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合同>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22 08:39:46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项目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项目合同汇总五篇

项目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装修。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年4月__日至20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4

  [摘要]文章从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提出了项目的所有者与项目的经营者在沟通方面存在的信息失衡,分析了其失衡的原因以及该方面对合同选择的影响。结果表明,在选择合同类型时,沟通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项目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也是解决项目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应被有效地运用于项目的风险管理以及企业的发展中。

  [关键词]项目所有者 项目经营者 交流 合同类型

  企业项目的成功,通常在于项目的经营者制定与企业相符合的战略并且负担起对项目投资者应有的职责;而项目的所有者提供财政等支持,监管系统和合理的预测,计划和目标。通常而言,项目所有者授予项目经营者职责也是基于对目标的一致性的基础上。这种授权就确立了项目的所有者要依靠经营者达到目标,而项目的经营者要依靠所有者支持的相互关系。在项目执行期间,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项目的所有者并不完全了解项目经营者作决定的原因。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潜在的不信任。因此,如何做好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关系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他们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也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框架,来阐述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

  一、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是过去30年中代理理论发展中最重要的部分。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应当分离。信息不对称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一种普遍的现象,莫里提出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委托代理理论,为促使代理人依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必须的。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交易成本理论是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是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 在其《论企业的性质》中提出来的。它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交易费用节约这一中心,把交易作为分析单位,找出区分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应该用什么样的体制组织来协调,而交易成本指在搜寻所需信息,谈判、签订和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所耗用的资源。

  二、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

  (一)委托代理理论中项目所有者和项目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许多文献表明,合作以及相关合作的合同文本在项目的各个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许多项目的所有者会单方面主动创造一种刚性的文化或者严密的企业结构以控制他们的项目。究其原因,依照委托代理理论可以解释为:他们担心项目的经营者会寻求有利于经营者自身而不是项目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

  而其中一种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刚性的文化和信息交流结构。作为合同的代理方,经营者需要所有者下放的决策权来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如果双方的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项目所有者不会总是依照理论上的最大利益,而是多数情况下会依照自己的最大利益采取行动,而这样做出来的决策是有问题的。首先,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最大化利益通常是有分歧的。其次,项目所有者不可能完全并且无代价地监控经营者的行为。最后,经营者也不可能完全接受项目所有者的意见。

  总之,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逆向选择问题。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经营者比所有者更加了解项目的需求以及项目的实质问题,所以,项目的所有者并不能完全确定经营者做出决定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代表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第二,道德风险问题。项目的经营者有自己的利益,他们会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只有他们和项目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作出最好的决策。

  而合同的签订就是解决该问题的方式之一,双方通过契约进行交流的同时对双方的利益进行调整,通过这种方式使双方的利益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可以使项目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合同的选择,不仅仅受利润目标的影响,还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首先就是项目总成本最小化。而最小化可由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合同类型的选择

  在某种意义上,项目可以解释为一种制造或者购买决策的交易。因为它们可以在有等级结构的市场中被很好地实现。至于是何种交易,就是基于组合的结果。其结果为第一,资产的专用性程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交易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务,而这点是不可以在未来的业务中轻易改变的。第二,合同的不完全性导致项目产生不同程度的不确定因素。其原因有缺乏有效的沟通、虚假信息的误导、以及如何防止竞争对手找到有效的决策,同时,人们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自身职业的一般性风险的存在也加剧了这种不确定性。第三,交易的频率。交易成本经济的最初是重复的,日常事务的管理是由管理部门的功能以及组织的层次结构决定的,在这些重复的、日常事务的交易中并没有专门的管理方式,而随着交易的深入,以及对象的特殊化,具体的特殊的管理结构是需要的,因此需要合同来进行控制。

  交易成本经济学提出,企业可以适应它们的治理结构来实现预期的最低交易成本。高层次资源的专用性、不确定性和合同的不完整性导致低水平的决策。以上结果直接影响了作为买方的`项目所有者和作为供应商的项目经营者对于合同签订时类型的选择。

  (三)项目的所有者需要同项目的经营者交流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于项目的细节以及进程问题,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了解得少。然而,项目的所有者也不能完全确定他们拥有同样的目标,因此,他们对项目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和项目经营者的沟通来减少。一般来讲,项目的所有者希望了解的信息有:项目经营者的需求;经营管理项目的过程是否选择了最佳途径;该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进度的要求;是否有合适的机制

  来保证项目的实现;项目经理是否表现出专业的行为和值得信赖的方式。项目所有者寻找到的信息的深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选择合同的类型。

  项目的经营者也需要从项目的所有者那里了解到项目生命周期的变化。在早期阶段,经营者需要了解所有者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内容。这两项内容需要融合在一起以制定一个大的蓝图,这也是经营者做决定的基础。关于目标,在规划阶段需要优先考虑并建立契约。在实施阶段,需要同项目的所有者不断进行沟通,以得到数据变化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如果项目经营者不能按约定完成计划,则要在早期提供警示。项目结束后,项目的所有者需要提供项目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等信息,使项目经营者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借鉴。

