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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考试通知

时间:2025-12-10 21:24:32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的考试通知模板汇总五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考试通知模板汇总五篇

考试通知 篇1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通知 篇2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3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4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八大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并颁发建设部统一制作并在全国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即“八大员”证书)。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我省将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我省本年度第二次统一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岗位

  1、颁发全国统一证书的岗位: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员(水暖)、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

  2、颁发全省证书的岗位:测量员、土建预算员、装饰装修预算员、城建档案管理员。

  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标准员岗位考试待具备条件后再行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证书。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1)、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备施工现场工作经验,且符合职业实践最少年限规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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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不符合上述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先颁发我省证书。待达到《职业标准》要求条件后,通过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换发全国证书。

  三、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1、报名。

  时间:20xx年11月15日-30日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603房间 咨询电话:86070029 所需材料:(1)、个人材料:《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各两份、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装袋,袋上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名称)。

  (2)、企业填写的《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个企业一份)。

  请各企业带齐上述材料和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报名审核,过时不候。

  2、考试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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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另行通知(在准考证上注明)

考试通知 篇5

  昨天,市教委再次下发减负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进行规范,针对目前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各种考级、考证等行为,本市将取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同时,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这是继去年2月颁布中小学减负令后的又一次减负。

  依据市教委通知,本市将从教学管理、作业辅导、考试测试、评价评选4大方面做出规范。市教委规定,中小学应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与睡眠时间。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要求安排作息。

  通知重申,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测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面向小学生的面试、测试和考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或民办机构举办的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并首次提出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取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

  据悉,教育部门严禁举办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已有征兆。去年7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宣布,终止“北京英语水平考试(BETS)”项目。随后,一直在小学生中颇有市场的三一口语等级考试也传了“限龄”的消息,从20xx年1月1日起,三一口语等级考试(GESE)将设置最低报名年龄门槛,12周岁以下人员禁止报名。去年12月,北京教育考试院再次发布通知,20xx年起将不再承办北京地区“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此前,这三项英语考试,一直是北京学生在小升初中重要的考核参考。

  市教委表示,今后将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对学校的考核评比,严禁对学校进行各级各类排名。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此外,将严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规范并减少学校对学生的评优、评选,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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