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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21 09:40:10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精华【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合同精华【8篇】

房屋合同 篇1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③权属有争议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罗庄区柳树街与工业街交汇处龙潭馨城小区8号楼一单元301室及1单元2号车库(主房建筑面积134.7平方米,车库面积14平方米,主房地板砖、内墙已铺完)房地产卖给乙方。

  2、 本房产为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开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与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当初在购买此房时,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为抵押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十九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十年。合同签订时,甲方已还贷款十三个月。

  3、 购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现金部分,乙方需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二是,贷款的部分,贷款姓名为甲方姓名暂不更改,剩余贷款转给乙方续还。

  4、 贷款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续还剩余贷款。乙方在续还剩余贷款时应在每月的三十日前还清当月贷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银行的.不良记录。如果给甲方造成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由乙方赔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20xx年7月14日

房屋合同 篇3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对于房东来说:

  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与承租者两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也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因为不管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现特殊情况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所在地址: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室_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__室____平方米,______厅_____平方米,厨房_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代理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对位于____区域的房屋提供以下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三、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进行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四、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授权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授权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授权代理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订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五、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授权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代理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订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虚假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代理事项或转移代理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代理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代理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代理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代理事项。

  六、代理期限

  此代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____个月。

  七、佣金

  1、乙方完成甲方所授权的代理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

  2、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于取得成交额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佣金;

  3、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八、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____%计算。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就XX户室房屋裂缝维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在保修期内,因甲方施工不当造成房屋出现多处质量问题。虽经维修,但维修效果不明显,且有面积扩大趋势。给乙方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房屋XX室进行维修。

  1. 维修时间:XX年XX月XX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准时交工。

  2. 维修地点:XX户。

  3. 维修质量的监督:房屋卧室内所有墙面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必须定期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

  4. 房屋装饰的复原:由于该房屋的裂缝是在交房时及乙方入住后逐步开始显现的,所以甲方必须负责在裂缝修补完之后对于乙方室内所有装修必须按照原样进行复原工作。若因二次修复原因造成房屋多处色差或其他装修损坏,乙方保留追究甲方由于裂缝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权利。

  5. 现有室内物品的保管和损坏的赔偿:在维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对于乙方家里的物品以及家具(如窗套、灯,家具、空调等)进行认真清点并签字确认。对于在维修期间因甲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任何一件物品的.损毁或者丢失,甲方必须按照原价进行全额赔偿。

  6、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需要乙方签字确认。

  7、房屋保修期的修改:该房屋的保修期原本是按照房屋交接书的确认日期计算,现在要求甲方按照维修完成之后的日期给予重新计算日期,由甲方出据书面承诺,并盖章确认。

  8. 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有甲方负责监督施工方予以负担,同时维修会产生灰尘、甲醛等污染导致无法居住,因此产生的费用需甲方负责。

  9、如此次后维修没有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又出现裂纹等其他质量问题,则甲方必须承担再次维修赔偿责任,不能因超过房屋保质期而拒绝维修。维修期内按维修天数赔偿乙方相关费用(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计算标准按照每天600.0元人民币赔偿给乙方并提供住宿。

  10.由于本次维修责任完全由甲方造成,且给乙方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不便,故维修结束后要求甲方对乙方住房给以全面保洁,保洁应达到乙方预期效果。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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