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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17 09:07:40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工程合同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工程合同6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3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00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

  5.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资料

  3、环境检测报、

  4、其它文件-----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配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电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查。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计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设计内容和主要工作量

  10KV线路(电气)、10KV用户开闭所、7930KVA三个变电所电气和低压出线开关下桩头设计。(由甲方将土建电气设计配线负荷表提供给电力设计单位)

  四、委托事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设计。乙方以总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至图纸加盖供电部门的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五、设计准备

  甲方负责提供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场所平面图、出线名称和各出线负荷。

  六、工程期限

  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工作,并具备送审条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2.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

  2.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2.4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误工期的。

  2.6因接入系统和外网因素影响而耽误工期的。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设计费(含税价,人民币): 万元整;预付定金为 万元。余款在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加盖审核章后甲方一次性付完。

  2、价款调整

  1.不采用可调方式,乙方包干。

  2.符合第7条4款调整条件的可作相应调整。

  3、可调整的条件

  3.1额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4、调整的方式:

  乙方将合同价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以作为合同方结算的依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甲方是本设计工程的'投资者,可对设计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

  1.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有需要甲方配合、协调工作时,甲方应以予帮助;

  2、乙方

  2.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2设计人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2.3工程设计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甲方付清设计费余款,3日内乙方将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加盖供电公司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九、质量保证

  本合同所委托项目:乙方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十、违约和争议

  1、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适地履行双方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均是有悖协议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人民法院对争议内容进行裁决。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此负责。“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战争、政府干预、罢工、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并于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以及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受损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补偿所直接发生的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建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征得对方签署人会签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结清一年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中如遇有涉及与供电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乙方将负责与供电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商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工程合同 篇3

  一、引言

  大量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表明,合同管理使整个国际工程管理模块的核心。所有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是围绕着如何圆满地完成合同而展开。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项目的成败,决定着业主与承包商“双赢”的合同目标能否实现。我从国际工程项目传统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角度谈谈国际承包合同管理的几个重要方面和工作原则。

  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 合同实施风险大。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承包商面临的是不熟悉的荆棘谷环境、政治环境、自然环境、法律环境等。对环境的不熟悉、对市场的不了解等使得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困难重重、风险很大。

  2. 合同管理工作时间长。国际工程项目一般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加上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合同完工一般都需要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在长时间内连续进行。

  3. 合同管理变更、索赔工作量大。国际工程大多是规模大、工期长、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水文气象、地质条件变化的影响,以及规化设计变更和人为干扰,在工程项目的工期、造价等方面存在着变化的因素。因此,超出合同规定的事项可能层出不穷,这就使得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任务繁重,工作量很大。

  4. 合同管理的全员性。国际工程合同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工作中的集合体,同时也是所有管理人员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指导性文件,是项目管理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并理解的文件。

  5. 合同管理涉及更多的协调管理。国家工程项目往往参与的单位多。合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衔接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是相关的各个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种合同之间不相矛盾,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有序的体系。

  6. 合同实施过程复杂。国际工程项目从购买标书到合同结束,从局部完成到整体完成要经历成百上千个合同文件。在这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造成经济损失。所以承包商必须保证合同在工程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上都顺利完成。

  正是由于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具有风险大、任务量大、实施过程复杂、需要全员参与和更多的管理协调的特点,决定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要有自己的特点。下面将结合苏丹项目的实践经验,从四个方面论述承包商如何加强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合同目标。

  三.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管理经验

  1.了解和熟悉国际工程合同的法律环境

  法律高于合同,合同受法律管理。法律环境是工程合同实施的基本条件和游戏规则。合同的生效、解释、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环节追究起来无不涉及法律的原则和解释,国际工程合同与法律有矛盾时,通常以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为准。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就必须在相应的程度上研究法律问题。

  2、精确界定合同工作范围和计量计价

  我们的项目管理者有时缺乏合同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的认真研究,往往忽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本质区别。对于额外工作,承包商并没有义务一定执行,而需要协商、定价,必要时可以坚持签订补充协议;对于附加工作,也应区别几种不同情况,判定是属于合同清单一列的工作,还是合同清单未列出但又在合同范围内的。对于后者,应该定新的单价;核定新单价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又有多条原则。

  在精确划定工作性质后,应周密地进行计量计价工作。一是要将所有工作完整的计量;二是要注意边缘问题、变更问题,尽量多计算。有的承包商对计价规则和清单描述理解不清或经验不足,投标时说不准,项目进行中还拿不准某一项工作于清单中的哪一项对应。这样出现结算额大大低于合同额就不足为怪了。当然如果一定比例,根据合同还可以调价,那是另一种情况。

  对已完工作的计量结果要及时记入月账单,特别是对变更的`工作内容。有些私人业主就是以拖延对变更的计量来降低承包商的同期付款额。计量计价工作还应包括:合同规定的对单价和总价的调整;由于附加工作延长工期及不利的现场条件造成的附加成本;合同规定的人工、材料涨价补偿;后续立法造成的附加成本等。

  3.注重工程变更和索赔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发布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布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四、小结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加明显,中国越来越多的承包企业走出了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项目中。而合同管理是是项目管理智能的核心,可以说合同管理的成功意味着项目成功的一半。在实际工作中,情况是多变的、具体的,承包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项目的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求在国际工程承包的大市场中不断发展和壮大。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路灯亮化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采取工程总承包形式进行承包。

  三、项目承包价款

  每一个路灯杆三个灯笼按100元/颗计算,其中包含一切施工费用。(此报价不含税,灯笼自供)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要求及保修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即着手安排生产及施工,工程竣工为年月日前完工并交付。项目质保期为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产品的维护、维修。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3、项目竣工后的亮化效果达到项目所设计方案的.要求及标准。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2、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3、甲方为乙方的工程施工提供帮助或便利,包括交通、供电、城管等协调各方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伤井然有序。

  2、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按约定进行项目质保。

  3、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及时派人予以保修。

  4、项目质保期过后,灯具的拆除由乙方免费拆卸。

  九、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现场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竣工日期完工,应扣除合同总价款的工期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书面合同。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

  甲方:乙方:

  (盖公章处):(盖公章处):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开工,于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X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 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 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 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 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 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

  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 3.0%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

  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北京城建三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

  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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