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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1 07:55:05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4篇(实用)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装合同4篇(实用)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台。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材料。

  2、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挂机元/台2P柜机/台3P柜机/台5P柜机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装饰材料市场×××建材商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材料设备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1)乙方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安装合同 篇3

  湖北省义xx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将拟建的综合教学楼工程(详见工程一览表)委托给湖北省第x建筑公司〔以卜简称乙方)负责施工。为了明确甲乙方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 工程地点:湖北省xx学院院内。

  二、工程结构、面积、造价:八层,局部九层,框架结构,总面积为xxx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总投资为人民币xxx万元。

  三、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卫生工程(详见施工图预算及编制说明)。

  四、承包方式:据鄂计基管字(20xx) 141号文件精神,乙方向上述工程实行“四包”,即包工期、包材料损耗、包工程质量、包工程造价。如果现行定额与材料价格调整、设计变更、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况,工程造价按实增减。

  五、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和说明书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

  第二条双方协作事宜

  甲方:

  1.确定建筑物(或构造物)道路、线路、上下水位标准、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2.组织图纸会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时办理中间交工工程和竣工工程的验收手续,按时结清工程价款,解决应由本方按进度提供的材料设备等间题以及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

  1.负责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做好材料、半成品的准备和劳力、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

  2.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进度报告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由甲方负责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办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材料代用、合理化建议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的签证手续。

  第三条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一、甲方将国拨钢材(含水电管、板材)、木材、水泥及其它统配物资指标交乙方办理订货。提运“三材”价格超出预算部分由甲方负担,乙方对此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地方材料和市场物资由乙方组织货探供应。

  三、铝合金门窗由双方选型,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钢门窗、铸铁管、水龙头、马赛克、阀门、卫生洗具、门镇及灯具,由双方共同选型,乙方供应。

  四、材料、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无者,应分别取样验收。否则,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条工理技术ii料供应一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上级批准文件一份

  2.总面图一份3.地质勘探资料一份

  4.施工详图一份

  5.设计中采用标准图丘份

  上述资料与上级批准的工程项目、面积、投资等不符,应及时办理修改手续。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略)

  第五条工程决算及工程价放结算办法

  一、乙方在接到图纸会审记录后,编制施工预算,作为施工后拨款的依据。竣工后根据变更设计等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预算,作为最后财务结算的依据。

  二、场地外土方运进及地下排水工程,按实际签证予以结算。

  三、取费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办法按[20xx]鄂建银字第4号和[20xx]鄂建银字第50号文件执行。工程进度款按预算支付95,其余尾款待工程完工后 30天内结清。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经社会质检部门评定为优良等级交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计算奖金。

  二、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给乙方计算奖金。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四、甲方不按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

  五、乙方不按期竣工,每逾期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修正。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或停水停电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及其它实际损失,双方应予承担经济责任,工期顺延。

  三、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十二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十份,建行一份,甲方四份,乙方二十五份。

  第八条附件

  一、工程一览表(略)

  二、施工图预算及编制说明(略)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经办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

  电话号码:xxx xx 电话号码:XXXXX

  合同盖章日期: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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