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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时间:2021-12-23 14:10:03 合同 我要投稿

保管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管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管合同范文10篇

保管合同 篇1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被上诉人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的保管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上诉人违反了该协议,擅自处分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收取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将货物送达到新泰市新兴路中段陈真手中,为了预防纠纷的'发生,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了保管合同,该保管合同只是将原先的“口头合同”落实到了纸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签定后没有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上诉人到目前为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合伙协议、投资比例、甚至连证人证言也没有。 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推翻我方的证据。

  五、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孙某收取对方的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对方违反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一审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有充分证据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上诉人私自处分轮胎理应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

  、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

  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存货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

  ,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 篇4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 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组第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 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证金。

  2、口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条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为二期。

  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 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 转账授权条款

  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后;

  3、口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人,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 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尸),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 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入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入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未续租

  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 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 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 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

  金,并依法定科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 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 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 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 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租约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执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各位亲爱的家长朋友:

  晚上好!

  又是一年一度的家长会,有的家长咱们已经很熟了,只有个别几张新面孔,在此请允许我代表三年级所有学科的任课老师向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我们班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感谢你们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召开这次家长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老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相互交流一下学生在校及在家的情况,以便老师能够及时调整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促使家长也能够积极参与到学生的教育管理中来。总之一句话,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是我们教育的一个根本出发点。今天您的到来足以证明您对您孩子的重视与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一、谈班级基本情况:

  (一)、学生情况:

  本班现有学生44人,本学期新转入4人,转出1人。其中男生23人,女生21人。

  (二)、教师情况:

  语文教学和班主任由我担任,数学教学由吴艳红老师担任,英语教学由苏新燕老师担任,还有科学老师是朱晴雨,体育老师是李增梅,信息技术是钱晓锋老师,教美术的是杜其华老师,音乐是桑显荣老师。任课老师都很认真负责,平时也常一起交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想办法合作解决。

  (三)、本班开学初存在的问题

  学生自信心不足,班级不够团结,尤其是对新转入的同学有排斥心理,纪律卫生观念淡薄,班级荣誉感不强,开始有自己的主见,对老师的话有质疑严重者有点钻牛角尖。学习方法不科学,有个别学生作业敷衍了事或不交,甚至出现家里原因旷课不来上学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通过集体的讨论,我在班里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如班级奋斗目标,班风建设目标,班级警语(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班级奖惩制度,如;光荣榜。尤其有一条班规学生非常非常重视,也非常非常愿意执行,那就是师生互罚制度,比如教师平时说土话,没有按时上课,下课,作业批改错误都要收学生的监督惩罚,认真完成学生自己出的考试卷,我已被罚两次,原因都是和同事说土话,为此我整整做了十二张学生出的试卷,其中做错了一题,还被批评,订正。虽然自己有时真的觉得很傻,何必去找这样的麻烦,但反过来想想,学生在督促老师言行的时候,是对行为好坏的一种衡量,学生在给老师出试卷的时候是对知识的一种复习与巩固,学生在批老师做的试卷的时候是一种自信心和自豪感的培养。当然当学生自己犯错误时也心甘情愿受罚,比如,规定学生必须回家完成的抄生字四遍,学生忘了,到校后就扣去水果一个或加倍完成。

  二、谈习惯。

  我想先从学生个人的学习习惯谈起。

  三年级与一年级相比真的大不一样,绝大多数学生都有着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早自修井然有序,不少值周老师都有向我反映不错,这也让我很欣慰。上课准备工作,课堂纪律都很自觉,就是发言不够积极,总是那么几个人。这里我想提一个不良的现象。有几个同学,他们在课外的表现不尽人意,作业字迹潦草,有的甚至干脆不做,时常会惹周围的同学,他们身上的矛盾时时发生。老师时常找这些同学谈话,谈话过后的两三天学生的情况稍有好转,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又死灰复燃,如此周而复始,学生已对老师的话感到厌烦,而教师也在寻找着另一种更为有效的途径。于是,老师寻求了家长的帮助,让家长也参与到孩子的作业中来,让家长平时检查孩子的作业,但有些家长却认为这是老师在向其推卸责任,故对老师要求检查并签名的任务置之不理,这让学生在第二天的作业很难和其他同学一齐交上来,只能撒谎或者模仿父母的笔迹,又养成了学生爱撒谎的坏习惯。习惯养成之后是很难改正的,这些学生不仅没能将自身的坏习惯改掉,而且变本加厉,变得很难让人应付。这又是谁的过错呢?

