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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合同

时间:2023-05-27 13:57:52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授权合同范文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授权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授权合同范文汇编8篇

授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与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受权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款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第二条款 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形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第三条款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第四条款 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_________分钟)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第五条款 _________公司保证

  (1)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a)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b)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c)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d)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e)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f)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第六条款 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款 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 共_________集 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条款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第九条款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附件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授权合同 篇2

  甲方:

  艺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艺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

  2、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授权作品

  1、歌曲名称:《________________》,又名《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

  2、作品形式: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以下简称“本作品”),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3、创作与公开:

  (1)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且甲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本作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通过发表、公开演唱、网络传播等方式公开。

  二、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

  (1)可在商业或非商业演唱会等各种场合以表演方式演唱各项作品。

  (2)可对其演唱录制音频和视频。

  (3)可对演唱制作、复制音像制品或DVD、VCD等数字制品并进行销售。

  (4)可授权广播、电视(含有线或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手机电视、IPTV等)、网络(含国际互联网、手机网络、广电网络等)、手机、手机彩铃等媒体或终端播映其演唱或音视频。

  (5)可授权他人在影视剧中使用其演唱或音视频作为主题曲、背景歌曲。

  (6)可制作为MV或MTV或卡拉OK形式并可授权KTV等经营场所经营和使用。

  (7)可以________方式使用。

  2、授权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

  (1)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独占性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不得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2)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普通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可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3、转授权与分许可:乙方不可再授权他人或者分许可他人使用,但在乙方对其演唱形成的作品进行使用时,可对他人进行相应授权。

  4、下游产品权利:在约定使用期限内,乙方将上述各项作品用于影视剧,或者制作为音像或数字制品和MV、MTV等形式作品,或者置入KTV系统中时,此类下游产品或作品形式均拥有独立权利,即使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游产品或作品仍可合法使用、发行、播映、销售,无须再另获授权或支付费用。

  5、授权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6、授权使用区域:________________(全球范围/中国大陆范围/中国港澳台地区)。

  三、授权费用

  1、双方同意:本作品演唱授权费用为:(税前/税后)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将上述授权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使用时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评奖

  1、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可以其对本作品的演唱及相应制品申报参加国内外演唱评奖活动,所获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歌曲及其词/曲“作者”类别奖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2、在授权期限内,乙方不可以本作品参加除演唱外的其他任何评奖活动。

  六、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权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20xx

  合作协议授权书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根据《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将“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为已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甲方“千水湾”牌个体防尘系列产品,签定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合作到期,如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的约定内容,合作自动延续 壹 年。

  第二条、经营产品

  “千水湾”牌:阻尘鼻腔护洁液、防尘口罩、滤尘芯片等系列产品。

  第三条、乙方经营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千水湾”品牌个体防尘产品在销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

  2、乙方不能超越上述经营区域销售产品。

  第四条、产品包销定额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销售额 70 万元以上,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购3万元以上“千水湾”系列个体防尘产品(货款在乙方所交纳的壹拾万元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采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二次订货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履行。

  第五条、产品价格(见附件1)

  第六条、结算方式: 订货时预付甲方

  发货,余款收到货后30天内结清。 80%货款,款到后,按购货要约书地址

  第七条、产品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到达乙方时,乙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有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以换货,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能退换。

  2、乙方应提前10天将下月《要货计划书》以传真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和供货。乙方每次购货时应填写《购货要约书》传真给甲方, 甲方收到《购货要约书》经审核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7个工作闩内将货品发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品不发出。

  3、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3万元,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至乙方销售总部的火车或汽车运费。对于乙方要求空运、水运的,在扣除火车或汽车运费后的溢价数,或订货量少于3万元,由乙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第八条、市场管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圈定区域外的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销售产品。

  2、乙方承担圈定区域内的'市场经营责任,发生事件甲乙双方切、同处理。

  第九条、产品宣传

  1、提升“千水湾”品牌知名度,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乙方应积极作好圈定区域内“千水湾” 品牌的宣传工作。

  2、乙方在产品宣传时,应以甲方提供的图文内容为基本,不得另外虚构内容。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法》主张权利。

  2、甲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有效鉴定结论承担或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甲方有权监督圈定区域内市场经营情况,保护乙方经营权利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信托义务,积极努力落实产品销售目标。

  2、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鉴定结论,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受到窜货或者假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不得将圈定区域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5、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6、乙方应有一定的产品库存量,并及时向甲方传递本地区的市场动态信息。

  7、乙方销售需遵循区域客户集团采购进货模式, 以客户集团采购总采为主导,没有集团总采购的,以区域为准,不得提出异议进行干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协议期内乙方累计6个月产品包销定额完成率,低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数量的40%以下时,且后续增长率评估低于10%,或市场出现空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经营区域,重新进行市场拆分布局。