  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沟通,由于对于项目理解方面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与内容就会阻碍项目的发展和经营的目标。然而,沟通与合作则是项目高标准完成的关键因素。Muller在他对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研究中指出: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交流的两种方式。[4]第一种是项目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流进行合作。这样的方式决定了清晰的项目目标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规范。他们经常主动分享信息以采取一致行动。第二种是项目的所有者把项目的经营者置于企业等级结构的其中一个等级。企业给某个项目设定了清晰的等级制度,使项目的经营者有着明确的、已设定的管理方法对项目进行管理。研究结果表明这两种方式中合作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四)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的模式

  在高效率的沟通与合作中,双方在决策或者其他方面是达到了一个均衡点的,而导致项目的失败往往表现出某一方的决策由于自己的利益或某些客观原因高出均衡点。这可以由如下三种情况说明。第一,一个项目的失败会导致今后的项目有更高的汇报率。如果项目陷入困境,项目的所有者就会减少对项目经营者能力或其他方面的信任。也许,项目所有者会更换项目经营者,但此时所有者会推行更高的结构和要求更频繁的汇报。第二,远程工作致使的交流不精确也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项目所有者对项目交流失去兴趣时。而所有者对项目失去兴趣可能是由于失去清晰目标,缺失关系规范等因素导致的。第三,非正式的报告可能会引起目标的模糊不清。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经常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而非合同性的沟通。

  从有效沟通的角度来看,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感知是有一些区别的。有调查显示,在低表现项目中,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有更高的期望,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缺乏充足的信息。在高表现项目中则相反,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经营者的某些不确定或不信任因素。书面报告会降低交流的有效性,然而个人的有规律的沟通会提高沟通的有效性。

  (五)沟通与合同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给合同所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合同是一种承诺,是由法律强制当事人执行的一系列承诺。它是平衡风险的一种工具,是影响当事人的行为动机,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一种风险规避方式。[5]合同有可能把风险转移到经营者或供应商这一方,也有可能转嫁风险到项目所有者或者其组成的组织一方。其中,一定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然而,选择合同的类型和选择项目的风险是相通的,这也影响到了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因为,合同是不完全的,有远见的企业会灵活地执行每一项合同的要求。企业治理的两个关键因素就是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也就是合同的双方满足不可预见的变化。他们需要彼此进行沟通,以确定这种差异,同意并适应合同的要求。

  三、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建议

  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合同价格分为确定的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如果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良好并形成的是合作关系,则考虑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种合同形式,能最大地激发经营者履行合同并降低成本,其支付合同的费用稳定。它的缺陷是:由于项目的所有者对于解决项目交付问题起的作用并不显著,项目的所有者承担最大风险,如果没有充分的价格竞争,项目的所有者为减少风险,有可能把某些额外费用加到合同成本中去,其条款缺少变更的灵活性。在这种交流不充分的情况下,则可以采取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中的按量付款合同来控制风险,同时,促进合同的精细管理,确保双方保持沟通并使双方积极参与决策。

项目合同 篇5

  签约双方:

  甲方: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乙方: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建设、经营热电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1.1乙方将以其下属或关联会司组建合资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在xx市东区共同投资、建设、经营2 x 15MW热电项目,首期建设规模为三炉两机,今后随着开发区的发展进一步扩建该热电厂

  1.2协议双方将把该热电项目建设成为公共电厂,同时向开发区和县城区的相关工业及民用项目直接供热、供冷、供除盐水,并将所发电量输入公共电网。

  1. 3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将从合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直至二台发电机组商业运行后的30年止。

  1.4热电厂的投资总额为2600万美元,合资会司的注册资本金为800万美元。 1.5合资公司预计占地150亩,土地价款及付款方式另行协议。

  2双方的责任

  2. 1甲方的责任

  除本投资协议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有如下责任:

  2. 1. 1负责开发区的供热规划,该供热规划应取得乙方同意;

  2. 1.2负责热电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政府审批的申报与协调,并使合资公司最终取得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相关部门的批准;

  2. 1.3协助合资会司取得项目建设所有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保证合资公司以协议的价格取得所需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项目开工前负责做好项目用地的 “五通一平”工作,即水(自来水、排雨水和污水)、供电、公路、电信、邮政通讯及土地平整;

  2.1.4加紧办理相关土地征用及土地出让手续,在合资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前确保合资公司筹备处的工程技术人员提前进场开展勘探打桩工作;

  2. 1.5为合资公司提供积极、优质、高效的服务,将派专人参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协调解决合资公司投资热电厂项目当中可能遇到的任何与政府各部门及政府职能相关的问题;

  2. 1.6满足热电厂项8投资与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21.7促使当地电力部门尽决确定东山热电项目的电力接入系统方案,将本热电项目就近接入变电站;

  2. 1.8要求航道、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协助合资公司获得有关批准,保证本项目运输和取水的需要,保证热电厂的运输通道的规划与建设同步进行,满足热电项目的运输需要;

  2.1.9协助合资会司的项目申报和审批取得各级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批准;

