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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4-01-07 07:00:41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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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产品购销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产品购销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产品购销合同

工厂产品购销合同1

  种植方(甲方):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收购酱菜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预订:

  产品

  公斤(亩)

  产量(约)

  价格

  合计

  定金

  交(提)货时间

  盘菜

  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萝卜

  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二、质量标准及规格:

  甲方应将品质好的卖给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如斑点菜、畸形菜、空心菜等,应在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持蔬菜表面的完整性。

  三、种植基地要求:

  甲方种植蔬菜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蔬菜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出境蔬菜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蜱、甲胺磷等。

  四、收购价格:

  双方约定收购价格按高于交货之日市场价格的____%结算。

  五、验收办法及运费负担:

  乙方在收成前后对甲方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如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按以上条款的要求进行过秤验收收购。乙方指定的地点属本地区的,运费由甲方负担,其超里程运费(本地区以外),由乙方负担。

  六、给付定金: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每亩__元,定金在收购时抵作货款。

  七、价款结付:

  乙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甲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后(扣除定金外)即付货款或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实物入库单三日内(扣除定金外)全部付清。

  八、交货办法:

  在合同规定日期内,蔬菜成熟时双方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购产品,不得少收或不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种植技术、防疫、农药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迟支付预购订金、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影响合同的执行时,甲方应在事后即时提出协商修改或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__月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甲方):________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工厂产品购销合同2

  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