  3、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

  4、乙方必须对甲方银行信息保密,泄露甲方银行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终结

  本协议终结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所属物品、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规定每项产品的最低销售价,乙方不得低于该销售价进行销售,违者给予销售金额的30%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2、贵州省各区域间不得串货销售(除第十一条第7项外),违者按串货销售的金额全额罚款,此款归所属区域代理商,网络销售必须遵循本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限制性条款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以外,双方其他签约代表,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加盖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不具有签约代表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如遇原材料价格较大涨幅,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会谈纪要或传真?汇签形式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所列附件(产品价格表、购货要约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争议时应尽最人努力善意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6、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包销定额,超额部分按超额销售收入二级代理价(不含税部分)的2%给予乙奖励。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授权合同 篇5

  甲方(授权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演唱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授权作品

  1、歌曲名称:《______________》。

  2、作品形式: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3、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且甲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作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通过发表、公开演唱、网络传播等方式公开。

  第二条: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乙方可在商业或非商业演唱会等各种场合以表演方式演唱作品。

  (2)乙方可对其演唱录制音频和视频。

  (3)乙方可对演唱制作、复制音像制品或DVD、VCD等数字制品并进行销售。

  (4)乙方可授权广播、电视(含有线或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手机电视、IPTV等)、网络(含国际互联网、手机网络、广电网络等)、手机、手机彩铃等媒体或终端播映其演唱或音视频。

  (5)乙方可授权他人在影视剧中使用其演唱或音视频作为主题曲、背景歌曲。

  (6)乙方可制作为MV或MTV或卡拉OK形式并可授权KTV等经营场所经营和使用。

  2、授权使用性质:

  (1)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独占性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不得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2)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普通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可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3)转授权与分许可:乙方不可再授权他人或者分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在乙方对其演唱形成的作品进行使用时,可对他人进行相应授权。

  (4)下游产品权利:在约定使用期限内,乙方将上述各项作品用于影视剧,或者制作为音像或数字制品和MV、MTV等形式作品,或者置入KTV系统中时,此类下游产品或作品形式均拥有独立权利,即使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游产品或作品仍可合法使用、发行、播映、销售,无须再另获授权或支付费用。

  3、授权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4、授权使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授权费用:

  1、双方同意,本作品演唱授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将上述授权费用支付给甲方。

  3、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户名: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使用时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可以其对本作品的演唱及相应制品申报参加国内外演唱评奖活动,所获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歌曲及其词、曲“作者”类别奖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3、在授权期限内,乙方不得以本作品参加除演唱外的'其他任何评奖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提出终止可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授权合同 篇6

  授权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一,授权依据

  本授权委托书依据上述双方于20 年 月 日共同签署并已生效的《 》(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

  二,授权范围

  (一)授权的地域范围

  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 省 市范围内办理授权事项之用,超越授权地域范围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均属无效使用,不对授权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二)授权的事项范围

  授权方兹授权被授权方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从事如下事项:

  1,

  2,

  3,

  4,

  5,

  (详细按照授权依据上的授权事项进行填写)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三,授权期限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自 至 止.

  2,授权方在授权期限内合法提前撤销授权的,授权亦自行终止,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3,授权期限到期,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授权期限到期或授权被授权方提前撤销后,被授权方仍以授权方名义行事的,对授权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

  1,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双方签署的《 》(就是填写授权依据)执行.

  4,本《授权委托书》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复印,否则无效.

  5,本《授权委托书》失效后,被授权方需将《授权委托书》退回授权方.

  授权方: (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授权前应了解被授权方的经营范围,业绩,公司规模,办公地点等基本情况;

  因《授权书》只反映授权方的意愿,对被授权方不具法律约束力,所以在《授权书》中的重要条款内容必须在授权方与对被授权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表述;

  《授权书》中,"被授权的`事项范围"的表述须清晰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如被授权方为单位,应让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准,如不能提供原件,则复印件上须盖对方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如被授权方为个人,应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准);

  6, 被授权方应出示的基本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相关资质文件,业绩报告,财务报告,设备状况,公司其他情况,并以附件方式与授权书(备份)一同存档,同时应如实填写《被授权方基本受审材料》表格;

  在涉及授权经营时,应明确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之间的财务结算方式,以合同的方式进行规范并与授权书(备份)一同存档备案;

  被授权方基本受审材料

  执行部门:

  被授权方:

  授权事项:

  序号 受审材料 有/无 说明

授权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馆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梵雅瑜伽会馆”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县)成立“ 分馆”,此分馆为甲方独家授权分馆,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瑜伽舞蹈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馆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馆。乙方如需下设分馆,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馆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馆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5)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3)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叁万元整 。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年 月 日

授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中高档男装的设计、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中国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 “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柯菲尔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厦门及厦门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厦门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柯菲尔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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