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销售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产品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产品销售合同1
农产品销售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销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农产品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农产品销售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农产品销售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农产品销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农产品销售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农产品销售合同。
2、农产品销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农产品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农产品销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农产品销售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农产品销售合同2
甲方(卖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以前,向乙方交售农产品________斤。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______元/斤,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
实行送货到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_%的违约金。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售人重新包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 ,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箱: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箱:_________。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除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补充协议性质文件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如出/送货单、运输单、提货单、报价单等)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银行账号: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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