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136范文网>实用文档>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2-09-10 08:07:53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仲裁申请书(汇编15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仲裁申请书(汇编15篇)

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月平均工资xxxx元)。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加班费共xxxxx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及xx%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

  2休息日加班费xxxxx元及xx%的经济补偿金xxxxxx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xx一职至今。xxxx年xx月xx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元xx,每日工作x小时、每周工作x天。

  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x天处,星期x、x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x、xx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x时xx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xx时xx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xx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x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x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x至x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xxx元(xxxx年x月x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xx元)为基数计算,x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元(xxx元/xx、xxx倍、x个小时x周xx个月xx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xxx元/xx、x倍、x个小时、x天、xx个月、x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xxx,男,住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负责人:xxxx电话:822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xx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仲裁申请书3

  申诉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

  电话: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x凯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7月26日

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0319810202XXXX,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X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XX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X号。

  法定代表人:徐XX。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__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3818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__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82509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86331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__]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__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__】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杨某

  20__年9月12日

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于XX,男,汉族,195X年7月5日生,现住北京市大兴区XXXX

  电话:139XXXXX

  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7号

  中心主任:孟庆龙

  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大兴北京市大兴县黄村镇清源路11号综合办公楼

  董事长:马秉奎

  电话:x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贵委裁定确认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职工,与被申请人存在人事劳动关系;

  2、请求贵委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医疗、养老等手续,解决工龄问题,给予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职工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5年12月份与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岗位为测量工。1992年初,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人找申请人谈话,让被申请人停薪留职,被申请人同意。一直到20xx年4月份,申请人才了解到,他的`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申请人了解,他的档案关系是在1992年7月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现在申请人的档案在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被申请人对于其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事,一直都不知情,自停薪留职后,也未接到任何通知。

  申请人认为,作为企业职工,应享有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包括医疗、养老等,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6月1日

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股权转让合同”),申请人受让__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__公司20xx年度审计报告,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实际投资5500万元,股本溢价2500万元。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关于公司往来款的确认书》,告知申请人其已通过向山西h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资 万元,由于双方订立合同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抽逃出资的事实,而依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权,因此,被申请人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此后,申请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抽逃的出资,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予以补足。

  __公司因为资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申请人均作出积极回应,截止至20xx年1月15日,申请人累计已向被申请人及__公司流入 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20xx年3月28日名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的文件确认了申请人总计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折抵__公司40%的股权,而被申请人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确认为4500万元(计算标准为: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8000万元转让款扣减申请人已支付的3000万元及预估的__公司 万元亏损),之后,双方于20xx年4月7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再次确认申请人受让100%股权变更为受让40%股权。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100%受让股权还是部分受让股权,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 万元出资,申请人始终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申请人也从未放弃要求被申请人充实资本,且屡次催告, 年 月 日申请人再次函告被申请人 日内返还抽逃的出资,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返还。

  由于工程项目急需支付工程款,__公司已多次发函股东要求增加投资,但被申请人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其仍不履行返还出资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该行为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如申请。

此致

  申请人: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7

  异议申请人:xxx,男,汉族,现年xx岁,住郑州市。电话:xx

  异议事项:请求对河南X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进行除外仲裁。

  事实与理由:河南隆X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对工程款部分的裁决,包含有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其裁决对异议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厉害关系,但是该裁决异议申请人并没有参与,也没有与有关方面达成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人无法举证、表达自己的`观点理由,因此,如果裁决将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做出仲裁,就会对异议申请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异议申请人特提出此申请,请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当事人与异议申请人就其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价格达成最终具有强制履行效力的协议后提交仲裁庭后再对仲裁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仲裁。

此致

敬礼!

