具承运。

  四、承运区域,北京至石家庄、邢台、邯郸,,乙方按规定区域进行承运,甲方要求乙方为其他线路派车时,空放费、运价临时商议,以最后协商价结算。

  第二章、承运

  五、承运货物种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品项。

  2、根据公司总体要求,运输各类肉食产品。

  六、操作规范要求

  1、甲方应在使用运输工具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须派专人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货物,若非乙方指派的专人领取,领取人必须持乙方出具书面证明方可。

  2、乙方必须在甲方对各条承运线路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物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含糊接货,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认后乙方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

  3、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第三方所属车辆履行本合同,运输车辆应符合承运甲方产品的各项要求。

  七、送货安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等情况,乙方需按市场供货价赔偿,且所发生之刑事、民事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2、根据甲方产品特性,盒肉的重量出现差异时,和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协助解决。

  3、客户卸货过程中,乙方司机保证货物的安全,如对盒肉产生异议,在产生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收货。

  八、送货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货凭证【收货凭证应有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3、甲方指定收货人,如客户要求乙方送达货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拒绝。

  4、要求:车辆行驶/平原平均每小时50公里。

  第三章、运费

  十、运费计算标准

  注:1、其他线路运费临时定价

  2、运费结算周期为回单结或现结。

  3、本合同期满后运费标准可延续至新运费标准执行日则停止.

  4、乙方有合同续签优先权。

  5、运价不包含税费,乙方不提供任何票据。

  十一、本线路如因市场原因进行调整,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第四章、效力及争议解决事项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即为成立,甲方交运货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双方均应履行各自义务。

  十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产生得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双方协商指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决。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前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乙方可随时终止合作,同时合同作废。双方若在期限届满后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则自动失效,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运输交往者,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该交易。

  十五、在合同届满后,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十六、双方可签署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发往各地的活动箱交给乙方承运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条款,以资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xx货物特约承运人,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的所有合法手续,并提供规范安全的货运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贵重货物若需购买保险的由甲方自行投保,或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的,除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以外,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_____小时通知乙方收货或通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托运货物时,必须准确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及时交付货物,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将甲方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2、乙方自行提供物流所需的车辆、设备和人员,因此产生的费用及人员安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物损坏的,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况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5、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用于运输甲方货物。

  四、双方运费单次结算,货到付款,甲方上海地区按照每件_____元交由乙方承运。运费可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调整。

  五、如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简易版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运输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量:________________约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________________/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仅限——→承运期间国家新颁布相关禁运条例或有特殊安排等,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9

  托运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二、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 ¥:_________ 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_________ 公分,右_________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货物运输合同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 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二、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六、运输杂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___人民币。

  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方:(签字或盖章) 起运站:

  承运方:(签字或盖章) 托运号码:

  托运日期: 年 月 日

  托运方电话:

  承运方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重量: (Kg)

  体积: (M3)

  价值: (元)

  保费: (元)

  运费: (元)

  合计: (元)

  货物到达地点:

  收货方:

  收货方电话:

  备注: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于 年 月 日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如果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名称、性质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必须将随货同行的有关手续交给承运方。不准假报货名、夹带危险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由此,给承运方造成损失的由托运方赔偿。

  3、托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如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运单上另行注明。发生赔偿时,按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4、托运方不得委托承运方代收货款。

  5、托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委托承运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

  6、货物保额: 元;保费 元。

  (二)托运方的义务:

  1、托运方必须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货物包装。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包装要牢固并达到特殊包装标准要求。

  2、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方的权利:

  1、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托运方(收货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留置权。查不到收货方或收货方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 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约定处理。

  2、对托运方交运的货物须经托运、承运双方当场查验,并在运单备注栏内注明查验情况。

  (二)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方的权利、义务

  收货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凭证领取货物。

  收货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 日内提取货物,支付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时间提货的,应交付保管费。

  四、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按托运的货物价值的%支付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支付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五、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六、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采取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 调解;

  3、由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随托运物品同行一份。

  托运方法定代表人: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为确保甲方的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乙方不接受以上条款不齐全的托单,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填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

  A.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或送交乙方财务;海运费只接受美元;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延缓交付提单;

  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目的港延缓放货;

  d、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船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在甲方严格履约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收到运费后及时退交相关退税单、核销单;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协议正本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年。在乙方应收费用没有全部收讫之前,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下的责任继续存在,直到乙方收讫全部费用;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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