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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借款合同

时间:2022-03-06 19:32:41 合同 我要投稿

典当借款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典当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典当借款合同

典当借款合同1

  贷款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住宅

  房屋结构(类型):钢混

  抵押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元整(协议)。

  月利率:____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借款具体期限及金额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当票或续当票确定的借款终止日到期5日后,乙方仍未按照约定还款或续当,则视为绝当,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共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典当借款合同2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乙方与客户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后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将上述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让《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并转让对应的房地产抵押权,甲方同意受让债权,该笔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 及项下产生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承诺

  甲方承诺:甲方具有受让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债权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完全知悉该业务的全部法律关系,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了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本协议签订后。

  乙方承诺:

  1、乙方与当户 之间的房产抵押真实办理,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解除上述抵押登记(遇不可抗力需与甲方积极商讨,并妥善解决)。

  2、业务结束后,乙方协助办理解押手续。

  三、甲、乙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如有违约行为及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山东省青岛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甲、乙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及电话: 通讯地址及电话:

典当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房地产抵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 乙方自愿以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 /㎡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当物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 甲方评估并经乙方同意,确认该房产每平方米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元/㎡,合计估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抵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条 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房地产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 保险

  6.1抵押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房地产办理保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抵押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对该房地产办理保险,投保期限应长于抵押贷款期限,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如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延期抵押贷款时,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6.2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 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7.1抵押期内,抵押房地产由乙方占有与管理。乙方在抵押房地产占有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该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乙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改造、装修及其他有可能降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行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7.2乙方应将有关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八条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8.1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2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 当金的发放

  9.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9.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9.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9.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9.1.4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房地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9.1.5其他先决条件: 。

  9.2 在本合同9.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9.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十条 续当

  10.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10.2 乙方在超过10.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10.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1.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1.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1.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押手续的除外;

  11.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2.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协议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甲方将当物相关证件返还乙方。

  12.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2.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2.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三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3.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3.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3.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4甲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4.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4.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4.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4.4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14.5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14.6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第十五条 费用

  15.1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5.2拍卖成交后,房屋产权的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乙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逾期违约金

  16.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6.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6.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6.2 乙方违反16.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6.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6.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6.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6.2.4 本条违约责任与16.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6.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8.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8.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8.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8.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8.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8.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8.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8.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九条 附 则

  19.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9.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典当行(抵押权人): 当户(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典当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 数量 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 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 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 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 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 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 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 续当

  9.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 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 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 本条违约责任与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16.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6.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6.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6.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6.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6.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6.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6.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6.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典当借款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在__________建设银行抵押贷款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元),贷款期限为壹年。乙方()同意贷款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元)借给甲方(许方圆)使用。

  二、甲方(许方圆)付息方式:每月于日前付给乙方()利息,利息最低不得低于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甲方(许方圆)负责还银行贷款(按银行还款计划表执行),到期还本带息一次结清,甲方(许方圆)不得违约。如甲方(许方圆)违约,甲方(许方圆)承担所有贷款的`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签约时间为:200 ____年___月___日——200 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签约事项,乙方()不得随便从甲方(许方圆)处撤资,甲方(许方圆)必须按月付息给乙方()。如甲方(许方圆)逾期,应赔付给乙方()月利息的双倍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撤回全部本金。

  四、乙方()如签约后违约撤资,导致甲方(许方圆)运作资金出现问题,甲方(许方圆)有权扣压乙方()全部本金的20%作为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典当借款合同6

  合同编号:房借字第号

  当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用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节假日、法定休息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位于,建筑面积/㎡的房产,房产证号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每平方米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合计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下同)。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当金本金

  注:此处省略10条,3507字,全套合同文本收费xx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抵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附则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各执份。

  第十九条补充约定

  19、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乙方债权,乙方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纸、网络等)发布催收公告;

  19、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乙方债权,乙方有权将此信息上传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典当行业协会不良信息数据库、典当类网站不良信息数据库。

  19、3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 年月日

  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已详读本合同各条款,并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歧义,乙方已按照甲方及保证人的要求对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方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特此声明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章)保证人二:(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 年月日

