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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4-02-29 07:58:19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商品房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商品房买卖合同1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1

  甲方(买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一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一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2)商铺座落在_________砖混;

  (3)商铺产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_________,租期截止为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乙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以乙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将商铺的产权证交由甲方处理,并到拆迁指挥部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上述行为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铺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迁安置补偿等情况,其补偿安置及增值收益为甲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2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规 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 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4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四、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五、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六、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七、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八、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九、违约责任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出售方):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司(房屋中介):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单位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单位房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为________平方米之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____房____厅____卫____多层型房。此购房指标总售价_____元整(¥_____万元)。预付订金____%_____万元,其余____%____万元需在单位缴纳确定购房订金两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甲方必须要先将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房产证费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在合法过户时间日内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其过户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契税、房产证等)。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证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即日起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_见证人(签字):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6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 编号为 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 。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的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备案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位于第 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 。该商品房有阳台 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为 。

  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 。

  该商品房【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 第 幢 单元 号房,或

  卡筑面积 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 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

  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坐落 ,属于业主共有。

  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1、车位, 。

  2、车库, 。

  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元。

  4、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 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1、当事人选择【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

  2、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①交付的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误差不超过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上标示的误差范围的,总房价款不变。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用水、用电、用气、道路、 等,具备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下列情形(一般为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未按期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不低于买受人购房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在签署房屋交接单前,出卖人不得拒绝买受人查验房屋。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委托 进行质量检测。双方对检测费用垫付和结算约定为 。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出卖人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视为交付;检测单位提出返修意见的,出卖人应当按要求返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抵押与相关债权债务

  与本合同商品房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卖人将相关情况(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债务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等)告知如下: 。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双方将该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约定于本合同附件四,如为精装修房,双方应当约定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出卖人补偿装饰、设备差价,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除第九条已经约定为交付条件外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购买商品房,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就该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当事人约定于附件五。出卖人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明。出卖人负责申请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规定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委托出卖人】办理该商品房转移登记。

  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1、约定日期起 日内,出卖人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按已付房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 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①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约定日期至实际退款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②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建筑区划内依法或依照约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由出卖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将登记相关信息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七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的退房情形凡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退房条件要求退房的,买受人可以选择按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或本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有关该商品房主要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于本合同附件六。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约定的主要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出卖人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约定住宅保修责任,应当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商品房相关事项约定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第二十条 房屋交付使用后相关权利义务约定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

  出卖人已经选聘 从事该商品房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买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八)。

  第二十四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7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 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____区、____县路、____道、____街

  设计用途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元(币种:_______),价款为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在180日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种禽名称:________,品种:________,养殖地:_______,日龄:________。

  第二条数量、计量单位数量: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标准

  1.种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XXX。

  第四条对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已在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XXX。

  第五条价款(人民币,下同)单价:_________,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第六条价款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种禽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种禽交付后____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XXX。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________%种禽,并开具验收单据。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途损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X。

  第九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种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XXX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种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种禽价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10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 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的首付款 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

  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售价另行约定。

  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归属出卖人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1

  一、合同约定解除权

  解除合同的条件,分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两种,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这是与合同生效要件相对应的。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根据前三点内容可知,如果购房者与售房者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达成约定的,那么,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前提就得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如果购房者和售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了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购房者或者售房者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解决该问题除了需要结合您自身实际情况,还需要对解除合同后的后续问题做完善。在此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您自身的最大合法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______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______年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_______%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_______%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购房担保。

  2、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

  3、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

  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

  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_______%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一、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A:于B: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三、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

  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____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4

  出售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人与购买人就位于农村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共二层带阁楼,左右隔墙与他人共用;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约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积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人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人;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将万元支付给出售人,支付方式为存入出售人以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为出售人之一)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买人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给购买人开具收款收据。

  五、购买人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人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出售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副本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的份数,见证人每人保存副本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手印):_______

  乙方(手印):_______

  证明人(手印):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享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一套商品房的购买权,并已交纳部分购房款

  2、甲方决定将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让甲方购买该套商品房权利的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其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均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或以乙方自己的`名义购买该套商品房。

  二、该套商品房购房权利转让费为万仟佰拾元整,该款项包含甲方已支付的购房款、订金、定金、利息、可得利益等。该转让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转让费后,甲方就购买该套商品房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全部归乙方享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主动到公司办理该套商品房买方主体变更的相关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乙方直接与房开公司签订。

  五、因种种原因,如果房开公司只同意以甲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的,则以甲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购房的各种手续,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房屋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处分该套商品房。

  六、若以甲方名义购买该套商品房的,甲方不得将该套商品房转卖、赠与、抵押或出租,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应向乙方承担____________万元违约金。当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均无条件配合过户。若甲方故意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______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返悔。若乙方返悔,则乙方所交转让费不予返还若甲方返悔,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转让费,并应按房屋评估价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八、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购房、验收、过户等相关手续,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所称“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和律师费。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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