  我们再谈谈学生的行为习惯。

  孩子的心灵是纯洁的,它洁白的如一张纸,任何的污点在这张纸上看上去都是那么的不协调。大部分的学生在校园内都能主动遵守校纪校规,能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主动为班集体出力。例如:每周的值日生在值周组长的带领下都能认真抓好班级的卫生工作,学校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学校里开展了评选三项竞赛评比,连续两个月都拿到了示范班,每个月全校只有三个班,这是大家合作,努力的功劳。但是也有一些事让人头痛不已,有个别学生无论如何跟他讲道理,总是把老师的话当成耳边风,推一下同学,敲一下同学这种行为时有发生,上个月就出现让我头痛至今的事,类似的吵闹引起的事故其实在学校里也存在,我只想在这里跟各位家长说,孩子这个年龄段说懂事却不怎么懂事,说不懂事却好象又很明白道理。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家校合作,不厌其烦地教育他们,并注意自己的言行。俗话说得好身教重于言教,让我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育孩子,让孩子从小就做个善良的人,做个乐于助人的人。

  三、谈教学

  进入中年级,孩子们一下子增加了几门功课,感觉很吃力。怎样才能让大家活得不累,怎样让孩子学得轻松,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心愿。而且这也必须是双方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因此也要请家长同志对学校和老师的工作多加支持。下面我讲一讲三年级这个有低段向高段过度的中段时期。各位家长,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三年级是一个爬坡的年级,为什么是爬坡的年级各位家长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在小学阶段,好多老师最不愿接教的不是一年级就是三年级。这是因为一年级的学生刚入学,什么都不懂,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既要教给他知识,又要培养他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而三年级的学生则由低年级刚进入到中年级。这一年同学们要掌握的知识就像泛滥的洪水一样蜂涌而至,各位家长只要留心看一下孩子们的试卷就会发现:三年级的试卷上除保留了一二年级的字词之外,多音字、近义词、反义词、四字词、成语、古诗、名人名言、谒后语、给句子改变词序但不改变句子的意思、改写把字句、被字句、阅读理解、习作等都在等待着学生们来猎取。而这时孩子们的发育却处在缓慢阶段,这也就是为什么三年级的学生成绩普遍偏低的主要原因。再加上老师的更换交替,有的家长就开始抱怨自己的孩子没有摊上一个好老师,是不是这个考试不会教,造成了孩子学习成绩的下降。其实这是对老师的一种误解。相信经过我刚才的解释,大家已经对三年级有了新的认识。不仅是农村学校,城里的学校情况也是这样子,但是这里还要强调一点,如果成绩下降很厉害那就危险了。

  我是教语文的,在这儿我顺便跟各位家长说一下三年级的语文学科。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到二年级结束,孩子的阅读量为5万字。现在我发现孩子们的阅读量还远远没有达到,所以,从一开学,我就给孩子们布置了一个固定作业,每天阅读半个小时。孩子每天都保持读书,至少短短的文章你要给我读一篇,这个读一定要读出声音来,读一遍跟读三遍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至少读了一篇文章应该知道一个词语,这是很重要的。我发现,班上有些其实孩子很喜欢读书,但大部分孩子却缺少这方面的兴趣。那么怎样更好地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最近我到图书馆借了书,孩子们津津乐道,很是有兴趣,而且我认为要是在班级里掀起了看书热的话,这对孩子的阅读和写作都是极其有帮助的。另外一个,假如你有时间,假如你也喜欢读书,我建议你与孩子一起读,然后进行分享,当然这个建立在您有时间的基础上。这也是提高孩子阅读兴趣的一种方法。因为她爸爸妈妈和自己读一样的书,并且觉得有意思。另外呢,孩子多简短的文章,应该指导其读出感情来,这样阅读效果会更好。 关于写,主要是指写好字和写好短的习作。现在班里孩子的字总体来讲是不那么令人满意的,而且写字的姿势还得进一步提高。作到一拳一尺与一寸。因为要学习,有考试,不免有作业。现阶段,常规作业有抄写默写生字词、朗读背诵课文、读课外书。经过两个月的观察,发现了班里有那么一些学生总是不能够很好的完成这些作业。有的是字迹很潦草,有的是少做,还有的经常多我说忘记,或者没带,我在班里申明,凡是不带或者忘记之类的都不是不交作业的理由,所有,我的处理方式是:一律重做,从而杜绝撒谎行为。但是,孩子的自律能力还是有特别差的。再加上其他原因,所以到现在,班里还有少数学生少做作业,碰到难题就干脆不做。我觉得,这是我们班里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了。特别需要家长的配合。有的学生作业特别的慢,我和她爸爸谈了之后,让他爸爸每天检查,并签名,看好女儿做作业的时间,然后写在本子上给我看。这样一来,效果好多了,她的作业速度提高的不少,而且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忘记带本子之类的理由。所以我想,只要我们家长和老师密切配合,孩子的良好学习习惯是能够养成的。三年级是小学阶段尤为重要的一年,是他们从一名儿童成长为一名少年的关键期。希望我们的家长要多关心孩子,帮助他们走过人生的重要阶段,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尤为重要。

  四、谈本责工作

  最后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该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责工作吧!