  附件1:配偶声明和承诺

  附件2:财产清单

  附件3:付款指示书

  附件4:收款确认书

  附件5:第三人提供当物抵押声明和承诺

典当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唯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和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臵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房地产抵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臵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月利率为 ‰,合计为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月综合费 元。(大写: 元)

  6.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7.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臵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双方一致确认: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不足 万元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可自行变卖或折价,损益自负。

  9.2 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依照以下方式处理:

  9.2.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

  9.2.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臵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臵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9.2.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2.4 乙方处臵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

  9.2.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臵方式。

  9.2.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2.1/9.2.2/9.2.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乙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2.2款估价金额的70%。 9.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贷款,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臵当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2.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2.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2.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 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臵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

  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5.4 因乙方保管当物系无偿,若保管不善导致当物遗失或损毁的,乙方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15.5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臵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乙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典当借款合同8

  典当行:(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当户:(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向乙方发放当金。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典当借款合同。

  第一条: 典当金额、利率、综合费率、期限如下: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利率___﹪/月;综合费率___﹪/月;期限___个月,由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典当期限以双方签署的当票为准)。

  第二条:乙方应按当票约定的典当期限归还全部当金本息、综合费用。

  第三条:利息及还款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可根据国家调整利率的规定,调整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乙方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当金由取得甲方认可的财产抵(质)押或(和)担保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抵(质)押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五条: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时乙方应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六条:当期届满5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即为绝当。绝当物品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第七条:乙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属逾期赎当,应根据当期内的息费标准(息费标准按__/天计算)和实际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第八条:绝当后,甲乙双方协议赎当的`,逾期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应取得同意后由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以下任何一项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当金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1.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任何义务性条款的;

  2. 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形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

  3. 依据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出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委托甲方向其家庭、单位、级有关部门了解其资金、收入、财产、信用、社会表现等资信情况,并授权甲方向征信机构提供其信息和对外披露其失信信息。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凡按乙方地址邮寄的各种函件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凭证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_________________执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借款合同9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 字第 号,共有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字第 号。

  2.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 ,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 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二零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典当借款合同10

  贷款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19日在北京万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房山区阎村镇绿城·百合公寓天风苑9号楼3层4单元302

  建筑面积:138。34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住宅

  房屋结构(类型):钢混

  抵押房地产价值:壹佰柒拾玖万捌仟肆佰贰拾圆整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10542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陆拾元整(协议)。

  月利率:0。5%,月综合费率:2。7%

  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6月19日,(借款具体期限及金额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当票或续当票确定的借款终止日到期5日后,乙方仍未按照约定还款或续当,则视为绝当,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共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当无法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对其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得,债权人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可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担保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借款合同11

  (法人适用)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最高额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 款 人: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基本约定

  1.1 本合同所述最高额借款是指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及借款额度内,借款人根据自身用款需求连续(或循环)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在最高借款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行为。

  1.2 借、贷双方同意,为本合同提供的担保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须到相关登记机关作担保登记的,在办理完毕担保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取得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后,借款人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最高额度内的多次借款,不再逐笔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1.3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借款人偿还借款后,借款额度相应恢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期限

  2.1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2最高额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期限与前述期限不一致的,以乙方开具的当票或续当票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2.3 在本合同期限内,自乙方实际放款日开始,每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2.4借款期限的计算:30天为一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用款天数(含交付、偿还借款日当天)计算。

  第三条 贷款利率、典当综合费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典当当金)月利率为 %,利息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典当综合费率为每月 %,典当综合费由甲方按月足额预先支付给乙方。实际贷款(典当当金)利率、典当综合费率与前述约定不一致的,以乙方开具的当票或续当票的记载为准。

  第四条 担保

  4.1本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为法律法规认可的任何一种担保或多种担保的组合。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担保以及担保的具体内容,由本合同的从合同(即担保合同)作出明确、具体约定。本合同所述“担保”,不包括仅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的保证担保。

