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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协议

时间:2024-02-21 11:35:25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股权质押协议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质押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股权质押协议15篇

股权质押协议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

  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协议2

  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出质人(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甲方拟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务,为此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受托人签订了《融资服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股权权利质押给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义务以及《融资服务合同》项下委托人的全部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权利质押作为担保。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___的《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因《借款合同》所约定之债务,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四、当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该合同经修改、补充、变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在此为质权人的利益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合同。

  二、出质人已经根据法律和_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合同对_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出质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质押股权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四、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出质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六、出质人保证,已向质权人真实披露了_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_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七、出质人承诺,一旦_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出质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_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质押标的'

  出质人将其对_公司享有的_%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向质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第六条 批准和登记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承诺,出质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_公司(质押股权所属公司)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_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二、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或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以实现质权,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企业体制改变等导致甲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发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纠纷,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利益情形发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质押权人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一、与出质人进行协商并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进行折价;

  二、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三、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出质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三)乙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股权。

  二、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宣布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依法处分质押股权;

  (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担担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该条款约定的数额支付);

  (四)仅需通知,将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其他债权与甲方享有的质押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十条 出质人的赎回权

  在质权人实现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前,或者在质押股权的拍卖过程完成前,出质人可以质权人同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解释。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时仅需签字)后,并在被担保人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合同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独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出质人也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同双方各持_份,另_份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股权质押协议3

  出质人: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4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gu,占标的公司总gu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gu本_________gu。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是标的公司_______%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gu东之一。

  第五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5

  出质人(借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债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第一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部分股权,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二条 款项交付

  按照双方约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具体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三条 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四条 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发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七条 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晰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条 事项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约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第二条、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四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七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九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一条、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协议7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财产

  2.1 甲方将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2.3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甲方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借款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4.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最高债权总额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内乙方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资性担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时清偿给出借人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乙方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4.2 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保、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内容以乙方和借款人达成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5.1 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 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笔借款具体起止日以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上标注的'日期为准,乙方债权为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偿给出借人而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5.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出质登记通知书》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 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 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 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2 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借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 借款担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 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8.5 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 借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甲方承诺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以债务承担的形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1.1一致确认: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乙方独立、自主的判断是否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权利。乙方是否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以双方实际达成的具体《借款担保合同》为准。

  11.2一致确认:乙方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达成任何《借款担保合同》所产生的乙方对借款人的担保债权均属于质押反担保范围。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协议8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借期____年,年利率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张(编号____至____,每张面值____元,面值总额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人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股权质押协议9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

  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10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11

  出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户/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状况

  1.1、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享有的_____%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3.2、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____________年,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4.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4.3、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五条 质物占管

  5.1、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

  5.2、质押期间,甲方股东权由乙方代行。

  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

  6.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6.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6.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七条 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7.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7.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7.3、当金本金。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通知与通讯

  9.1、甲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9.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9.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实现质权的费用不在最高额担保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11.212.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12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股权质押民间借款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时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13

  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______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2.质押股权编号,数量(质押股权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3.质押股权有效期限。

  4.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5.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押股权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质押率为_________%,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提示:_______________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第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四条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于_________日内将股份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需对此提供足够的协助。

  第五条质押股权凭证移交与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股权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押股权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押股权。

  4.因不可抗力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押股权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登记、公证、等质押费用和质押股权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八条质押的效力

  1.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质押期间,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3.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押股权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4.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甲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质押股权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股权,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8.因质押股权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押股权,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押股权。

  5.乙方对质押股权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质权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_______________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乙方拍卖行应于拍卖前_________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乙方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十一条质押股权凭证的返还

  1.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押股权。

  2.甲方应及时收回质押股权。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押股权,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1)本质押股权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押股权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乙方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甲方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本质押股权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押股权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押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工商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主合同债务人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乙方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隐瞒质押股权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将质押股权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3.发生质押股权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押股权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十七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的,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二十三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七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协议14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

  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____________

  .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协议15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三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