  2.1.10在投资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向合资公司注入资本金的情况下,甲方出面协调

  银行和金融机构,以项目融资方式提供项目投资总额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信货支持:

  2.1. 11协助合资公司获得政府对电价、蒸气价、合资公司其他产品的价格等等以及其调整方式和优惠政策的批准;

  2. 1. 12协助合资公司安排热电厂建设和运行所需的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其他服务;

  2.1.13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另行协议

  2.1.14在合资公司热电厂开始建设后,()甲方应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

  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126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合资公司热电厂热网管道铺设进度。确保关停并拆除热电厂供热半径范围内的全部小锅炉,并且在合资公司热电厂供热能力范围之内不再新建锅炉,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热电厂造成的全部损失。合资公司热电厂投运前,区政府有关部门将硕发供热管道的保护条例,使供热管道免遭他人无意或有意破坏。为此,甲方为热电项目专门出台关闭小锅炉实行集中供热的政策性文件;

  2. 1.15巧协调解决在合资公司热电厂的热网建设过程中出现政策方面的问题 ,领布 政策性文件规定热用户的交费办法,制止偷汽和花欠蒸汽费用的行为

  2. 1. 16办理合资会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 2乙方的责任

  2.2. 1在甲方履行其责任的前提下,尽快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合资奋司取得本协议;2. 1.2条所述的全部审批的条件下,争取使本项目在20xx年内开工; 2. 2.2按合资规定交付认交的注册资本;

  2.2. 3协助合资公司取得项目所需的商业银行货款;

  2.2.4协助甲方完成开发区的供热规划;

  2.2.5受合资公司委托负责实施项目总承包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

  2. 2. 6协助合资公司洽谈并签署《购电合同孰《购热合同》;

  2. 2. 7同意与本热电项目同步建设并且先于热电厂具备供热条件的用热企业根据其首期用热需要新建锅妒,但是,甲方应保证协调该用热企业在热电厂具备条件后有热电厂向其供热,并根据2. 1. 14的要求处理该锅炉,具体事项将由甲乙双方和上述用热企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2.8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3工程建设管理

  3. 1项目工程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由乙方负责合资公司筹备处,并负责项目筹建工作。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合资公司成立前设立的合资公司筹备处应由董事会批准后撒消。合资方将促使其在合资公司当中的董事一致同意由乙方负责成立项目工程指挥部,并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3.2合资公司将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理。

  4售热协议

  合资公司将与各用户签订供冷、供热水和供应除盐水的合同。其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将在合同中规定,甲方将全力协助合资公司与各用户签订购售热合同,并协调相关事项。

  5.项目开发组织机构与开发费用分摊

  5. I为加决项目的实施,更好地组织工程准备和前期工作,以提早开始建设,乙方将组织合资公司的筹备处。该筹备处将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由乙方负责组建和管理,合资公司一旦成立,即由合资公司董事会负责。

  5. 2本投资协议签署后,合资公司的前期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其资金来源是乙方投入的前期费用,该费用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可作为出资方向合资公司出资的股本金可由合资公司偿付给出资方。

  6投资环垅的承诺

  甲方承诺为合资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6. 1云龙区为合资公司提供积极、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机构协调解决合资公司项目当中所遇到的需政府协调解决的任何矛盾和问题6. 2云龙区人民政府对合资公司实行“二证一卡”的扎口收费制度,其他部门不得向合资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云龙区将确保合资公司享受云龙区纪委、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颁发的“重点挂牌保护单位”资格。

  6. 3甲方承诺,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保证本热电项目以及发展权在本热电项目供热区域内发展的排他性,以支持合资公司在供热区域内形成规模经营条件。若热电项目的依法排他性被违反,应以本热电项目建成后十年内的正常收益加上电厂资产总额的总和为限对合资公司作出赔偿。同时,也承诺给予合资公司在市东区本热电项目供热区域外其他区域发展热电项目的优先权,以支持合资公司在市东区区域内形成规模经营条件。

  7.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在协商开始后的60日内达成解决方案,则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分会由其在上海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划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8保密

  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双方已向对方披露或可能向他方披露了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秘密事项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此外,在协议存续期间,双方还可能获得有关对方和合作项目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收到上述资料(包括书面和非书面信息)(“保密资料,‘)的双方应对这些保密资料进行保密,除为投资项目利益外,不使用这些保密资料。双方保密责任并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9.其他

  9. 1甲方在本协议中给予合资公司的优惠政策与待遇是持续稳定的,不因政府人事变动、财政状况不同而使合资公司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9. 2除保密及争议解决条款外,本投资协议并非构成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9. 3本投资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9.4本投资协议书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签字代表:

  乙方: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字代表:

  双方地址、电话、传真、账号(略)

  20xx年七月十七日家庭装修合同范本车辆维修合同范本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书

【项目合同】相关文章:

项目合作合同12-29

项目投资合同02-13

项目转让合同11-09

项目借款合同05-15

科技项目合同07-09

教育项目合同07-10

广告项目合同11-22

横向项目合同11-26

软件项目合同07-22

项目合同通用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