  4.2法律法规规定担保须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担保登记手续的:

  4.2.1担保手续由甲、乙双方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办理;

  4.2.2甲方自行承担办理担保手续中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等;

  4.2.3乙方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担保权利证明文件后,视为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第五条提款与还款

  5.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约定期限及最高额度内,根据自身需要向乙方提出书面放款申请,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按审核结果向甲方发放贷款;申请未通过乙方审核的,乙方可不予发放贷款。甲方向乙方申请放款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5.1.1未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及其他影响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情形;

  5.1.2所有担保手续均已办理完毕,担保已经生效且担保物足值,没有发生任何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1.3贷款发放前,担保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乙方无法联络到担保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免除发放贷款的义务或要求甲方提供其他担保,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2借款人账户

  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支付所借款项,乙方向该账户划款即视为乙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划款时,因资金跨行或异地划付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过错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款项划错或无法划入甲方指定账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5.3 甲方应于约定日期将借款本金及息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六条 续当

  6.1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及最高额度内每笔借款到期均可以续当。

  6.2甲方于每笔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此笔借款相关利息及综合费用,并完成相关续当手续。

  6.3甲方于每笔借款期限届满5日后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甲方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此笔借款相关利息、综合费用外,每日还应按此笔借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计算天数自逾期日起至续当办理日止。

  6.4办理续当手续后, 除当期发生变化外,本合同其它条款不变,双方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 赎当

  7.1办理赎当手续时,甲方应结清此笔借款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甲方于该笔借款期限届满5日后办理赎当的,除应结清此笔借款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外,每日还应按此笔借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计算天数自逾期日起至赎当办理日止。

  7.2办理赎当手续时,甲方应当出具本单位相关证照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乙方的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

  7.3甲方在典当期限内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时甲方同意已预交的月综合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绝当

  8.1 甲方于典当期限届满5日后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乙方有权将其视为绝当。

  8.2 发生绝当的,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从合同的有关约定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当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并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所欠乙方的款项,乙方还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及其从合同项下的担保物并以处分所得优先受偿。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9.1.1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典当综合费用,偿还借款本金。

  9.1.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1.3甲方因破产或被注销,或出现合并、分立、改制等情况且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甲方履行本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9.1.4甲方的各类财产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1.5不论任何原因,如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物须办理相关登记,而该担保物不能在有关的登记机关办理担保登记手续,或有关的登记机关拒绝予以办理担保登记手续,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权益的证明文件。

  9.1.6甲方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从合同项下担保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托管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9.1.7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偿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9.2如甲方出现本条上款规定的违约情形,甲方在清偿本笔借款时,除须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支付利息、综合费用、逾期利息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金额20%的违约金。

  9.3如发现本条首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该事项发生的任何情形,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声明并保证:

  10.1.1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提供的担保物是真实的,其物权归属明晰;担保人是担保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合法所有者,担保物不存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的权利瑕疵及其他债权债务的任何争议。甲方对以上保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1.2甲方承担合同公证及担保物的评估、登记等事项所需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0.1.3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综合费等费用并按时归还借款本金。

  10.1.4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0.1.5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偿还借款本金及综合息费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其后果。

  10.2乙方声明并保证:

  10.2.1乙方拥有本合同规定的典当行业的合法资质。

  10.2.2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贷款交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

  11.1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所确定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相对应的担保权利一并转让,但应于转让时通知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担保人为第三方,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并确保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

  11.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 公证

  12.1合同双方同意向 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12.2当甲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向前款所述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协议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甲方同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接受强制执行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以及所有其它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处理,同时各方也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方的送达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如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向约定的送达地址或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向受送达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如因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证处留存 份,另外 份乙方留存备案使用。

  15.4其他补充事项:

  特别提示:

  合同文本提供方已提请合同相对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主要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免责等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立约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典当借款合同12

  合同编号: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公司(贷款人):青海巨鑫典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30号 电话:0971-6367993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借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当物

  1.1甲方自愿以 (型号、数量、单位)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 )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1.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车辆估价为¥ 元(大写: 元)。