  1、以平等的心来对待孩子。

  孩子在物质上可以说是幸福的,但你们知道孩子需要的是什么吗?他们需要的可能不是父母的权威与呵护,更渴望的可能是拥有能理解他,和他倾心交谈的朋友,不至于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无处倾诉。

  2、要学会科学地爱孩子。

  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关爱,他们更需要有精神上的支持。孩子不需要父母的溺爱,溺爱只会使他们走入歧途;他们也不希望有过于严厉的关爱,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应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与支持。如果您的孩子做十题答对三题,与其责骂:你这么笨,才会三题。何不用鼓励的话来说:你真不错,答对了三题。既然能答对三题,多努力一下,别的也就都会了。

  3、经常了解孩子学习或生活上的.需要。

  对孩子的教育要诚恳、深入、有力度,经常找孩子谈心,不要让孩子封闭自己的内心世界,对孩子学习上的需要应尽量给予满足,配合老师做好查阅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或电话通知老师,与老师达成协议,以免在孩子心目中造成不好的影响。

  4、关注孩子的思想。

  好的思想道德的形成对孩子的一生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家长必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让自己的言行在孩子的心目中做个好榜样,让自己真正成为孩子生活中的老师。

  父母给孩子营造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家庭教育在孩子一生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不完善的,那么这对于孩子来说,这不能不算是一大遗憾。

  各位家长,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现代人成才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基础性的,目前,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家庭教育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和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自觉性、积极性大大搞高,家长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心、使命感显著增强。但是家教的观念、方法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提高家教水平,最主要的是转变家庭教育的观念。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亲子观。要创造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家长的思想境界、人生观、价值观及其对工作、生活的态度、待人接物、举止谈吐,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即便一些生活上的小事,往往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绝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严肃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代又一代孩子的成长,以至整个民族的素质,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责任感。

  各位家长,教书育人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天职,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我们所做的工作距离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教育教学设施还需更大的投入和完善,且学校发展永无止境,我们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各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学习省内外先进学校的办学经验,结合我校实际,自加压力,开拓创新,勇于争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部分家长个别交流。

保管合同 篇6

  1、保管合同概念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的行为。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为保管而给付报酬,此时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在此时,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管合同仅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因此,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保管合同订立的直接目的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而非以保管人获得保管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力为目的。因此,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的交付其保管的物品。

  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3、保管合同种类

  通常我们可以将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与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较,消费保管合同以下3个特点:

  第一,保管物为种类物,并且一般是货币或者其他可替代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权按照约定转移于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内对保管物加以利用;

  第三,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时,可以用相同品质、种类、数量的物品替代。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馆、餐饮店、浴室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规定,主要在于保护作为顾客的消费者的利益,提高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当然的保管义务。只要携带的物品在保管人处毁损灭失,无论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论保管人有无过错,保管人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顾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如顾客未予声明且未交给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负赔偿责任。

保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8

  一、员工共同考核部分

  考核期内其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违背公司人事聘用制度,考虑可否继续录用?

  二、专项考核部分

  (一)销量工资:

  1、绩效工资依据市场工资体系中销量考核提成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的50%年底发放。

  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25%作为销量考核工资。按当月区域保管销量任务完成比例进行计算。

  (二)具体考核项目:(基本工资的75%)

  1、收货、发货、装货、理赔执行程序的执行;(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2、收货产品异常书面报于区域经理:(站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3、负责联络长途运输车辆(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4、在销售清单上注明窜品数量、品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5、现金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6、赊销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7、库存产品的.按时盘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8、分公司财务及时对账;(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9、产品的验收入库。(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0、产品的出入库收发;(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11、仓储条件、环境的维护。(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2、库存产品的记账、报表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3、库存产品外包装破损及产品变形。(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4、库温的记录及报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三、能否完成销售部临时交代的任务,工作中有无重大过失,作为年底考核工资的基本参照项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

  第十一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 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

  寄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保管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寄存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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