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煤炭购销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9 07:32:07 合同 我要投稿

煤炭购销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购销合同合集[15篇]

煤炭购销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骅港,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6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 元/吨(按l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煤炭购销合同3

  购货单位(需方):________

  供货单位(供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________

  供方:________

  税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行号:________

  行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__________________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______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供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煤炭的买卖一事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名称:中煤数量 吨;价格 元/吨(含增值税),金额元。

  货物的质量标准: 。

  二、货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货,提货地点为。

  乙方提货人提货后,货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四、交货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运输及费用: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的时间、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现汇。

  六、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从逾期交货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货物的价款的计算违约金。但是如遇甲方限产、停产以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或付款的,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货物价款的计算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6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9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四、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4 元/吨,合计 1940000 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7

  供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月 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20xx年9 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供方:

  需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号:

煤炭购销合同8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拟对75t/h锅炉生产用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物资:75t/h锅炉冬季生产用煤煤炭

  2、招标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区(县)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

  4.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招标内容:

  1、煤炭数量:6000吨

  3、煤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煤炭购销合同)

  三、招标须知:

  1、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应于本招标内容中所叙述项目。要求:

  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传真电话以书面形式(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2、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质量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投标。

  3、开标前核验以下证件:

  3.1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2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3.3煤炭经营许可证

  3.4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一式陆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本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报价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进,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如投标方有质量保证措施和给发标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条件中说明。

  7、投标保证金:5万元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7.2中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招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属实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从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列支。

  8、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后7日内无息返还。不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五、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4、煤炭经销许可证

  六、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报价文件和资质证明文件分开装订,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方必须在20__年9月10日17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物资供应部,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4.2投标书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3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4投标书逾期送达;

  4.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4.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4.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七、开标与评标

  招标方于20__年9月13日14时,在热电燃气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八、评标原则

  先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退出,然后再对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评标组通过打分分析后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1家为中标单位。

  九、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违纪查处依法取消除外)。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签订合同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供货合同。供货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______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9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

  2.1和

  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2.1和

  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XX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

  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XX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0

  合同编号:8919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___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灰分:

  2、 挥发份:

  3、

  4、

  5、 煤种:甲方必须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种供给乙方发货,严谨掺假或发成其他煤种,如发生整车扣出吨位。

  二、数量:每月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供应无烟煤数量不得少于 1000 吨,客观因素除外。

  三、价格:980元/吨。

  四、验收方式:以乙方化验、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煤场。

  六、运输方式:由甲方组织运输。

  七、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20xx年4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________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________有限公司

煤炭购销合同1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煤炭购销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

  二、质量波动具体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期限:从原煤发运进厂到该批原煤样各项理化示检验完毕后30日内。

  四、交货地点、方式:通过计量后在双方约定的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原煤堆场内交货。

  五、运输方式:乙方自办运输,送货到甲方厂内指定地点卸车。

  六、损耗及水份计算方法:不计损耗,水份按甲方验收时实际测定值为准,超合同基数部份扣量结算。

  七、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如下:

  (1)验收方法:数量以甲方法国衡计量为准,质量以甲方质检结果为准(不留实物,保留副样十日)。

  (2)如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3)提出异议处理方式:因质量产生的异议,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向质量检验部门送系提取副样进行复验或仲裁,甲方根据复验或仲裁结果进行结算。

  八、结算方式:

  1、甲方每天收到乙方原煤供货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当日供货量货款。

  2、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煤检发票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如下:

  (1)乙方供货给甲方总量不低于2500吨。

  (2)乙方严格按协议组织原煤均匀进厂(甲方原因除外)。

  (3)原煤硫每低01%加拾圆,低至03%以后不再加价。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

  2、挥发扮:22%一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24%

  7、粒度:精度小于3占30%以下,大于3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的基础,定价为元吨(按票结算)。

  高于5000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扣减20元吨,低于480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5500内,每增加,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580内,发热量每增加,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煤炭购销合同07-22

【精选】煤炭购销合同07-18

煤炭购销合同07-20

煤炭购销合同01-26

【精】煤炭购销合同06-26

煤炭购销合同【精】06-26

【热门】煤炭购销合同06-26

【热】煤炭购销合同06-24

【荐】煤炭购销合同06-24

煤炭购销合同【推荐】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