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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2-10-31 18:13:29 通知 我要投稿

【推荐】考试通知范文8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考试通知范文8篇

考试通知 篇1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2

  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启用新系统实施网上报名工作。新系统将于20xx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8月1日起,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或www.shmeea.com.cn ),通过“首页-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银联支付,具备“银联”功能的借记卡、贷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均可完成网上支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考试通知 篇3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xx年9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9:00—11:30

  二、笔试地点

  重庆市主城区内,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xx年9月17日10:00后,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除携带考试用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严禁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纸张等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手表、收录、计算、存储、记忆、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综合知识》采用题本和答题卡分卷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4.本次考试答题卡上将由监考人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不一致,请立即向本考场监考人员提出。

  5.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参加笔试。凡需自驾前往考点的考生,请将车辆停放在考点周边的停车场后步行前往考点,考生不得将车辆驶入考点内停放。

考试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217号)要求,为促进统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统计考试考务费由全国统考办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省统计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地方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二、按照考务费确定标准的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按照文件精神,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前三个年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确定和调整考务费标准。

  三、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考试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时间为5月21日和11月5日,全省拟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BFT考点联系电话:(025)83792254。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我省开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一、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英、日)

笔译实务

11月5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英)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笔译实务

  二、试题题型、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各语种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

  (三)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上亦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四)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笔译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四、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20xx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5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6日-1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半年(1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年8月7日-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2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一级及二级免试科目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他报考人员无须现场进行审核。报名咨询电话:(025)83226499、83227520。

  (三)省直笔译考试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江苏省省级

  机关管理干部学院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3226499。

  2.审核材料: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以及相同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审核时间:上半年 3月7日-19日

  下半年 8月8日-21日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上半年考试5月12日-18日(下半年考试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与费用

  (一)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电话:010-68996078。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xx〕332号)精神,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300元。

  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40元。

  三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科125元。

  (三)报考者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60天后,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考试结束3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先与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电话联系,再到现场领取证书。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考试通知 篇6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我省组织英语、日语2个语种的笔译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下半年不设一级和日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级别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5日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英语和日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于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邮编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相应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8395087。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对于报名后无需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语种、选错报名点、交费未成功、提交审查材料不真实、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xx〕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xx〕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0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试通知 篇7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8

粤考院办〔20xx〕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证书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联系我院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并于8月10日前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到我院信息管理处1001房领取成绩证书。联系人:李儒林,电话:020-38627912。从7月7日17:00起,我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2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所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7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考试成绩证明。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xx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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