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保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保合同 篇1
委托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
3、维保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 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条 具体维保内容
乙方应根据维保项目出具详细《维保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维保工作。
第三条 维护保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 (¥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 元)。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10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 乙方应于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维保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系统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 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
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维保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报修电话: 抢修负责人:日
维保合同 篇2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维保合同 篇3
甲方:业主委员会
乙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使...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保证该居住小区安全权益,提高居住小区高科技防范水平和质量的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弱电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以下简称维保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有偿服务。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 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小区弱电系统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的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_ 1 _日起至 20xx年_ 12_月_ 31_日止。范围为该小区20xx年10月1日为止所有已安装的楼宇对讲系统用户的公共使用部分,已安装的34个摄像头组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大门口道闸一台,各主要出入口的电子门禁系统。维保范围不含个人用户户内部分,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可以向个人用户收取合理费用。
二、维护费用及支付:
按照...小区现有规模和小区居住情况,双方商定,乙方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维护保养服务费为每月_ 800_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万零捌佰元整(20800元)。该费用包括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及以内维修更换配件的费用。
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人民币¥2400元),乙方按规定完成一季度的维保工作后,下月1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在十日内支付服务费。
三,需要另行收费的项目:
1,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配件损坏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以上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更换设备根据甲方情况,可由甲方自行购买,或由代为购买。
2,凡属丢失设备以及雷击等外来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时,所需的材料费、设备修理费和运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人工费。
3,甲方提出系统设备移位或更改线路,或原有线路因老化等原因需要较大面积重新敷设时所需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支付。此种情况多为改造工程。
4,用户个人对讲设备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应提供维修服务,配件损坏的由用户与乙方协商并收取费用,乙方不收取维修人工费用,配件收取费用应合理不高于市场行情价。
四、维护内容:
1、服务项目:
a、乙方为甲方处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弱电系统问题;
b、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合理调整各子系统的参数与设置;
c、乙方在每月的前十天对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一次,,乙方应逐个测试重要系统设备(如对讲主机和楼层模块)的性能、参数,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保证系统正常发挥作用,保证正常运行,提前发现故障。
d、乙方应至少每周一次进入现场处理报修问题,时间与甲方视维修情况约定。
五、维护标准:
1、乙方应当建立质量档案,每次发生的故障及维修事项均应作简明记录,便于考核所采用器材的质量及服务质量。
2、乙方接到甲方管理人员的报修电话后应作记录。一般故障应在每星期的定期进场维修时处理。对于紧急故障(如对讲主机故障导致的无法开门,线路短路导致系统瘫痪等),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场处理。
3、乙方维修人员根据维修情况,主动反馈给甲方,并由甲方指派人员签字,以便维护档案的整理。
4,给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要文明热情,耐心解释不与用户发生冲突。向用户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
七、甲、乙方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需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2,、甲方应对区内楼宇对讲加强管理,防止出现人为破坏。
3,小区楼宇设备如需装修改造,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改造后的设备相关资料;
八、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完善弱电系统的有关维保管理资料;
2、乙方进场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确保维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次维修完要清理维修产生的垃圾;
3、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过,应报给甲方,由双方协调解决。
4、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时,乙方须书面知会甲方,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在进行相关更换处理工作。
5、乙方免费向甲方宣传系统设备的基本功能知识,并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操作系统设备。
6、乙方有义务对甲、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7、乙方应对指派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不得借维修工作之便,侵害甲方及用户的权益。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私自向甲方索取小费或任何不合理费用。
10、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现系统设备老化,应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支付维修费用,若甲方逾期(超过十天)支付款项,逾期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及时维修规定,造成甲方管理不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加强服务质量。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满足合同规定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费用的结算按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时间计算维修费用。
3、任何一方违约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违约方应向受损方赔偿损失。
4、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业主委员会 乙 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余睿智
电 话: 电 话: 186xxx5543
20xx、10、1 20xx、10、1
维保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
2.2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明细见附件2。
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般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定期按比例支付。
第3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和项目服务。
3.1.2如乙方产品和项目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改动和调整。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2.2甲方需支持和配合提供系统开发实施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①系统开发实施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上述设备。
②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作为代表与乙方配合,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③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责任(其他硬件及软件方面)。
3.2.3甲方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项目进度延误承担责任。
第4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4.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和保证。
4.1.3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漏洞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全部信息的及时书面的通报。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将按本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发实施服务,并根据可能的需要,提供开发实施方案。
4.2.2乙方应必须按项目系统开发实施日程表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工作,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4.2.3乙方需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得以实现;
①本项目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休息期间可采用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
②提供7x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在出现无法远程解决的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将在
小时内派驻工程师到达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
③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为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协调本合同义务的实施,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 ;并保证投入x名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
第5条 维护确认
5.1维护确认工作自xx维护之后每 日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第6条 违约责任
6.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从维护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6.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4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x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x的违约金。