  郑州市仲裁委员会

  异议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__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__路___号,邮政编码:20____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中国__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__路_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______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__年开始20__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__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XX路XXX号,邮政编码:20xx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XXX鹏律师

  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XX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XX水市××路×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xx路xxx号,邮政编码:20xx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021-22817315

  被申请人:中国xx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xx路x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xxxxxx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x

 ___年___月_日

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17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李四,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不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经建设工程招投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xx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揽建设被申请人xx训练馆工程项目,合同就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于xx年8月完成施工。xx年3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结算时,被申请人提出工程中钢结构屋面按照含钢量进行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均约定钢结构屋面按800元/㎡(成活价)计算,并未进行变更。申请人完成1117.2㎡钢结构屋面工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请人按照钢结构屋面含钢量进行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特申请予以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厂长,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_______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_______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_______省_______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月4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路。

  被申请人:陕西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市含光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年1月1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___集团______卡使用协议》。编号为___-FC0372的合同约定申请人一次性向被申请人支付50万元卡费,每三个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元,合同期限约定为1年。编号为___-FC0373的'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50元卡费,合同期限为6个月,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6万元。两合同同时约定如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费用,超过七个工作日后,被申请人除应继续支付卡费和约定的免费消费额外,还需按应付款每日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向被申请人支付100万元卡费,但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不能向申请人退还卡费和约定的费用。___年1月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截止08年1月2日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本金及收益共计元,将该笔款作为本金从08年1月2日开始每月向申请人支付收益款元。并从___年7月开始对______7年到期的本金进行偿还。

  截止______8年9月,被申请人共计向申请人支付了元收益款,现被申请人仍欠申请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申请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计元。

此致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仲裁申请书14

xxxx人民法院:

  因客观原因,原诉讼代理人不能参加庭审,现申请撤销,变更其他。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景德镇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沈英华,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梁某

  请求事项:撤销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景劳仲案字(20xx)第x号仲裁裁决。

  事实与理由:

  本案仲裁庭审时间为20xx年5月23日,其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施行,《仲裁裁决书》也已载明,裁决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是,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

  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本案的仲裁庭成员多达五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本案仲裁庭共有五人,却只有三人在笔录上签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仲裁庭成员同时担任书记员制作笔录,导致产生自审自记自裁现象,这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合议庭成员兼任书记员的性质完全相同,有违公正公平原则。

  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但是根据庭审笔录记载,庭审时仲裁庭既未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也未组织双方互相辨认,更未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甚至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本案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质证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可见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均未经过查证属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6、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但是,本案的仲裁裁决书却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没有仲裁员的签名,所有仲裁员的名字都是打印上去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以上六点均可由《庭审笔录》和《仲裁裁决书》予以证明。

  综上所述,景德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景劳仲案字(20xx)第x号仲裁裁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请求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15

  申请人:xxx

  申请不予执行事项:

  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xxx)裁字第号裁决书违反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一、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无权主张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根据合同第六条约定:“乙方同时协助甲方办理门面房、车库产权工作,甲方支付10万;剩余土地手续在甲方的通知下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结束3-10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可见,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条件出现时,申请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申请人至今没能办理门面房、车库的产权证以及土地手续,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无权要求支付该款。

  二、申请人有义务代扣代缴641.34万元发票的税款。

  根据双方约定第五条:“乙方余欠工程款施工发票有甲方代扣代缴”。此前,申请人预付12860219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其中有641.34万元没有发票,针对这个问题,双方约定由申请人代扣代缴税费。故即使被申请人有权主张工程款,申请人也必须要将相应的税款扣下并代为缴纳。

  三、被申请人没有出具正式发票给申请人,违反法定义务,申请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申请人先后预付12860219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xx年4月,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给被申请人。付款中共有651.94万元工程款被申请人没有提供正式发票,造成申请人无法及时入账。被申请人不出具正式发票,不仅严重违反了税法,还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人有依法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被要求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的委托人先后于xx年x月x日、xx年x月x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xxx)执字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被要求扣划工程款xxxx元付给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时因代扣代缴的.税款数额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确认,经协商暂未扣划。xx年x月x日,本案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再次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xxx)执字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直接扣划申请人工程款xxxx元给付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也无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请人不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1、被申请人主张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时支付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具体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条件,因该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有权不付,同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基于上以第二、三、四条的因素,申请人也不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3、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

  综上,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xxx)裁字第号裁决书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一、二、四、五项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四种情形,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仲裁申请书】相关文章:

仲裁申请书06-09

劳动仲裁申请书06-08

工伤仲裁申请书03-23

撤回仲裁申请书06-27

撤销仲裁申请书07-14

【荐】仲裁申请书03-06

商事仲裁申请书02-13

人事仲裁申请书02-14

变更仲裁申请书02-20

仲裁申请书【热门】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