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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14:18:31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的通知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宣传的通知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宣传的通知3篇

宣传的通知 篇1

  尊敬的.业主:

  您好!

  因近期冒充警察,进行电话诈骗的事件较多,为增强广大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此类治安案件发生,保障社区的安定祥和,zz物业服务中心应广大业主要求,特邀海淀公安分局、派出所相关领导,就如何预防诈骗行为开展专项治安宣传活动。

  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参加。

  具体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20xx年5月17日 9:00—11:00

  活动地点:A1区南门门前

  讲 授 人:海淀公安分局领导

  zz物业服务中心

宣传的通知 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暑假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集中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学校班车、校车等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尤其是对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做好材料的登记、收集。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要在暑假前后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站或教育基地(馆)、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见附件)”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馆(基地)体会认识的小作文和绘画作品,也可以是“简易家庭逃生路线图”和“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图画等,暑假期间消防大队全面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开放。

  (三)开展“小手拉大手”暑期消防科普活动。要广泛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暑期消防科普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就近的公安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或消防体验活动,加深对消防安全常识的了解和掌握。

  (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要运用现代多媒体、动画等多种载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授课,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并灵活运用歌谣诗韵、引导启发、集体讨论、模拟互动、亲身体验等授课技巧和教学手段,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各学校征集优秀的课件和课堂录像1到2件,送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参加南平市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南平市教育局和南平消防支队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分中学、小学、幼儿园3个组别开展,每个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和优秀奖1名和优秀组织奖1名;评出“南平市优秀消防教员10名”;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征集到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资料将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展播。

  (五)开展暑假消防安全实践活动。消防部门要协助好各类培训机构等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夏令营”活动,可创新形式,增设互动体验项目,加深学生消防认知;各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或消防宣传“下乡”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六)开展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教育、消防部门要联合开展主题儿童消防作文、绘画竞赛,鼓励小朋友通过作文、绘画来记述生活中对火的利与害的认识、对消防安全的感悟,培养他们对消防安全的关注,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南平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也将适时通过现场和网络组织评选,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展示。(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七)开展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评选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灌输和培训,根据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评选活动;要研究了解评选规则,争取在评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是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青少年儿童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二紧密配合、务求实效。要将此次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作为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部署,认真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此次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各个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营造氛围,建立机制。要将此次暑期行动与中小学平安暑期专项作业、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结合起来,要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学生和家庭进行宣传表彰,利用各类媒体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要按照《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将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作为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活动信息。6月29日前将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连同《参评作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武夷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宣传的通知 篇3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集中排查。集中对校园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周末学生班车、校车等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尤其是对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体会认识的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

  (三)开展“大手拉小手”暑期消防科普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要广泛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暑期消防科普活动,重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到教育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公安消防队站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参观学习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进行消防器材使用体验。

  (四)开展暑假消防宣传实践活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内容,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或消防宣传“下乡”活动,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走街串巷、进村(社区)入户开展宣传,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在三明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连续多年举办了“雏鹰消防少年军校夏令营”活动。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举办“消防夏令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走进消防部队,让师生一起感受消防、体验消防、了解消防。举办消防知识讲座、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观摩消防演练、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绘制火场逃生路线图、组织互动游戏或消防竞技活动,使师生们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逃生技能、地震自救知识和避险技能。

  (五)开展“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发动教师、中学生拍摄居家周边、旅游点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向当地的“96119”或迪庆消防官方微博进行举报投诉,培养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的习惯。各地公安消防大队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按规定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师生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大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协助教育部门制定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形成合力。各县(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务院考核相关要求,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协同配合,加强对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难点、瓶颈性问题;要定期对暑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年终工作考评中。

  (三)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要借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抓好各项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的开展,务求实效。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合理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将此次暑期行动与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结合起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学生和家庭进行宣传表彰;要利用各类媒体对行动进行持续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氛围;要认真总结行动成功经验,建立利用暑期、寒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于10月1日前及时将活动总结上报至市教育局安全科、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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