6.6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7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7.1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应妥善保管,至少以保管自己的保密信息的注意程度来保管信息披露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于与电脑有关的保密信息的使用权也应该严格控制。保密信息只允许披露给该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了本合同的履行之目的而有知道必要的雇员。接收方应该与保密信息的每一个披露对象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7.2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7.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7.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7.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7.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7.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第8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中所含计算机软件达到下列标准:
8.1.1乙方承诺其已是软件的权利人或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使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条件和权利。
8.1.2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8.1.3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8.1.4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无任何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因甲方购买、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软件而被他人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2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为甲方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9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争议未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则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信息系统的新的运行维护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1.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5
我店接手****自动扶梯22部,客梯4部,货梯2部共计28部。目前准备投入使用36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32部。需要维保的电梯共计10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6部。其余自动扶梯26部因***建筑公司施工移位和新加自动扶梯,由该公司负责后期维保一年。
物业保卫部经与***公司、**公司沟通,分别报价如下:
经综合对比***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价格较为合理。此外,***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9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议与***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维保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门禁管理系统进行有偿维护保养,合同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维保内容:
1、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3、系统故障的维修保障;
4、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三条、维保工作
甲方和乙方签署维保合同后,乙方按维保的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贴维保标,进行检测保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正确使用门禁设备,减少人为损坏,及时通报设备故障及运行情况,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检修;
2. 甲方应指派专管员及系统管理员协作配合,并向乙方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 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系统设备。
4.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技术员将两个月一次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点由甲方系统管理员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 乙方在接到检修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培训;
4. 应甲方要求提供重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5. 及时向甲方通报系统运行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 甲方采购本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
7. 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五条、费用负担:
1. 甲方负责上述维护保养费用? 15000 元人民币整;(明细见附表二) 由于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包括:维护保养不当、维护保养时造成系统故障)的零部件损坏、须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只收取维修器件成本费;
3. 乙方负责所有因维修、维护、咨询、培训所发生的人工和技术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系统设备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坏,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对甲方原因损坏需收维修费及设备成本费。
第八条、违约处罚:
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需支付实际使用期的维保金额;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除维保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维保合同 篇7
甲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人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装修、维修,保证维修、装修质量和医院安全及生活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维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项:
一、合同意向
1、甲方将医院内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院内所有内外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期间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及零时用房。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临时用房的房租及水电费。
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下达的零星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当天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要及时与所需维修科室负责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4、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维修维保工作人员在本院内各科室维修的任务单签工作,保证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认可。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工作单笔,以工料费合计人民币伍仟元以内不需书面合同,超出伍仟元以上至叁拾万元以内,必须先按国家相关市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再施工。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编程项目为标准,如有增减工程量,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书写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盖章后才能生效。
6、甲乙双方制定在本院维修维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六个月包修包换免费义务,主材料及电器产品为一年包修包换免费义务。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产品在安装使用后乙方是不实行三包义务。附言:乙方为院方施工和维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实行三包义务。
7、乙方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全院的零星预算交予甲方预算审核员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8、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制定每月以本院各科室签的维修材料单及维修人工单或后勤部门下发任务单进行报价结算,按照每月月中报价,月底结算的方式为乙方结算。凡是院方领导给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对他方结算,乙方只针对院方结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业标准,不分期付款的方式。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医院大楼室内、外的建设性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服务工作,配合医院其它用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医院领导安排,保证全院生活正常运行。
2、乙方应协助医院主管部门定期对全院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及《医院员工手册》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乙方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乙方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单位及违犯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与院方无关。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本院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个人承担。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的'所有非武汉户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武汉市个人居住证,上岗必须身穿工作服,挂号牌,在院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喝酒等,不准与院领导、医务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现象发生院方领导将有权力终止本合同或将事发者清除现场辞退,永不录用。
6、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院方管理检查和指导。
7、 施工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院楼及办公室和其它医用楼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院方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院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8、 大楼内办公室、病区、公共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9、 装修、装饰办公室、病区、公共部位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医院内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医院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
10、乙方如果对医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院方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医院的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医院装修负责人双方来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赔偿,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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