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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26 08:26:49 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经典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装合同[经典8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达到项目部施工中机械正常使用及安拆时操作人员安全,项目部委托有安装资质证书单位承包吊篮拆卸、安装,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责任与权益,达成双方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作内容:

  吊篮由库房运往工地后,使用方要根据进场的设备台数,配备搬运工人,将设备的'零部件运输到具体的安装位置,最低不少于每台三人为宜。由出租方负责提供工地电闸箱至吊篮配电箱的电缆线,工地配电房到楼层的电缆线和控制箱由甲方承担。

  二、安全管理: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不得弄虚作假,人员配备必须足够,在操作中必须服从总指挥安排,如操作运输时出现安全问题,凡属安装方安装问题有安装方承担。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不得有违规或其它垂直交叉作业,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方配合:

  对吊篮拆卸时安排电工1人、安全员在施工吊装区要挂牌,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吊装区,双方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工程结束自行失效,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m2。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天,定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份,标准图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理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的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委托承包方采购运输时,差价及运费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5、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质量,依据鲁政发(1987)74号文规定,按合同工程造价增减%结算;

  2、工程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结算完毕;

  (1)中标价加签证;

  (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3)平方米造价包干;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中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天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价万分之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1990)213号文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理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州市公路局办公新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界处;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甲方:温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置信铂金湾项目部 乙方:

  活动板房销售合同

  甲方:温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置信铂金湾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合同。 第一条 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

  活动板房总面积计算规则:

  1、主体面积=外墙外面长×宽×层数;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2、雨棚面积=雨棚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4、总面积=1+2+3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 上列单价、金额不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项目的费用。

  2、 其他约定: 。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

  计元。(大写) 2、 板房钢构进场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进度款计元。

  (大写) 3、 活动板房安装完工,甲方验收后 天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尾款,

  计 元。(大写)4、 其他约定:5、 在甲方未付清所有活动板房之前,本活动板房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 安装地点:乐清市旭阳路霖霄路交叉旁(置信铂金湾项目) 2、 安装平面布置方案详见甲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

  3、 安装工期:自甲方向乙方交付已达到设计强度并符合安装要求的基础起 个工作日。 4、 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同乐清E-b地块相同。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2、 3、

  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补及项目的增加; 一周内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达八小时以上;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提供材料堆场、消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

  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强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5、 6、 7、

  甲方代表未及时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证手续,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等影响施工进度; 属于甲方分包项目,未能配合安装进度;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 2、

  负责办理活动板房的有关用地,报建手续。

  应在进场前两天完成现场场地平整和道路畅通,并按设计要求做好活动板房的基础。进场当天,甲方应派代表到安装现场与乙方进行交接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3、 4、

  向乙方免费提供50米以内的.安装用电、用水接口。

  应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款项。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付款,甲方相应承担应付款项每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因此造成停窝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工人的误工费,每人每天按30元计算。

  5、

  应在活动板房完工当天,派出现场代表会同乙方按合同及附件约定对板房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起用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本活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6、

  进场前,应对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予以确认。如再提出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书面致函乙方,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现场安装人员在乙方下达变更指令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 2、

  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

  按照活动板房行业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楼面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50kg/㎡。

  3、

  乙方提供自板房完工日起一年的保修服务(甲方项目工期不到一年的,保修至项目完工)。属乙方活动板房质量问题的,乙方予以无偿修补。

  4、

  乙方安装期间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其他服务:乙方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或保修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应提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附件: 1、 2、 3、

  增补合同 平面布置图 平面基础图

安装合同 篇5

  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根据属下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就 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补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甲方补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甲方补充)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根据需要修改)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分批合同的价款、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50%。

  (3)工程安装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分批合同结

  算款的95%。

  (4)结算的5 %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补充)

  第六条 保修条款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补充)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专项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合同,向有关部门登记后合同生效。

  2、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无权代理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安装资质证书。

  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未能按分批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通过验收的,每逾期1天,按该批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不合格、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对甲方所造成

安装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xx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8

  建设单位: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邯郸县德祥春电力架线安装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亿峰电厂“厂格线”47-50#杆塔路径进行改造设计;

  2、负责对改造使用的铁塔提供图纸(包含土建施工图和铁塔图纸);

  3、组装779和7713铁塔并负责切改线路;

  4、负责拆除原有47-50#杆塔;

  5、负责甲方原有铁塔材料的核对及拆卸工作并保证新组装的终端塔材料足够;

  6、负责从原有切改线路中拆卸固定架空线路用的绝缘子、耐张线夹、防震锤等金具。 以上工程内容经双方协商,总计费用为贰万元( 元)。

  二、甲方应付责任:

  1、负责在铁塔具备架线前的工程场地联系和协调工作。

  2、负责线路的停、送电联系。

  3、根据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要求,按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4、负责按图纸设计所需的标准和非标准的金具及部分零星材料。

  5、协助乙方联系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等工作。

  6、乙方进场前甲方预付30%施工费,工程验收后30天内一次结算付清。

  7、甲方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到电厂进行验收、送电、调试工作。

  三、乙方应付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返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切改线路时间后,应提前3天到现场,并组织人

  员做切改准备。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管理本施工队伍人员的生活、住宿。

  4、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照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进行管理,配备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可,对在施工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设备损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严格加强材料管理,不得丢失和浪费。

  6、本工程从甲方联系停电时间起,共5天,乙方必须保证在该段时间内施工完毕并负责验收条件。如遇特殊天气影响或其它情况的影响受阻,工程顺延。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邯郸县德祥春电力架线安装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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