  二、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车辆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用以扣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典当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为甲方垫付款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2)用以偿付因处分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用以扣缴该车辆所欠的一切税款和贷款等杂费。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如处分该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欠款。

  三、当金及用途、期限

  3.1 该车辆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 元(大写: 元)。

  3.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款项由青海巨鑫典当公司委托麻昌俊支付给借款人(甲方)。

  3.3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息、费率

  4.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4.55 %、月利率为 0.45 %,合计为5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个月的综合费合计¥: 元,大写合计: 元。

  4.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期限为每届满30日的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4.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 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4.7 乙方依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4.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八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4.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五、续当

  5.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5.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5.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六、赎当

  6.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6.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6.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八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七、绝当

  7.1 双方一致确认: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甲方不按约定还款,不和乙方联系,避而不见,经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通知后第二天早晨9点开始,乙方有权单方对所押车辆自行处置,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经济责任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2 当物绝当后或乙方依照第九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对当物及质(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变卖或折价,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损溢自负。

  7.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借款或绝当后,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违约金

  8.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3 ‰(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5‰(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九、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9.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9.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9.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9.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9.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9.13 违反《车辆典当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9.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0.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0.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0.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0.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抵/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0.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0.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0.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0.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0.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1.1 按当金本金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1.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1.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1.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八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1.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0.1‰(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证人责任

  12.1 本合同若设有保证人,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2.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2.3 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2.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2.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2.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12.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12.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3.4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通讯

  14.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4.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

  14.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短信等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典当借款合同13

  合同编号: 年房字第 号

  典当行(抵押权人):文水县汇宝典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当户(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住 址: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自愿将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贷款,甲方同意。为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详情

  4、抵押物证件的保存

  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甲方保存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

  5、乙方承诺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

  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且对上述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第二条 典当借款

  1、典当借款种类:房地产抵押典当借款

  2、典当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当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典当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

  说明:本合同记载的典当借款金额、放款日期、到期日与当票不一致的,以 当票记载为准。当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及月利率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根据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综合情况,甲方确定该笔借款的月综合费率为_______‰月利率为______‰,综合服务费在发放典当借款时一次性扣收,借款利息以月清收,每月25—30日为结息日,乙方应在甲方工作时间内缴付利息。典当期不足五日的综合服务费按五日计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 和借款使用情况,获取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借款。

  3、乙方如不能按时归还典当借款,须提前五天与甲方协商续当事宜,办理 续当手续,同时交纳续当期限内的综合服务费及上期借款利息。如逾期五天仍不续当或赎当即形成绝当,甲方可按《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处分当物。用当物处分拍卖款项归还甲方借款利息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归还乙方,如当物拍卖款项不足归还甲方借款时,甲方保留追偿权。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乙方如有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还款义务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形,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或抵押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

  3、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或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

  4、典当借款期限或续当期届满,乙方应在五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为绝当。乙方在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到绝当前赎当的,除应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在本合同确认的月利率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同时按照本合同确认的综合费率补交逾期天数的综合服务费。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甲方,协商还款方式;

  2、乙方提前还款,甲方退还剩余天数的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借款,应按照日万分之五赔偿乙 方经济损失;

  2、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 支付甲方借款及利息总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 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无争议的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服务费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 纳利息和综合服务费直到乙方清偿完债务为止。

  2、

  3、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乙方对当票、 本合同以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证、承诺为本合同及当票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当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当票及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注意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充分提醒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全面、细致、 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出充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典当行(签章): 当户(签章):

  XXX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XXXXX公司

典当借款合同14

  合同号:无为县金鼎典当[] 最抵借字第______号

  贷款人( 抵押权人): 无为县金鼎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及联系方式: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

  2、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本合同之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费及综合服务费,并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有任何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 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典当给贷款人,为贷款人在本合同中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全部本金、综合费用、利息( 包括罚息、复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 权利 )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违约金。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当笔借款合同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清偿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 本 )的;

  (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 逃 )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典当借款合同15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权(______%)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_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 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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