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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2-08-27 19:37:43 通知 我要投稿

工程通知范文集锦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通知范文集锦7篇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8月1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2 )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链接登录进行网络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后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免试部分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8日-8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9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 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2

  工程名称: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 编号:TJ-WX - TZ-001

  致:xxxxx电力建设总公司

  事由:关于你单位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要求:

  目前,你部施工的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1标段铁塔基础工程,根据近期天气预报,近日将有连续大幅度降温天气,为了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所有原材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原材料处于正温状态;

  2、对于钢筋已安装未浇筑的砼分项,在混凝土未浇筑前,必须对钢筋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生锈;

  3、对于已开挖的.铁塔基础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前搭设暖棚并采取加温措施,防止基坑受冻;

  4、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对浇筑施工机具也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5、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悬挂温度计,并做好浇筑测温记录;

  6、为了迎接雨雪天气的到来,在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平面排水沟;

  7、冬季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位;

  8、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先考虑雨雪造成的影响,防止由于雨雪造成的安全事故;

  9、原则上在混凝土达不到冬季施工措施要求时所有砼暂停施工,待气温回升后再根据天气及现场保温情况确定是否允许浇筑砼。

  10、不管是否采取冬季施工措施,从即日起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在明年回弹后再予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及时按通知内容和要求整改,并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措施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办查验。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工程通知 篇4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5日9:00—8月14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8月15日—8月1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8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xx年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及除呼和浩特市外全区其余11个盟市均设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xx〕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工程通知 篇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通知 篇7

  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事由:关于**工程加紧工程开工的问题

  内容:

  *****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工程监督受监通知书(编号:****)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按照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本工程开工令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到你单位,应于20xx年*月*日进行开工,但截止20xx年*月*日,你单位还未开始按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场进行施工作业,责令你单位应于本通知单下发日起三日内进行工程开工,工程工期已开工令上标明开工时间开始计算。

  抄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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